明確了!發票稽查越來越嚴,這3種發票千萬不能作廢

發票作廢可以說是財務人員的常規操作,只要發票開具錯誤,大部分財務人員的第一反應就是作廢,但是,你知道嗎,這3種發票是不能作廢的,否則會計要倒貼錢!小禾針對發票作廢常見問題以及存在的稅務風險做了梳理,一起來看下吧。

01

這4個發票作廢問題

最近都在問!

01 發票作廢時找不到要作廢的發票?

(1)遵循“誰開票,誰作廢”的原則,管理員可以作廢所有人開具的發票,以管理員的身份進入系統進行作廢;

(2)在發票查詢裡檢查是否有該張發票,若沒有,點擊“發票修復”,修復成功後在“發票作廢”中進行作廢;

(3)已作廢發票不能再次作廢:核實發票的作廢標誌寫的"是"還是"否",可通過“發票查詢”中的“作廢標誌”進行查看。

(4)已抄稅發票不能作廢:進入報稅處理--狀態查詢—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查看“上次報稅日期”,在此之前的發票為已抄稅發票,不能作廢。

(5)跨月發票不能作廢:核實開票日期,跨月發票只能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銷。

02 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票能否作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

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後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03 開票軟件,未開具的發票如何作廢?

點擊 “發票管理”模塊,點擊發票管理(菜單欄)/未開發票作廢,選擇相應發票種類,錄入要作廢的發票份數,核實無誤後點擊“確定”按鈕。

04 發票開具有誤,如何作廢?

進入開票軟件,點“發票管理--發票作廢”,選中需要作廢的發票,點擊“作廢”--核實無誤點“確認”進行作廢。

正常情況下,發票開錯都會選擇作廢重開,但會計人需要注意,下面的3種情況比較特殊!

02

以下這3種發票無法作廢!

會計人注意了!

1、商家開出的電子發票可以選擇作廢嗎?

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持作廢操作,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衝減,因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具有可複製性,無法回收的特點,所以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一旦開具暫不能作廢。開具後如發生開票有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時,應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無需退回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電子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需要與對應的物流、資金流信息一致。

2、成品油專用發票開具有誤,可以選擇作廢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規定,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所以成品油發票開具有誤,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3、已經認證了的專票發生錯誤,可以選擇作廢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好會計貼士:在“以票控稅”的時代,費用報銷、成本入賬全得靠發票,發票作廢更要做好標記,如何能準確無誤的記錄呢?小禾推薦“好會計”雲財務智能管理軟件,能記標記發票的種類,避免出錯,節省財務工作時間,提升效率。

明確了!發票稽查越來越嚴,這3種發票千萬不能作廢

03

發票作廢問題答疑

說到發票作廢,小禾想分享一位會計朋友的留言給大家,會計朋友提問:

客戶問題,發票作廢該怎麼處理?

我們一個納稅人的公司,4月份收到一個增值稅專用發票,9月份認證記賬,10月份對方公司通知我們,發票於4月底作廢,現在我們該怎麼進行賬務處理?最好把會計分錄給我們列一下,謝謝啦!

小禾答疑:

1、這種情況認證後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已經抵扣需要做進項轉出處理。

如銷貨方開出發票後,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作“作廢”操作,且在抄報稅和申報時按“作廢”票處理的,購貨方取得的發票抵扣聯已認證的,不得抵扣進項稅,也不得退回開票方。

2、銷貨方在未取得購貨方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是不得擅自將已開具的專用發票作廢的,否則會出現稽核比對不符。

對於購貨方已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得退還給開票方的。你公司應在系統中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然後根據開票方開來的紅字發票後作進項稅額轉出,再由開票方重新開具藍字發票給貴公司。

3、除此之外在向對方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前不能向對方付款,否則對方可能不再開具藍字發票。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不能付款、不能付款,千萬不能付款。

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申報表同樣處理。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售、填開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3〕785號)第四條規定,在未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或雖已收回專用發票抵扣聯及發票聯但購貨方已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報送稅務機關認證的情況下,銷貨方一律不得作廢已開具的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用於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相符(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認證相符的專用發票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

04

容易有稅務風險的5個發票問題

轉發周知!

01 只要不開具發票,就不需要申報收入?

這是錯誤的!!

取得未開票收入也需要如實申報,對一般納稅人而言,應填寫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一)未開具發票欄次。

對小規模納稅人而言,應根據徵收率的不同填寫申報表相應欄次如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5%徵收率)、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不含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出口免稅銷售額。舉個例子,某小規模納稅人第一季度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未開具發票,則在申報時應填寫在應徵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徵收率)欄次申報。

02 只要取得進項發票都可以抵扣?

錯誤!!

錯誤!!

錯誤!!

取得的進項發票要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業務情況判斷是否屬於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例如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內容大家可以看看這份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03 免徵增值稅項目不需要開具發票?

又是錯誤的!

納稅人適用免稅增值稅,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04 票面金額稅額正確就是符合規定的發票?

當然不是啦!

開具發票應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不僅要注意票面金額稅額,還需要保證其他信息填寫正確。特別要注意購買方信息、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備註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是否正確。

05 沒有取得發票就不能稅前列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 ) ,如果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但若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於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因此並不是沒有取得發票就不能稅前列支,應該區分各種情形。

轉自於bigsaas雲應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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