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遠在異鄉 法院遠程開庭

本報訊(記者 徐順凱)“被告,請出示你的有效身份證件。”“原告,請問你認識視頻中的人嗎?”近日,湟源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與以往案件有所不同,此案原告到達法庭,被告卻遠在異鄉德令哈,法庭通過和德令哈法院的遠程庭審來完成庭審。

開庭前法院通過電子方式給李某某送達起訴狀及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在隨後的電話聯繫中,李某某表示因路途遙遠且不易請假,無法到庭應訴。根據法律規定,離婚案件要求當事人必須出庭(除法律規定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除外),以便查明夫妻感情是否達到確已破裂的程度。鑑於此情況,主審法官提出使用遠程開庭審理,並得到雙方當事人的同意。

開庭當天,原告何某某到達法庭現場,被告李某某則通過遠程視頻出庭,法庭經過身份證件、視頻圖像及語音等方式,核實了當事人身份。經過半個多小時的調解,當事雙方對離婚等問題達成協議。庭審結束後,何某某在庭審筆錄上簽名、捺印,法官則將庭審筆錄及調解書郵寄給被告李某某,待李某某簽名、捺印確認後寄回,整個庭審、送達程序就算完成。

據主審法官介紹,近年來,隨著農村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當事人不能及時出庭的情況屢見不鮮,這導致很多案件多以公告送達、缺席審判的方式結案,部分案件甚至出現久拖不決的難題。湟源縣法院運用信息技術實現視頻遠程開庭,既提高了辦案效率,又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確保司法為民、利民、便民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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