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戲,不符合候選人資格!黃之鋒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香港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選舉主任今天(29日)宣佈,“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不獲得參選資格。選舉主任今日正式通知黃之鋒,指他不符合候選人資格,提名無效。

沒戲,不符合候選人資格!黃之鋒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黃之鋒所屬的“香港眾志”此前被指主張“民主自決”,將“港獨”當作選項。去年3.11立法會補選,該組織成員周庭就曾因政治聯繫而被選舉裁定提名無效,失去參選資格。

今次參選區議會,黃之鋒的參選資格亦一直懸而未決,成為最後一名獲選舉主任就參選資格作出裁定的準候選人。此前,黃之鋒在報名後,三度被選舉主任查問政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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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多家港媒報道,參選2019香港區議會選舉港島南區海怡西選區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9日收到選舉主任蔡亮通知,指其區議會選舉提名無效。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並表示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與法例要求之聲明內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容相違背,該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

發言人指,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區議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公平、誠實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黃之鋒參選的海怡西選區,另外兩名候選人已獲確認參選資格,分別是報稱“民主派”的林浩波和新民黨陳家佩。

沒戲,不符合候選人資格!黃之鋒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今天上午,特區政府也就區議會一般選舉事宜發表聲明:認同並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聲明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四)條規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即香港依據“一國兩制”原則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的政策)相牴觸。

聲明稱,“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聲明稱,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港獨”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區議會議員的職責。

隨著區議會選舉臨近,在5天前(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上,黃之鋒率一眾亂港分子藉機搗亂,大鬧會場,導致簡介會被迫中斷,選管會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24日晚,黃之鋒以參選南區田灣參選人袁嘉蔚的選舉代理人身份混入現場。會議開始時,黃之鋒與“社民連”梁國雄等人粗暴打斷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的發言,高叫“反對政治篩選”等口號搗亂,高舉亂港標語,又投擲水瓶及紙飛機。

黃之鋒甚至一度爬上護欄欲衝擊主席臺,被保安攔下。主持人要求保安維持秩序並將黃之鋒等人逐出會場,但一眾人隨後又重返會場展示政治標語。馮驊多次作出警告無效,最終宣佈簡介會中止。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指出,有意參選的“港獨”分子,一定會用諸般藉口為自己言行辯解,身為選舉主任者,不能只聽他們的一面之詞,而是必須看他們是否反覆在行“港獨”之事,“高喊‘港獨’口號的煽暴派在簡介上公然阻撓政府正常運作,就是‘港獨’的表現。”因此,特區政府必須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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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和“末代港督”彭定康屢屢跳出來為香港暴力示威撐腰不同,其“前任”衛奕信直言,英國不應該對香港特區政府指手畫腳。

24日,英國議會上院就香港問題進行辯論。衛奕信提到,已經持續4個月的示威一開始是非常和平的,但隨後暴力示威激增。“出現這種局面讓人非常痛心,曾經的香港可不是這樣,這將完全適得其反。這種行為不應該被容忍。”

談到中英聯合聲明,他更是特地用普通話說出了“港人治港”四個字。他認為這一目標非常值得稱讚,“這就是香港的未來”,但前提是香港政府、立法會等能夠讓香港繼續運轉。

最後,他強調如今的香港是一個特殊的地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我們不能也不應該告訴特區政府應該做什麼。”

來源:綜合聽港一銅鑼灣、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香港特區政府網站、香港東網、文匯報、海外網、觀察者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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