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9-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式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

2019年10月28日,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的原因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可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并能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不得再转为成本法模式。”

2、变更的具体情况

变更前,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式为“成本法”;变更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式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变更日期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一并调整。

公司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方式后,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评估报告结果与原年报披露数据的差异,将调增公司期初权益3,945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550万元、盈余公积395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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