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微信告訴你 在上海如何辦理結婚登記?(附表)

據上海發佈,今天起,靜安區婚姻(收養)登記中心遷至新址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50號(1-2樓)辦公,小布整理了全市16區婚姻登記機構最新信息。那麼,準新人登記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手機上如何辦理預約?來看市民政局提供的詳細攻略吧↓

各區婚姻登記機構在哪?


這條微信告訴你 在上海如何辦理結婚登記?(附表)


哪些新人可在滬辦理登記?

(一)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二)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三)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四)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五)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六)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雙方當事人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二)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和部隊出具的《軍人結婚登陸證明》;

注: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離婚證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離婚證等材料。

1、在上海發佈微信公眾號界面,點擊進入“市政大廳”,選擇小布與市民政局合作推出的“結婚預約登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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