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人暴动”入手,探究“分封制”的弊端和“国人”的身份地位

从“国人暴动”入手,探究“分封制”的弊端和“国人”的身份地位

国人暴动

国人暴动

在公元前841年,因为对周厉王的暴政实在忍无可忍,西周王都“镐京”的“国人”们集结起来,手持棍棒和农具,围攻了周厉王的王宫,并且要杀死周厉王。周厉王紧急调兵遣将,想抵御“国人”的进攻。这时候有个大臣说:我们周朝寓兵于国,国人就是兵,兵就是国人。国人都暴动了,还有谁可以供您调派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大周朝的兵都是来自于“国人”,现在“国人”都反叛了,哪里还有兵可以供您调配呢?周厉王无奈,带领亲信逃离镐京,他们沿着渭水河东行,一直逃到彘,也就是现在的山西省霍州市,公元前828年死在了这里。周厉王逃跑了,打进王宫的“国人”没有找到周厉王,后来就开始找太子姬静,是召穆公用自己的儿子来假扮太子,最后被国人打死,“国人”的气才消去一些。在周定公和召穆公的劝说下,“国人”纷纷离去,这时候周朝已经没有了君主,周公和召公根据贵族们的推举,暂时代理政务,重要的政务由六卿合议,这也就是我们史称的“周召共和”。

从“国人暴动”的经过我们会得出两个疑问,首先“国人”为什么要暴动,只是因为周厉王本人的残暴吗?其次,臣下说:国人就是兵,兵就是国人,那么西周的“国人”都是什么身份呢?

“国人暴动”是西周历史矛盾积累的爆发点,到西周后期充分显示了分封制的弊端

从“国人暴动”入手,探究“分封制”的弊端和“国人”的身份地位

西周分封诸侯图

国人暴动的直接原因是周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 将山林湖泽改由天子直接控制,不准国人进入谋生。那么周厉王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政策呢?其实我感觉,实行这样的政策,也是为了解决西周当时面临的巨大危机而不得已实行的战时做法。首先看看西周后期周王室所面临的威胁。西周并不是从周厉王一下子就开始衰落的,这个衰落也是有很长的历史过程,在鄂候驭方鼎的铭文上显示了在西周中晚期的周夷王和周厉王时期,周王室在东部面临鄂候的叛乱,同时西周还面临着淮夷和东夷的长期威胁,在鼎的铭文中记载,叛乱已经到达了周朝在东部的重镇洛邑附近的伊洛流域。同时周厉王时期在周王室的西北部还有一个更为强大的敌人猃狁,周王室和猃狁经历了多次的战争,双方互有胜负。其次,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西周实行分封制,分封制的初衷是,让诸侯拱卫周天子,这样形成层层保护,不可否认在分封制初期,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制度的弊端到后期显而易见,随着血缘关系的渐行渐远,诸侯们做大而周王室的实际控制面积却原来越小,

到了西周晚期,已经没有可供封赏的土地了,尤其在王畿内,分封土地已经不再有可能。所以西周王室在对外需要打仗巩固国防,内有领主的割据,周王室直接控制的财源越来越少,所以实行“专利”也是周厉王采取的不得已的办法而已。这种办法让西周中后期所积累的衰乱一次性的爆发了出来。于是导致了“国人暴动。”当然也不可否认,周厉王的残暴,但是更深层的原因是当时周王室面临的困难和到西周晚期分封制带来的弊端的显现。

从“国人暴动”入手,探究“分封制”的弊端和“国人”的身份地位

等级

“国人暴动”中“国人”身份、地位和权力到底是怎样的?

当“国人暴动”时候,周厉王要调兵抵御,而大臣说:国人就是兵,兵就是国人,那么西周的“国人”都是什么身份呢?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要看看在《周礼》中提到的从西周时期延续到春秋时期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就是乡遂制度,当时分封了很多的诸侯国,而剩下的一小片地方归周天子直接统治,称为王畿,王畿又被划分成了“国”和“野”两个区域,而这种对于王畿的布局方式叫做“体国经野”。“国”的区域包括了以王城作为中心联通四郊六乡在内,可以成为“国”,在“郊”以外,有相当距离的周围地区叫做“野”。在这种制度划分下生活在国的居民就可以被叫做“国人”,而生活在野的居民则被叫做“野人”。进一步探究“国人”的身份还要从国人和野人所相对应的西周社会群体政治地位来入手,在乡遂制度中“乡”和“遂”之间的区别并不仅仅只是居住地在的区别,而且居住在不同地方的两个群体在政治地位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

我们先看看居住在六乡的“国人”他们都享受什么权利和需要尽什么义务。在《周礼.小司徒》中记载掌管六乡教法的小司徒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军事组织

“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此追胥,以令贡赋”,也就说说六乡的居民构成了西周天子军队的基础。也就是说这些人参与建立国家机器。除了这些,六乡的居民能够接受周天子的教育,也因此这些人组成了西周国家统治的基干力量。六乡的居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处理。“国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在西周时期的政治生活中,六乡之民的国人相对于“遂”居住的的野人,是具有非常高的政治地位的。同样,在分封体制下,诸侯国内部也有分封,这样就形成了周天子的“国人”和诸侯国的“国人”。但是他们的权力都是相似的。在《左传》中记载了发生在鲁定公八年夏天的一件事情,当时的卫灵公和晋国会盟,确受到了晋国的排挤,卫灵公想脱离晋国的控制,但是他又害怕晋国的力量,又来举行朝会,在得到国人的支持以后决定摆脱晋国,“卫候欲叛晋……行有曰,公朝国人,使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犹可以能战。贾曰:然则如叛之,病而后质焉,何迟之有?乃叛晋”,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卫国的“国人”在国家利益面前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卫灵公做什么事情先要征得“国人的认同。

从“国人暴动”入手,探究“分封制”的弊端和“国人”的身份地位

分封制和宗法制度

除了决定这些国家大事,“国人”在君主的废立问题上,同样也是具有决定向的,晋惠公被秦穆公给俘虏了以后,晋惠公派大臣回国对国人说:“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得到了国人的谅解以后,晋惠公才得以回到晋国。通过这些我们可以发现“国人暴动”事件中的国人,他们的身份确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百姓,二是西周国家的统治所依靠的核心力量,他们是周天子王城中“乡”的居民,是生活在王畿附近的军事贵族集团。而

我们再来看看居住在遂的“野人”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在《孟子.滕文公上》中滕文公使毕战问丼地,孟子曾经提到过“请野九一而助,国中十一是自赋”。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了六遂的野人对周天子所承担的义务就是助公田,而在《周礼.里宰》中说明了里宰的职责,里宰的职责是“以岁时和耦于助”。也就是说六遂的居民在里宰的监督下在井田制的公田里劳动,同时六遂的居民还要承担“出敛法”。所以六遂的居民生活负担相对是比较重的。这些居住在遂的“野人”仅仅是被奴役的农业生产者。

小结

“国人暴动”实际上是西周后期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产物,“国人暴动”也直接动摇了西周王朝的统治基础,导致了周王室更加快速的衰落。尽管后来有短暂的宣王中兴,但周宣王以后,周幽王又来了个烽火戏诸侯,西周最终被犬戎所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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