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非法拘禁 龍江縣這一涉惡團伙被判刑

龍頭新聞訊(實習生 崔優 記者 黃迎峰)開設賭場,並向參賭人員提供借款、賭具進行賭博,還毆打、非法拘禁參賭人員……日前,龍江縣警方這一涉惡團伙被判刑。

2017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陳某森、陳某茂等人在他們開設的賭場內,以參賭人員王某、楊某某、張某合夥“出老千”為由,對三人進行毆打,並將其非法拘禁近五個小時,非法拘禁期間實施毆打,致王某輕微傷。

2018年3月21日,龍江縣公安局接到齊齊哈爾市掃黑辦移交舉報,立即責成縣局刑事偵查大隊開展核查工作,經工作查明該線索中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與正在偵辦的非法拘禁案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相同,決定將兩起案件併案偵查。

龍江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在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森、陳某茂,多次組織齊某某、王某某、牟某某、馬某某、張某等人在龍江縣開設賭場,招攬參賭人員採用“推餅子”的形式進行賭博,在開設賭場過程中,犯罪嫌疑人陳某森、陳某茂負責招攬賭博人員,並向賭博人員提供借款、賭具進行賭博。龍江縣警方在獲取大量犯罪證據後,對陳某森、陳某茂等犯罪嫌疑人實施了抓捕。

今年6月3日,龍江縣人民法院對這一涉惡團伙成員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陳某森因犯開設賭場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陳某茂因犯開設賭場罪、搶劫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齊某賀因犯開設賭場罪、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王某君因犯開設賭場罪、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牟某彬因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馬某虎因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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