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皇帝朱元璋,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史記》中的馬屁96

反腐皇帝朱元璋,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史記》中的馬屁96

阿元

因為皇帝和既得利益集團是對立的,一個是家的主人(起碼是以主人自居),一個是小偷和強盜;一個是建設者(起碼是這麼想的),一個是破壞者(從實際效果來說),所以專制集權社會歷史,也是皇帝與既得利益集團鬥爭的歷史。

皇帝與既得利益集團的鬥爭,最明顯的表現是反腐敗。

相信每個皇帝都希望自己是孫悟空,從頭上揪點毛下來就成了自己的分身,然後再用這些分身去治理整個國家。這樣的話,自己的統治意志能得到完美的體現,屁股下的皇位也就可以子孫萬代的坐下去。

可惜的是,雖然後儒家文化把皇帝拍成老天的兒子,龍的兒子,但實際上皇帝就是個普通的人。既然是普通人,能力有限、精力更有限,別說管一個國家了,就是管一個村子,也需要許多人來幫忙。記得在某個村子採訪的時候,晚上吃飯村裡五大班子成員便一起作陪。這村子裡的五大班子是,村支書、村長、會計、婦女主任、治安主任,然後還有副書記、副村長、計生辦主任、出納、文書等班子成員。

一個不到千人的小村子,都造就了十幾二十個管理者,所以皇帝管理天下只能用更多的人。

當然這種情況,現在已經改善。

不管儒家文化咋強調修身,怎麼修德,都改變不了人是自私的這一事實。因為人是自私的,所以不管你把權力委託給誰,專制集權制度下,在權力沒有監督的情況下,貪汙腐敗都是一種必然現象。權力的被委託人,也就是官僚士大夫階層,也靠著手中的權力,靠著貪汙腐敗把自己打造成既得利益階層。

咱們說過,皇帝的眼裡,天下是他自己的,所以既得利益階層的腐敗,就相當於偷盜皇帝家裡的錢,人家當然不幹。所以,反腐倡廉幾乎是皇帝的基本任務。

各朝各代都設立了各種各樣監督機構,什麼御史、刺史(早期刺史是監察官)、監察史、給事中之類的,大約相當於現在的紀檢監察部門,但基本上沒有啥用,腐敗依然是專制集權社會的不治之症。

說幾個反腐倡廉的典型皇帝,第一個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反腐倡廉最堅決,下手也最狠的皇帝,甚至沒有之一。

在所有的惡行中,朱元璋最憎惡貪汙腐敗。這可能和他的出身有關係,做為一個農民的孩子,他清楚官員的貪汙腐敗,會給老百姓造成多麼大的傷害。尤其是因為本該發下來的賑災糧食被官吏貪汙,導致他父母被餓死,恐怕會讓他對貪汙腐敗行為咬牙切齒,深惡痛絕。

可能是因為朱元璋是從社會底層爬到皇帝位子上的,所以在他的心目中,特別想創造一個真正純淨的王朝,一心一意要打造一個官員清政廉潔、百姓安居樂業的王朝。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經對他的大臣們說過這樣一番動感情的話:“從前我當老百姓時,見到貪官汙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心裡恨透他們,今後要立法嚴禁,遇到有貪官敢於危害百姓的,決不寬恕!”

朱元璋不僅是這麼說的,更是這麼做的。他頒佈了有史以來最為嚴厲的肅貪法令:貪汙60兩以上銀子者,立殺!

據專家們推算,明初年一兩銀子約相當於200元人民幣,60兩銀子,相當於12000元左右。貪汙12000元現在會受到啥懲罰呢?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離死還有十萬八千里。

為了增加震懾力度,朱元璋還設置了一項駭人聽聞的政策,剝皮實草。處死貪汙腐敗的官員之後,還要把他們的皮剝下來,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並掛在官員衙門裡的土地祠裡,供眾人參觀。這個稻草人不是用來嚇唬鳥的,而是用來威懾貪官的。

較早享受到這一高級待遇的是朱元璋老部下朱亮祖的兒子,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開國大將,立有大功,被封為永嘉候(侯爵),鎮守廣州,可謂位高權重。但此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驕狂。

當時的番禺縣(今廣州番禺區)縣令叫道同,是一個很清廉的官員,由於執法嚴厲,與當地的土豪劣紳發生了矛盾。這些土豪吃了虧又拿道同沒辦法,便拉攏朱亮祖,希望他為自己出頭。頭腦簡單的朱亮祖收了好處,居然就答應了。

此後,朱亮祖多次與道同發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執法,還派黑社會暗中設伏,打了道同一頓。但道同並未屈服,與朱亮祖進行著不懈的鬥爭。雙方矛盾一步步升級,終於達到頂點。道同抓住了惡霸羅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動用軍隊包圍縣衙,強行將人犯給搶了出來。並且還向皇帝上本,彈劾道同一大堆罪狀。

道同終於忍無可忍,也隨後向皇帝遞送奏章說明情況,但他忘記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備的優勢——快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馬是驛站的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軍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會告狀,於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馬,飛快的趕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狀。朱元璋是個頭腦容易發熱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狀信,就立馬派人去斬殺道同。

就在朱元璋發出命令後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對照就發現了問題,連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經來不及了,朱亮祖就這樣殺掉了道同。

道同為官清廉,家裡沒有錢,他死前最擔心的就是自己的母親無人供養,便委託好友贍養他的母親,然後從容就死。

他被殺時,無數百姓前來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終於鬥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惡霸可以高枕無憂了。

但他錯了,他沒有估計到朱元璋反腐倡廉的決心是多麼的堅定。沒多長時間,大理寺的官員就手持朱元璋的手諭,把朱亮祖和他的兒子朱暹一塊堆抓了起來。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與長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沒有跟他廢話,充分發揮了自己動手的精神,上來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衛們一看皇帝親自上陣,士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後,紛紛開始動手。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殺了朱亮祖和朱暹後,朱元璋下令將參與此事的惡霸全部殺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給他留了全屍,但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剝了下來,懸掛在鬧市,供眾人參觀,以為後世警戒。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汙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汙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錦衣衛等特務組織。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甚至有的貪官今天剛收紅包,第二天就會有紀檢官員來找他,並將他抓回去論罪。其效率不可謂不高。

為了嚇住那些官員,朱元璋還在死刑的方法上不斷創新。

在他實施的刑罰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凌遲,把人綁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術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據說最高紀錄是割三千六百刀,把肉都割完了人還沒死。

除此外,還有所謂抽腸(顧名思義)、刷洗(用開水澆人,然後用鐵刷子刷)、秤桿(用鐵鉤把人吊起風乾)、閹割、挖膝蓋等等。

但在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藝術前,在朱元璋見貪就殺的政策面前,官員們仍然前腐後繼,活像一群敢死隊,成群結隊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汙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汙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在當時當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經很不錯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說一聲阿彌陀佛。

因為殺人太多,以致於對劊子手這份職業而言,洪武年間是一段難得的黃金時光。他們唯一的客戶朱元璋先生手裡掌握著太多等待咔嚓的人頭,動不動就簽上兩張數萬人頭的訂單。那些年裡,劊子手們身價百倍,從業人員數量也直線上升,成功成為新的中產階層。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為什麼這些人飽讀詩書,以所謂“朝聞道,夕可死”為人生信條,卻在當官之後成了“朝獲派(派官),夕腐敗”。

他想破腦袋也不明白,但怎麼對付這些人他是清楚的,殺!

可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於是他頒佈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汙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汙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

可就是這樣也沒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於是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該年同批發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六人。

這個比例不大?別急啊,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這三百多人一個沒漏,再說說這個戴死罪、徒流罪。

什麼叫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呢,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自己小命不保的時候,牢裡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想死?便宜了你,活還沒幹完呢!

結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員給下面跪著的犯人判死罪,然後自己再到朱元璋那裡去領死。

但朱元璋這麼下死力氣反腐倡廉,在反貪史上創了:措施最嚴、力度最大、刑罰最酷、殺人最多、歷時最長等等的紀錄,效果咋樣呢?不咋地。

朱元璋無奈地承認,在反腐倡廉方面,他實在是無能為力了:“法數行而輒犯,奈何?”咋辦呢?不辦了。

反腐皇帝朱元璋,最終承認,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朱元璋已是70歲的老人,他最後一次修改律令,頒佈《大明律誥》。這次修改律令主要是將《明大誥》一些條目附載於《大明律》之後,“凡榜文禁例悉除之”,將重典改為“輕典”。

然而,這還不夠。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個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詔》中紅果果地打朱元璋的臉:“今後官民有犯法者,執法機關一律只按《大明律》斷,不許深文周納。”這個“深文”顯然就是指《大誥》。雖然沒有哪個明朝皇帝敢明確宣佈廢除《大誥》,但在朱元璋死後直到明亡,《大誥》再也沒有發揮過實際作用。雖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賞,他的子孫們卻羞於提到太祖皇帝這本文字粗鄙內容血腥的著作。到明代中葉,《大誥》已經鮮為人知。曾經發行數千萬冊的這本寶書,到明末在民間幾乎一本也沒有了。都給當手紙擦屁股了。

而明代終於亡於腐敗的事實,也讓朱元璋的反腐倡廉,徹底成為一幕悲劇。

有人說明朝官員腐敗是待遇低,這是胡扯。比如說宋代皇帝就拼命給官員發銀子,但宋朝的官員腐敗仍然是一代接一代,一茬接一茬。

有宋一代,可能是奸臣最多的朝代。

專制集權制度下的貪汙腐敗來自這個制度的特點,那就是權力沒有監督。你設御史也好,用錦衣衛也罷,這些監督機構不過是官僚系統的一部分,等於自己監督自己。就像一群貓,圍著一堆魚。你從其中選出三隻貓,看著別的貓讓他們不吃魚,能有好嗎?一段時間下來,你保證會發現這三隻貓養的最肥,因為他們吃的最多。

專制集權制度下設立最龐大的監督機制,最完善的法律制度,依然不可能抑制腐敗,明王朝提供了最好的證明。

鑑於歷朝歷代設立的各種監察機構,沒有起到反腐敗的作用,明王朝的開創者朱元璋再次對監察機構進行了擴大。設立給事中的官職,給予最大的權力。給事中雖然是七品小官,但可以對他所有上級,包括皇帝的決定提出疑意,可以指出他們的問題,而不受到懲罰。

雖然明初的監察機構已經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平,但朱元璋還覺得不夠,主要是信不著這些當官的。於是又成立了錦衣衛。

錦衣衛原本是皇帝禁衛軍,是保衛大內安全的。但朱元璋信不著他的大臣啊,於是經常派錦衣衛去刺探可能威脅皇權、危害朝廷的行為和言論,並捉捕和審訊嫌疑人。後來他們的這項任務被朱元璋特許,並逐漸演成為一個特務機構。

雖然現在的許多史書和文學作品,都把錦衣衛描寫成無惡不作、飛揚跋扈的壞蛋,但最起碼早期的錦衣衛是反腐倡廉的鬥士。形象應該和電影裡香港廉政公署的人差不多,一身正氣。

但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錦衣衛直接對皇帝負責,負有監察天下官員的責任,可以說沒有比這更大的權力了。權力越大,送好處的人越多,還沒有人監督,很快錦衣衛就從反腐鬥士,墜落成最大的腐敗專業戶。

最後朱元璋都看不下眼了,乾脆取消了錦衣衛。

等到永樂皇帝朱棣上臺之後,感覺著沒有耳目不行,大臣們從根上說都是一夥的,於是再設錦衣衛,並擴大了它的權力。但和朱元璋一樣,朱棣很快也受不了錦衣衛的腐敗,又設立了東廠,用來監督錦衣衛。

東廠全用的是太監,朱棣覺得太監沒兒子,不會貪錢了吧?錯,腐敗起來一點也不慢。太監是沒有兒子,但有親人,還有乾兒子。

接下來就是一個死活解不開的結。東廠腐敗了,成立個西廠看著;西廠也完了,再成立個內廠。

再往下沒有了。後來的皇帝也明白了,以完善權力體制內的監督機構來抑制腐敗,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絕對的腐敗絕對能帶來大筆的財富,所以古代中國最好的職業是當官,別的啥也趕不上。這也是古代中國有著什麼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這種說法的真正原因。

而這種腐敗,在儒家思想居然也能找到根據。儒家文化提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也就是說,家是在國前邊的,家都沒有整好,沒有達到發家致富的目的,咋能去治理國家呢?所以,通過“修身”,也就是刻苦學習,修練厚黑學當了官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齊家,先把自己家整成小康再說。

也許有人說這是歪曲儒家文化,人家根本不是那個意思。但這種歪曲是有幾分道理的。儒家文化中有種說法,叫“家國天下”。意思也是要先家後國的,你家都整不明白,窮餿餿的,國能治理的好嗎?

之所以把古代中國社會稱為專制集權社會,是因為古代中國的國家權力沒有制約和平衡。這種一家獨大的權力,靠權力本身或者靠幾個海瑞這樣的清官,是無法制約的,以致於貪汙腐敗成為古代專制集權社會的常態。

那麼說貪汙腐敗是古代專制集權社會的常態,是不是誇張了一點呢?

反腐皇帝朱元璋,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史記》中的馬屁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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