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皇帝朱元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史记》中的马屁96

反腐皇帝朱元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史记》中的马屁96

阿元

因为皇帝和既得利益集团是对立的,一个是家的主人(起码是以主人自居),一个是小偷和强盗;一个是建设者(起码是这么想的),一个是破坏者(从实际效果来说),所以专制集权社会历史,也是皇帝与既得利益集团斗争的历史。

皇帝与既得利益集团的斗争,最明显的表现是反腐败。

相信每个皇帝都希望自己是孙悟空,从头上揪点毛下来就成了自己的分身,然后再用这些分身去治理整个国家。这样的话,自己的统治意志能得到完美的体现,屁股下的皇位也就可以子孙万代的坐下去。

可惜的是,虽然后儒家文化把皇帝拍成老天的儿子,龙的儿子,但实际上皇帝就是个普通的人。既然是普通人,能力有限、精力更有限,别说管一个国家了,就是管一个村子,也需要许多人来帮忙。记得在某个村子采访的时候,晚上吃饭村里五大班子成员便一起作陪。这村子里的五大班子是,村支书、村长、会计、妇女主任、治安主任,然后还有副书记、副村长、计生办主任、出纳、文书等班子成员。

一个不到千人的小村子,都造就了十几二十个管理者,所以皇帝管理天下只能用更多的人。

当然这种情况,现在已经改善。

不管儒家文化咋强调修身,怎么修德,都改变不了人是自私的这一事实。因为人是自私的,所以不管你把权力委托给谁,专制集权制度下,在权力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贪污腐败都是一种必然现象。权力的被委托人,也就是官僚士大夫阶层,也靠着手中的权力,靠着贪污腐败把自己打造成既得利益阶层。

咱们说过,皇帝的眼里,天下是他自己的,所以既得利益阶层的腐败,就相当于偷盗皇帝家里的钱,人家当然不干。所以,反腐倡廉几乎是皇帝的基本任务。

各朝各代都设立了各种各样监督机构,什么御史、刺史(早期刺史是监察官)、监察史、给事中之类的,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纪检监察部门,但基本上没有啥用,腐败依然是专制集权社会的不治之症。

说几个反腐倡廉的典型皇帝,第一个就是朱元璋。

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反腐倡廉最坚决,下手也最狠的皇帝,甚至没有之一。

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腐败。这可能和他的出身有关系,做为一个农民的孩子,他清楚官员的贪污腐败,会给老百姓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尤其是因为本该发下来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他父母被饿死,恐怕会让他对贪污腐败行为咬牙切齿,深恶痛绝。

可能是因为朱元璋是从社会底层爬到皇帝位子上的,所以在他的心目中,特别想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心一意要打造一个官员清政廉洁、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不仅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据专家们推算,明初年一两银子约相当于200元人民币,60两银子,相当于12000元左右。贪污12000元现在会受到啥惩罚呢?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离死还有十万八千里。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剥皮实草。处死贪污腐败的官员之后,还要把他们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在官员衙门里的土地祠里,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老部下朱亮祖的儿子,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候(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清廉的官员,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便拉拢朱亮祖,希望他为自己出头。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居然就答应了。

此后,朱亮祖多次与道同发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执法,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服,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终于达到顶点。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并且还向皇帝上本,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他错了,他没有估计到朱元璋反腐倡廉的决心是多么的坚定。没多长时间,大理寺的官员就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把朱亮祖和他的儿子朱暹一块堆抓了起来。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杀了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锦衣卫等特务组织。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官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去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高。

为了吓住那些官员,朱元璋还在死刑的方法上不断创新。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六百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但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在朱元璋见贪就杀的政策面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佛。

因为杀人太多,以致于对刽子手这份职业而言,洪武年间是一段难得的黄金时光。他们唯一的客户朱元璋先生手里掌握着太多等待咔嚓的人头,动不动就签上两张数万人头的订单。那些年里,刽子手们身价百倍,从业人员数量也直线上升,成功成为新的中产阶层。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派官),夕腐败”。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这个比例不大?别急啊,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但朱元璋这么下死力气反腐倡廉,在反贪史上创了:措施最严、力度最大、刑罚最酷、杀人最多、历时最长等等的纪录,效果咋样呢?不咋地。

朱元璋无奈地承认,在反腐倡廉方面,他实在是无能为力了:“法数行而辄犯,奈何?”咋办呢?不办了。

反腐皇帝朱元璋,最终承认,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朱元璋已是70岁的老人,他最后一次修改律令,颁布《大明律诰》。这次修改律令主要是将《明大诰》一些条目附载于《大明律》之后,“凡榜文禁例悉除之”,将重典改为“轻典”。

然而,这还不够。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个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诏》中红果果地打朱元璋的脸:“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这个“深文”显然就是指《大诰》。虽然没有哪个明朝皇帝敢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元璋死后直到明亡,《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虽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赏,他的子孙们却羞于提到太祖皇帝这本文字粗鄙内容血腥的著作。到明代中叶,《大诰》已经鲜为人知。曾经发行数千万册的这本宝书,到明末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都给当手纸擦屁股了。

而明代终于亡于腐败的事实,也让朱元璋的反腐倡廉,彻底成为一幕悲剧。

有人说明朝官员腐败是待遇低,这是胡扯。比如说宋代皇帝就拼命给官员发银子,但宋朝的官员腐败仍然是一代接一代,一茬接一茬。

有宋一代,可能是奸臣最多的朝代。

专制集权制度下的贪污腐败来自这个制度的特点,那就是权力没有监督。你设御史也好,用锦衣卫也罢,这些监督机构不过是官僚系统的一部分,等于自己监督自己。就像一群猫,围着一堆鱼。你从其中选出三只猫,看着别的猫让他们不吃鱼,能有好吗?一段时间下来,你保证会发现这三只猫养的最肥,因为他们吃的最多。

专制集权制度下设立最庞大的监督机制,最完善的法律制度,依然不可能抑制腐败,明王朝提供了最好的证明。

鉴于历朝历代设立的各种监察机构,没有起到反腐败的作用,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再次对监察机构进行了扩大。设立给事中的官职,给予最大的权力。给事中虽然是七品小官,但可以对他所有上级,包括皇帝的决定提出疑意,可以指出他们的问题,而不受到惩罚。

虽然明初的监察机构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朱元璋还觉得不够,主要是信不着这些当官的。于是又成立了锦衣卫。

锦衣卫原本是皇帝禁卫军,是保卫大内安全的。但朱元璋信不着他的大臣啊,于是经常派锦衣卫去刺探可能威胁皇权、危害朝廷的行为和言论,并捉捕和审讯嫌疑人。后来他们的这项任务被朱元璋特许,并逐渐演成为一个特务机构。

虽然现在的许多史书和文学作品,都把锦衣卫描写成无恶不作、飞扬跋扈的坏蛋,但最起码早期的锦衣卫是反腐倡廉的斗士。形象应该和电影里香港廉政公署的人差不多,一身正气。

但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锦衣卫直接对皇帝负责,负有监察天下官员的责任,可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权力了。权力越大,送好处的人越多,还没有人监督,很快锦衣卫就从反腐斗士,坠落成最大的腐败专业户。

最后朱元璋都看不下眼了,干脆取消了锦衣卫。

等到永乐皇帝朱棣上台之后,感觉着没有耳目不行,大臣们从根上说都是一伙的,于是再设锦衣卫,并扩大了它的权力。但和朱元璋一样,朱棣很快也受不了锦衣卫的腐败,又设立了东厂,用来监督锦衣卫。

东厂全用的是太监,朱棣觉得太监没儿子,不会贪钱了吧?错,腐败起来一点也不慢。太监是没有儿子,但有亲人,还有干儿子。

接下来就是一个死活解不开的结。东厂腐败了,成立个西厂看着;西厂也完了,再成立个内厂。

再往下没有了。后来的皇帝也明白了,以完善权力体制内的监督机构来抑制腐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绝对能带来大笔的财富,所以古代中国最好的职业是当官,别的啥也赶不上。这也是古代中国有着什么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种说法的真正原因。

而这种腐败,在儒家思想居然也能找到根据。儒家文化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说,家是在国前边的,家都没有整好,没有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咋能去治理国家呢?所以,通过“修身”,也就是刻苦学习,修练厚黑学当了官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齐家,先把自己家整成小康再说。

也许有人说这是歪曲儒家文化,人家根本不是那个意思。但这种歪曲是有几分道理的。儒家文化中有种说法,叫“家国天下”。意思也是要先家后国的,你家都整不明白,穷馊馊的,国能治理的好吗?

之所以把古代中国社会称为专制集权社会,是因为古代中国的国家权力没有制约和平衡。这种一家独大的权力,靠权力本身或者靠几个海瑞这样的清官,是无法制约的,以致于贪污腐败成为古代专制集权社会的常态。

那么说贪污腐败是古代专制集权社会的常态,是不是夸张了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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