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劍指琴懸


如果物業公司一分錢都不收,甘心情願的為業主們服務,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所以,目前凡涉及到業主極力要求撤銷物業或者覺得物業的權力過大,管的過多等問題,無非都圍繞著“錢”。你不按時交物業費,門禁門卡不能正常使用了,你沒買車位,車不能隨意停放了,你違背社區管理規定,隨意亂搭亂蓋或者私自佔用樓道公共空間等一系列對於你來說,特別不舒服時,你肯定恨不得拿起棍棒,掄起大刀把物業趕走殺絕。可是,物業對你的管轄行為是符合社區絕大多數業主利益且有利於社區文明環境建設的正當管理服務行為。你之所以覺得不舒服,是因為你沒交錢,沒遵守規矩。就好像到飯店吃飯,到景點去旅遊,你不買單不買門票,能吃到嘴玩的嗨嗎?同理,還是查找一下自身有哪些與眾不同的行為吧!把物業費交了,按規矩辦事,就舒服的沒那麼多抱怨了!此答案並非為物業的管理和服務搖旗吶喊,而是肯定物業存在的必要,肯定社區文明環境建設需要花錢買服務,肯定必須要提升物業的管理服務質量,才能融洽業主與物業的關係,肯定不交物業費享受物業服務是侵佔交物業費業主的利益且可恥!


威子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問題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誰也沒有說小區業主的房子是物業的房子,房子是自己的,家裡搞得怎樣,誰也管不了。物業要做的,就是小區的環境、安全、綠化、秩序等。這些做不好,物業需要承擔責任。

而從眼下的情況來看,物業和業主之間,沒有矛盾的小區很少很少。矛盾來自於多個方面,其中,物業費收不齊和物業服務不到位是最主要的原因。

從物業費收繳來看,有的居民完全不講理,一直拖著物業費不繳,導致物業經費不足。加上物業費原本就難以滿足小區建設需要,特別是達到一定時間的小區,各種修造、改造等越來越多,物業費越來越不夠。如果再拖欠,就更是矛盾突出了。

但是,一些物業公司不是依靠法律手段來收取拖欠的物業費,而是用降低服務水平、減少服務管理項目等來應對。結果,導致更多業主不願繳納物業費,最終陷入惡性循環。假如物業通過法律手段催收物業費,對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由司法機關強行收交,可能矛盾就不會那麼尖銳,更不會讓認真繳納物業費的業主也加入到不繳納物業費的行列。

所以,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是雙方共同造成的。其中,極少數素質不高、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是主要責任者。

當然,有些物業轉包給具有黑社會性質或社會閒雜人員加入到物業管理等,也是物業與業主矛盾加劇必須重視的一個原因。隨著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開展,這方面的問題得到了較好解決。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物業如何加強管理,如何加強與業的溝通,如何發揮業主委員會的作用等了。在這樣的情況下,物業與業主的矛盾也能夠得到一定緩解,可以把小區的環境做得更好,讓業主生活質量更高。


譚浩俊


現在人們對物業產生敵對情緒,主要是花了一生的集蓄,(大部分每個月還要還很高的銀行貸款)買了一套住房。結果賣房的放了一群狗,強迫買房的養。本來買房就給老百姓帶來很大的生活壓力。結果還要花高價錢養著這群狗,養著也就算了,見到主人搖搖尾巴,逗逗主人開心。覺得勒緊褲腰帶養著也就算了,結果你看見主人還兇得很,主人在自己家裡天天被惡狠狠盯的發毛,所以都覺得這錢花的太不值了。


lqs791


物業無本經營,吸業主之血,價由物業而定,小區收入物業強佔,上下勾結內外獲利,黑勢力強壟斷,物業本是服務行業,但硬說是管理行業,物業就好比看門x,為主人看門而已,但比業主歪,丕號稱物業公司,小區私有業主花錢養這樣無本萬利,上下勾結,強入小區的吸血公司嗎??


四Ill南充嘉陵區


取締小區物業,由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的,不但贊成,而且舉雙手贊成,為什麼贊成?因為小區業主除20%左右因為各種原因不交費其它業主都能按時安物業費!當然價格是物業公司自定的標準。那麼物業公司的服務標準是什麼呢?:人員都是亂七八糟的人,是層層剝錢,剮人的單位,是開發商的打手。是開發商的親戚朋友!不是正規的物業單位,在社會上最不受歡迎的就是小區物業公司,他們的性質是錢,不管贓亂差,沒有環保意識,他們是黑惡性質,甚至打砸搶操,他們汙染了社會和環境,影響極壞,給社會造成不穩,清除物業社會穩定。交給居委會管理,居委會是集體單位,是正規的基層組織,他們有責任,更有信心,真正能做到為人民服務,忠心耿耿,哪麼地方基層組織工作認真,求真務心,居委會成立公司是正確,這也是人民的心聲,期盼早早掛牌營業,代證上崗。


用戶7815898041588


現在的物業公司往往都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的,這是不正常的。開發商買地建房銷售,業主購買的房款裡已經包含了開發商建房所有的建設費,包括小區內的各類設施、廊道、公共綠地、草木花卉、停車位、消防設備、電梯等等……要不然開發商怎麼才能賺錢呢?基礎建設費加利潤就是開發商賣房子的單價。業主購買了小區的全部地上地下。因此,開發商繼續賣他的房子才是正常的,跟物業沒有任何關係。物業應該由小區業主自行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招聘物業人員,收取的物業費只包含物業人員薪資待遇、基礎維修儲備金、備用金等等……小區內的車位無償提供給本小區業主使用,外來車輛收費。物業費用公示,業主減少繳納物業費用並且賬目清清楚楚。小區內的大型供水供暖供氣電梯等設備,完全可以交給社會專業公司承擔維護維修,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徹底化解矛盾,讓業主滿意。


君懷歸日


別上來就喊什麼趕走黑物業,物業是寄生蟲,看看物業撤走和沒有物業的小區,終究破落到什麼樣都有數。事實高喊趕走黑物業的業主,基本都是小區的無賴業主,他們的最終目的就是不交錢,還要享受服務,還要在小區裡為所欲為,幹什麼都不能有人說有人干涉,損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沒關係,只要自己舒暢就行。


狐狸糊塗


不挑破還不自覺,一挑破還真有疑問:你買的房子真的是你的嗎?你不按要求交齊物業費,你拿不到住房鑰匙🔑你不交裝修押金,辦裝修手續,你不能裝修;你裝修房子了,物業天天來查你違規操作沒有;……總之,你天天被物業公司監管、掌控、勒索著,讓你時時感覺到你是住著物業公司租給你的房子,它才是房子的主人,你得總看著它的臉色。


長江大橋同齡人


物業本身介入程序就是違法的,所以有矛盾很正常啊!因為交鑰匙🔑的前提就是不簽署合同,交各種費用,不會給你房子的!問題就在這裡,房子🏠是開放商賣給你的商品,憑什麼要你物業以不給鑰匙🔑要挾業主,簽署所謂的委託管理合同,這就是程序違法!所以不給你也正常,你當時要挾我,被迫簽署我不情願的合同,那好,就不給你,法院見可以,但是說明白了,當時是你要挾我籤的合同,不是我求著你!


手機用戶60180121429


一個壓榨底層勞動力,高價賣給業主的奸商,純粹的剝削階級跟強制買賣的結合體,打著物業的光彩外衣,只顧斂財,賴著不走,惰性服務的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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