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比凌遲還恐怖的古代極刑有哪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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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時期還有一種酷刑那就是站籠,這個就像是鈍刀子割肉,殺人不用刀,主要是為了讓受刑者受到折磨,在折磨中慢慢死去。

站籠相傳是大太監劉瑾創造的,將受刑者困在一個木質的牢籠裡面,籠子頂端有一個固定犯人頭部的枷鎖,身子動彈不得,有時候腳下還會墊有磚頭等物品,活的時間長久取決於墊塊的多少。

到了民國時期,國民黨進行了改造,站籠為鐵質,四周圍佈滿了鐵釘。人在裡面無法動彈,必須得直立站好,最後往往遍體鱗傷痛苦死去


歷史沒有真相


比凌遲更殘酷的酷刑,有兩次發生革命女烈士身上,聽起來讓人毛骨悚然!


活剝皮——陳康容

相信姜文鞏俐張藝謀演的老電影《紅高粱》大家應該有印象。在電影中,抗日戰士在高粱地裡被剝皮,十分殘忍,讓所有觀眾動容。然而,在抗日戰爭中,有一位女烈士,沒有被日寇剝皮,卻被國民黨頑軍剝皮,手段殘忍讓人髮指。<strong>

遭受這一酷刑的女烈士,名叫陳康蓉,她是老同盟會會員、華僑陳錫梅的女兒,先後在集美中學、廈門大學讀書。她放棄了海外優越的生活,投入了中華民族的抗日戰爭中。陳康蓉參加了福建的新四軍的游擊隊,因為多才多藝,經常組織抗日文藝匯演,宣傳抗日思想。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日軍停止了對國民黨正面戰場的進攻,以政治誘降為主。國民黨反動派發動的“皖南事變”,8萬人圍攻7000新四軍,為日軍除去一個心腹大患。幾乎同時期,陳康容被捕,受盡折磨,始終沒有屈服。<strong>

頑軍團長要求陳康蓉交代新四軍動向,陳康蓉一個字也不說,頑軍團長惡狠狠地說“不說,就剝你的皮!”陳康蓉她在《自首書》上寫道:“青春無價比,團聚何須提,為了伸正義,豈懼剝重皮!”

當年的農曆農曆八月十六日,家家團圓的日子,堅定抗日女戰士被國民黨反動派剝皮殺害,年僅25歲。憤怒的新四軍戰友在在永定縣金豐大山的彭坑建立了“康容支隊”,繼續著抗日鬥爭。<strong>

火刑——解文卿。

在山東萊西,有一個著名烈士叫做解文卿,她1929年出生,1945年參加革命工作,當時只有16歲。在解放平度、掖縣的戰役中,她和青婦隊員一起,三次搶救傷員。被膠東軍區授予了“支前模範”的榮譽。<strong>

1947年,王耀武、張靈甫為代表的國民黨軍隊,針對山東解放區進行重點進攻,隨軍的還鄉團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當年5月,張靈甫在孟良崮被擊斃,整編74師3.3萬軍隊全軍覆沒。到8月,反動派組織的地主還鄉團回到萊西義潭店村,大肆翻動倒算,幾天之內活埋了8個共產黨員和翻身農民。還鄉團成員解家晉、解振漢、解保國叫囂,不交出解文卿,全村滿門抄斬!解文卿為了群眾安全,挺身而出,落入了還鄉團的魔掌。

還鄉團為了逼她說出其他黨員的下落,把解文卿吊起來,打得皮開肉綻。解文卿的腿、胳膊被打斷、手指腳趾被剪刀剪爛,匪徒甚至用木棍捅她的嘴,牙齒生生被敲掉。解文卿一個字也沒說,還鄉團匪徒無計可施,在她的腳下點燃麥秸,解文卿被活活燒死。那一天,是1947年月18日,從上午8點一直到下午5點,解文卿就這樣度過了人生中的最後一天,地獄般的最後一天。<strong>

那一年,解文卿還只有18歲,在鄰村還有一個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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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知事


【優質回答】來自野史日記!有一種針對女性的刑罰,叫做“坐飛機掛炸彈”。這種刑罰是民國時期發明的針對女性犯人使用的刑罰。具體操作方法是先將女犯人變為裸身,再將女犯人的雙手和雙腳牢牢的綁在一起,用一根繩子將整個人吊起來,就像是“坐飛機”一樣,只要有人一晃繩子,人就在空中來回飛蕩。這樣吊著賊難受,別問我為啥知道,我自己想象的。如果女犯人毅力堅定,那就要“掛炸彈”了,將兩個籃子用繩子綁好,另一頭綁到女犯人的上半身凸起處,籃子裡可以隨意的增加重量,以此來增加女犯的痛苦,迫使女犯人招供。

招供“坐飛機掛炸彈”的刑法是國民黨的特務機關研製出來的。

坐冰凳

這招是戴笠對付日本女特務使用的,狠辣異常。要不咋說這國民黨特務狠呢,招招要人命,專門摳眼珠子的辦法。

事先準備好大冰塊,然後將日本女特務變為裸身,放到火盆旁邊溫暖加熱一下,等到女特務大汗淋漓的時候,請出大冰塊,你不要誤會,這冰塊不是用來給她涼快的。然後將女特務強行按坐到大冰塊上,讓女特務下面與大冰塊緊緊挨在一起,這種冰火兩重天雖然讓人痛苦,但是這並不是重點。

不知道各位在冬天用舌頭舔沒舔過鐵大門,一舔,舌頭就粘到了鐵上,使勁一拉,舌頭就會脫一層皮。

這大冰塊和女性皮膚某處接觸有異曲同工之處,稍等片刻,特工就會將女特務強行拉離冰塊,與冰塊相接之處,就會血肉模糊。這種刑罰殘忍至極,戴笠的兇名也就傳播開去,據說戴笠也是和日本人學來的招數,後來,川島芳子落到戴笠手裡,乖乖的就招了供,沒敢讓戴笠動刑。

幽閉

女性刑罰之一,將女犯人綁到柱子上,然後用鈍器使勁兒捶打女性的小腹,這樣一來,女性嬌弱的身軀就會承受不住,子宮就會墜落,造成下體的關閉,從此以後,被用過刑的女犯人,只能正常的小便,再也無法生育和交配了,此刑罰特別殘忍,對女性的摧殘極大。

虎豹嬉春

說起這個刑罰,想起了周星馳的電影裡面對付鰲拜的辦法。將其關在木頭人裡,然後放入老鼠,再放入蛇去吃老鼠,特別搞笑。現實之中有一個刑罰和此類似,但是卻一點都不好笑。

虎豹嬉春,講的是將女犯人裸身,然後將其用麻袋裝起來,只露出頭來,將老鼠和貓一起放入袋子中,貓和老鼠就會在裡面四處亂跑亂抓,如果犯人不服,就再往裡扔一串引燃的鞭炮,這樣一來,貓和老鼠就會拼命的撕咬,這可不是湯姆和傑瑞,它們可不管是不是肉體,等結束的時候,女犯人遍體鱗傷,為了不讓得鼠疫,還會給她殘忍的“消毒”,在傷口上澆鹽水,痛不欲生啊。

接銅陽,女犯人四肢抱著柱子,下方有一燒紅的銅製陽具,行刑人一按機關,燒紅之物就會向上抬起,傷害女犯人重要的位置。

還有封陰、除晦烙印、騎木驢、活取肉蓮、獸刑、抽腸、開花、梨貓刑等等等等,就不一一介紹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單獨去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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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日記


能和凌遲比恐怖的,那就必須說說明朝的“刷洗之刑”了。

凌遲就是所謂的“千刀萬剮”,但是不同時期的刀數是不一樣的。因為明朝刑罰嚴苛,會凌遲的劊子手比較多,所以有過3000多刀的記錄。但是到了清朝,這門手藝掌握的人不多,割個300多刀就很不錯了。

但是凌遲畢竟是死刑,目的是公開示眾,嚇唬嚇唬老百姓。真正恐怖的是審問,尤其是明朝錦衣衛的審問,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刷洗之刑,單從字面上,似乎就是讓人洗洗澡,有啥恐怖的?


咱們洗澡是用搓澡巾,刷洗之刑是用鐵刷子……也就是說,犯人被扒光衣服,用鐵刷子在身上來回刷,很快就會血肉模糊。

不僅如此,邊刷還要邊往身上澆熱水。熱水澆到人身上,就會把表層的皮肉燙熟,用刷子可以輕易刷掉。

然後就這麼一點點刷,最後刷到露出骨頭。不過犯人能撐到最後的很少,基本上半中間就廢了。

因為刷洗之刑是為了審問,目的是讓犯人提供信息,或者承認罪行。所以行刑的時候不會往死了整,看犯人不行了,就會停下來,休息休息甚至讓你養養傷。保證不死之後,再接著來,恐怖程度可想而知。


七追風


最痛苦的刑罰就在於一點點折磨你不馬上弄死你,等你忍受不住巴不得早死的時候卻根本死不掉,只能繼續忍受。

這正是最痛苦之處。

撕皮

剝皮大家都知道,將犯人的人皮整張剝下來,比如明代的藍玉,據說他的人皮現在還保存著,真是恐怖。

但是撕皮,有多少朋友知道呢?

每次選擇犯人的一個手指或腳趾,用指甲將皮肉抓破,然後揪住那破開的一小塊皮,開始撕。

厲害的行刑者可以將這條細細的皮繞身體撕一圈。

想想都覺得疼,關鍵是那種持續的感受,讓人頭皮發麻。

即使一次多撕幾條,犯人也絕對死不了,但卻給犯人留下極其恐怖的心理陰影。

下次只要抓住犯人的一根手機,還沒下手,犯人就開始顫慄求饒了。

檀香刑

這個莫言還專門出了一本書來講。

就是找一根粗棍子,頂端削成尖椎形,從犯人的肛門刺入。

然後就戳著犯人把這根棍子立起來。

時間一點點過去,犯人因為體重的關係會漸漸往下墜,棍子就一點點的進入犯人的身體。

也有在犯人兩個腳上綁上重物的,這樣會加速犯人的死亡。

一般都是讓犯人慢慢死,起初犯人還能說說笑笑,但漸漸地,木棍進入身體越來越深,犯人就說不出話來,甚至吐血。

這時候邊上的劊子手會給犯人喝各種營養湯,幫助犯人維持生命,為的就是等到棍子從犯人嘴裡戳起來那一刻,才算行刑結束。

殘酷的刑罰有很多,這裡就說兩件,這些都是人內心最陰暗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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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對於酷刑的發明可謂是五花八門,其共同之處就是以對人身體進行迫害使犯人感受極大的痛苦,這也是古代刑罰的一個極大弊端。

而這其中,凌遲是人們所熟知的酷刑之一,在部分影視作品中也經常提及凌遲之刑,所謂凌遲,就是用行刑刀將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來,在這期間犯人還不能斷氣,所以凌遲會使犯人體會到生不如死的感受,比較著名的就是明朝正德年間大宦官劉瑾被割3357刀,明末將領袁崇煥被割了3543刀。經歷過千刀萬剮之後,犯人也就只剩一副骨架了。

相對於凌遲,古代也有許多非常殘忍的刑罰,而且犯人的痛苦程度絲毫不亞於凌遲之刑。

抽腸

抽腸,顧名思義,就是將腸子從活人(注意,是活人)的體內抽出,具體行刑方法就是就一根橫木置於高處,橫木的中間放著一根麻繩,麻繩的一端綁一鐵鉤,另一端綁著重物,行刑時會將鐵鉤鉤入犯人的肛門內,將大腸頭鉤出,然後放開重物,重物自然下墜,這樣就會將犯人的腸子從體內抽出,而犯人也會體會到大腸從體內被抽出的感覺,想想就會讓人不寒而慄。

後此刑罰於明代被廢除。

剝皮實草

剝皮實草的發明者就是眾所周知的明太祖朱元璋,此刑罰是朱元璋專門用於懲治貪官的,被剝下的人皮會被填入稻草,放置於衙門口,用於警示貪官。

其操作步驟為將犯人埋入沙坑內,只漏出腦袋,而後用刀將頭皮割一個十字刀口,然後將水銀順著頭皮縫慢慢流到全身,而此時的犯人也是痛苦不堪,東扭西扭,然後人的肌肉和皮膚會被水銀所分離,最後犯人的身體會從頭皮縫中“鑽”出來,只剩下一張人皮埋在土裡,後來由於此刑罰過於殘忍而逐漸被廢除。

醢刑

醢刑也稱菹醢之刑,醢字的含義為肉醬。醢刑也就是將犯人活活剁成肉醬。

據說發明此刑罰的人就是商紂王,最初用來對付反叛他的鬼侯,後周文王姬昌之子伯邑考也被商紂王處以醢刑。

孔子“七十二賢”之一的仲由就是被蒯聵處以醢刑。

殺死張飛的範疆、張達二人後被張飛之子張苞處以醢刑。

以上的三種刑罰同凌遲一樣,犯人都要承受巨大的痛苦而死,強調對於犯人肉體的迫害也是古代刑罰所存在的弊端,好在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進步,以上刑罰也都被廢除,只存在於歷史書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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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嘮史


剝皮酷刑

---------------人皮鼓


剝皮酷刑可謂恐怖之極,而大部分剝皮為活剝,更讓人心驚肉跳。

剝皮歷史可考證,最初的就為三國時期的暴君孫皓。

史料中稱孫皓將自己認為不尊敬皇帝的大臣,剝去麵皮。受刑者痛苦不堪,雖然不死,但是此後無法見人,還不如死了。孫皓因為這種酷刑失去東吳民心。

最終晉朝進兵的時候,無人願意為其賣命,很快亡國。

十六國時期的暴君數量是中國歷史之最,尤其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統治者多以殘暴控制國家。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麵皮,讓他們唱歌跳舞,藉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面皮。

侯景從北齊南逃回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麵皮,然後用大鐵鑊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恆繼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面皮,親眼觀看被剝者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這些暴政治國的君主都沒有長久,很快亡國。

十六國以後,剝皮逐漸減少,但到了明朝到達一個頂峰。朱元璋大力發展了剝皮酷刑,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汙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汙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裡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裡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但文章最初也說了,這種刑法根本沒有作用,明朝到了中後期是中國歷史上稍有的幾個最為腐敗的朝代。

除了處死貪汙犯以外,也用來處死叛逆。

康熙年間,甘肅嘉峪關守將程氏父子貪汙大量國家撥款,欺君罔上,被康熙下令處死。由於罪行嚴重,康熙不但降旨將程金山父子三人處死,並用他兩個兒子頭蓋骨反扣在一起,中間用白銀雕刻成二龍戲珠鑲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們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個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後腦勺做成一個人頭碗。為警示後人,康熙皇帝又在離橋灣城西北200多米處修了一座皇家寺院--永寧寺。

在寺院裡供著康熙皇帝的龍袍馬褂,並把人皮鼓、人頭碗懸掛寺院上,每日擊人皮鼓以警示後人:“做人要心正,做官要清正”,這兩句話在當地百姓間廣為流傳。它的聲音不如牛皮鼓響亮,據說因為人皮比牛皮紋理厚而沒有牛皮結實,所以它的聲音不如牛皮。

明末農民軍的變態將領張獻忠,也特別崇尚剝皮酷刑。張獻忠入蜀後動不動就拿人剝皮,而目大都是活剝。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問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如果被剝的人當場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處死。

張獻忠的部下孫可望後來投降了南明,被永曆帝朱由榔封為秦王。他也是個慣剝皮的能手。永曆六年(即順治九年,1652),孫可望殺了陳邦傳,並剝下他的皮傳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曆帝彈劾他“擅殺勳將,無人臣禮”,永曆帝不敢得罪孫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孫可望的親信張應科知道了,就向孫可望報告,孫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張應科把李如月抓來剝皮。張應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又準備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

李如月問這是幹什麼用的,一個人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罵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節都裡忠腸!”不一會,張應科站住右邊角門臺階上,傳達孫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罵道:“我是朝廷命官,豈能跪聽反賊的命令?”於是步行到中門,向永曆帝居住的南宮行跪拜禮。張應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開脊背的皮膚,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喊著孫可望的名字痛罵。

剝皮剝到四肢時,把他的手和腳都砍斷,再把他翻過來剝前胸的皮,這時李如月只能發出細微的聲音了,仍能聽得出是在罵人,直到最後砍斷脖子時,李如月才死去。張應科又指使從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漬幹,用線縫好,中間塞滿草,送到北城門通衢上懸掛起來。

到了近代,兇殘的日本鬼子仍然實施剝皮酷刑。紅高粱裡面的事情有真實歷史原型,日本人在當地將抗日分子活著剝皮處死,試圖恐嚇人民。


薩沙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讓犯人慢慢痛苦死去的一種刑罰,屬於極刑,古時候稱為大辟,凌遲在如今看來已是十分駭人聽聞了,看許多作者已經講了一些恐怖的刑罰,在此不作重複,這些刑罰大多起源於奴隸社會時期統治者野蠻鎮壓的一些手段,並被後世繼承,下面講幾個屬於極刑的其它死法,適當補充。

先講一個故事,古時候有種鳥叫梟,下崽後母梟全心哺育小梟,如果有的母梟年齡大了,行動不迅猛抓不到食物了,就會把自己當成食物供小梟來食用,當小梟餓壞了來啄母梟的肉時,母梟如果疼痛難忍,就會死死的咬住樹枝,然後慢慢死去,等小梟啄完肉時,就剩個母梟的頭掛在樹枝上,古人見到這種景象後,就有了“梟首”刑罰,把犯人的頭固定在樹杆上,身體用刀砍棍打,最後只剩下犯人的頭的一種極刑,此刑在《秦會要補訂》裡有記載。

具五刑,發明於秦朝流行於漢朝的一種殘酷的極刑,所謂具五刑,就是把五種極刑使用在一個犯人身上,後世使用稍有變化,大概是的黥、劓、斬、笞、梟、菹,黥,在臉上刺字,簡單理解就是先毀容;劓,割掉鼻子;斬,砍掉雙手雙腳;笞,用棍子打死;梟,砍下首級掛樹上示眾;菹,剩下的屍首剁成肉醬。此刑在《漢書·刑法志》裡有記載,當年秦國丞相李斯被秦二世與趙高合謀誣陷,不但夷三族,李斯被具五刑而死。

棒殺,這個簡單說來就是被棒子打死,感覺不殘忍,其實不然,凌遲是被一刀刀割死,棒殺是被一棒棒打死,都屬於慢慢折磨死去的酷刑。棒殺刑罰悠久,離我們近點的明朝就喜歡用這種刑罰,稱為“廷杖”,拖了褲子光屁股打,如能一重杖打死的算痛快的,如要折磨,屁股打成肉泥人都不會斷氣,當年嘉靖皇帝在午門外一天打死了16名諫諍大臣。明律是繼承唐律的,所以棒殺在《新唐書·刑法志》有記載,最早起源於漢朝,南北朝和隋朝都有使用過。

定殺,就是將犯人投到水裡淹死,看著沒什麼,但是這是一種非常讓人氣憤的極刑,最早在《秦簡》裡記載,麻風病等患有傳染病的,就算獲罪,要用定殺來處死。古時候對傳染病基本無解,有的政府會將患者驅趕到偏僻地界隔離起來,但秦朝這種直接痛殺的方法著實殘酷,曹魏的“汙瀦”、北魏的“沉淵”、宋代的“水淹”都是一個意思,後來的定殺也適用於真正的犯人,將犯人驅趕到水中,不許靠岸,一直在水裡泡著,不會游泳的直接淹死了,會游泳的能堅持幾個小時,最後在水裡泡死。


圖文繪歷史


古代最殘忍的酷刑當屬凌遲和剝皮,殘忍程度能超過凌遲的基本沒有。但要論恐怖程度的話,那有很多酷刑可以入圍,如紂王發明的炮烙、烹煮、剖腹,還有先秦的車裂、腰斬等都是。下面介紹朱元璋發明的酷刑抽腸。

關於抽腸酷刑最早的記載出現在春秋時期,而抽腸真正作為酷刑是在明清時期,據說此刑也是朱元璋的發明專利。朱元璋除了創造性的將剝皮酷刑改良成更為殘忍的剝皮楦草外,還別出心裁的想出了酷刑抽腸。

春秋時,周敬王有個大臣名叫萇弘,據說他還是孔子的老師。公元前492年,晉國發生內訌,萇弘暗中支持晉國大夫範吉射。內亂平息後,晉國便以此為由要征討周室。周敬王被迫處死萇弘,使用的刑罰就是抽腸。

傳說萇弘死了之後,他流出的血竟然變成綠的,屍體也消失了,這就是“萇弘化碧”的傳說。從史料記載來看,萇弘大概是第一個死於抽腸的人,遺憾的是史書並沒有記載他受刑的過程,而明朝卻把過程描述到極致。

朱元璋是著名的布衣皇帝,他深知得國不易,因此總是能想出一些另類的方法來治理國家。在對付罪犯的問題上,他想到了一個絕招,就是抽腸。明朝抽腸的刑具很簡單,主要有木架、繩子、鐵鉤和石頭。

具體的行刑方法是,在木架的橫杆兩段綁有繩子,這個橫杆是從中間釘在木架之上,類似於蹺蹺板的原理。橫杆一端的繩子與鐵鉤相連,另一端的繩子綁著石頭。用鐵鉤鉤入人犯的肛門,勾掛出大腸頭。

然後拉綁著石頭的繩子,掛著腸子的鐵鉤一端就會翹起,人犯的腸子就會慢慢被抽拉出來,高高掛成一條直線,人犯在慘叫聲中會慢慢氣絕身亡。抽腸的恐怖之處在於,人犯會看著自己的腸子被抽完,直至死亡。

元末農民起義軍頭領張士誠,兄弟幾人因受不了地主富戶的欺壓,於是起兵造反。後來張士誠自封為吳王,任命葉德、黃敬夫、蔡彥文為參軍,三人皆是紙上談兵之人,後被朱元璋抓住抽腸,並掛在高處曬乾。

在明末是農民起義軍中,張獻忠算是一個特殊人物。他先是全力抗擊明朝,後又根據形勢發展而投降明朝,最後又脫離明朝。張獻忠此人剛愎自用,脾氣火爆,他不但繼承了朱元璋的剝皮楦草,還發展了其抽腸術。

張獻忠的抽腸方法是,先將人犯的大腸頭用刀從肛門挖出,然後綁在馬腿上,之後讓人騎在馬上猛抽一鞭,馬受驚後向前猛跑,這時馬蹄子牽動著腸子,越拉越長,轉瞬間腸子被抽盡,人犯會在慘叫聲中一命嗚呼。

總之,抽腸也是一種極其恐怖殘忍的酷刑,在極刑史上也是佔有一席之地的。


野史也是史


要說比凌遲更恐怖,更慘絕人寰的酷刑很多,但凌遲己很恐怖了,大明律規定凌遲要割360刀之內不許死去,否則治劊子手罪。明朝大宦官劉謹凌遲笫一天晚上給喝粥,吃一點飯,第二天又繼續,三天才割死,你想要受多大痛苦。到了清代,大清律增加了十倍,要求3600刀,但達不到,最好的劊子手只能割3358刀,這也很殘忍的。但大明,大清十大酷刑,那個刑法也讓人聽之戰慄,慘不忍睹!但那個最恐怖,這隻有親身經歷過的才能知之,才能比較,才最有說服力,但這是不可能的,貓才有九條命,不夠體驗十次。只有聞之用刑便招的就是最恐怖的,歷史上真有這事。

話說大唐女皇武則天時,有倆著名酷吏,周興,來俊臣,審犯人最有手段,刑具,刑法嚴酷,再硬骨頭犯人過不了幾招就竹筒倒豆子了!再則倆人配合工作很好,朝庭上下都不敢聽其名。

一天,有人舉報周興犯重法,武則天命來俊臣去處理周興案子,來俊臣知周興久經沙場,一直辦案,有抗審訊的能力,有對付酷刑的辦法,他知各種酷刑的結果,用輕刑他不再乎,對重刑他會有法自盡,太重的刑弄死,沒有得到口供,來俊臣也吃不了,兜著走。來俊臣就把周興請到府上,向周同志請教:有一事相求,哥們接一案子,犯人很難纏,什麼刑也用上了,犯人不招,幫想個辦法讓犯人開口。周興說好辦,把一口大缸,架在火上慢火烤,把犯蓋在缸裡犯人一會兒就招了。

又過一會兒來俊臣領周興到一大院看,一口大缸架在火上加熱了,來俊臣一指大缸:“請君入甕”周興當時就說我馬上招!

這本來是用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成語上的,但是周興是歷史名酷吏,一見此便急著招供,這是從犯人觜裡說出來的,。就足以說明這個刑法比凌遲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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