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不給打勞動局電話管用嗎?

生活在世界上就是不斷的工作一次才可以不斷滿足自己的慾望。如果想在用人單位進行工作的時候就是想要好好得到一份報酬的。但是有時候用人單位可能就不怎麼會在意員工的情況不給工資。那麼工資不給打勞動局電話管用嗎?閱讀完以下找法網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工資不給打勞動局電話管用嗎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支付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或應當在協商不成後60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局在受理投訴後會根據事實作出處理的,但投訴前要做好證據材料蒐集,如合同,工資卡,值班記錄(打卡記錄)等。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工資不給打勞動局電話管用嗎?

二、單位不支付工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處理

1、叫老闆寫欠條,註明有多長時間的工資沒有發,每天多少錢一共多少錢都要寫明白,免得以後要工資時沒有憑證。

2、軟磨硬泡和老闆要,多說小話,比如沒有錢生活了,孩子唸書需要錢了等等,說的可憐一些,只要老闆給錢就行。

3、如果老闆欠很多人的工資,大家要團結一致一起到老闆的辦公地點要,特別是老闆在談生意的時候要,因為老闆不能在客戶面前丟面子,一般會給錢息事寧人的。

4、採取停工的辦法讓老闆發放拖欠的工資,老闆不能看著自己的公司停產,所以必須解決工人工資的問題。

5、知道老闆住在哪裡可以到老闆家裡要,老闆一般不願意讓工人到家裡要錢,所以這個辦法很有效。

6、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一般都會得到解決。

7、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你如果對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15天內到法院起訴。

綜上,理論上是管用的,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後,可以向勞動局投訴。等到勞動局受理後,展開調查,情況屬實的話,勞動局會要求包工頭支付工資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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