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王守仁(1472年~1529年),字伯安,號陽明子,世稱王陽明,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今浙江省寧波餘姚市)人。他是明朝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軍事家、文學家、詩人、書法家、教育家。因平定宸濠之亂等軍功而封爵新建伯。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他在學術上繼承了南宋陸九淵的心學,把心學推向頂峰,是心學之集大成者。他與孔子(儒學創始人)、孟子(儒學集大成者)、朱熹(理學集大成者)並稱為孔、孟、朱、王。他也被稱為立德、立功、立言太上三不朽的聖人。《明史》稱他為“終明之世,文臣用兵制勝,未有如守仁者也。”

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王守仁三十七歲,上書救戴銑等人,忤宦官劉謹,被廷杖四十,貶為貴州龍場驛丞。當時龍場窮困落後,他與學生們講學不輟,給學生寫了一篇《教條示龍場諸生》,提出四件事讓學生們互相規勸、互相勸勉。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1、立 志

志不立,天下無可成之事。不立志,沒有志向,人生就如同在大海中飄蕩的浮萍,隨波逐流,不知所向,如同草原中失控的野馬,放蕩縱逸、胡亂奔跑。沒有志向,人生就沒有了前進的方向,對於一艘沒有前進方向的船來說,任何方向的風都是逆風。

陽明先生提醒立志要高大:“立志而聖,則聖矣;立志而賢,則賢矣”。立志成為聖人,則能成為聖人;立志成為賢人,則能成為賢人。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

設立一個高大的志向,即使不能完成,只完成了一半,也是一個不小的成果;而如果設立一個很小的志向,即使百分之百完成了,也只是個小成果。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2、勤學

陽明先生認為,人一旦立志了,自然就會勤奮學習;而不勤奮學習的人,必定是他立志不篤實。陽明先生看重學習的態度勝過於天賦,勤奮學習就是一種態度,它比天賦更重要。

陽明先生欣賞這樣勤學的人:“保持謙虛、靜默,以無才能自居,堅定意志努力踐行,勤學好問;稱讚別人的長處,責備自己的過失;學習別人的長處,並且能明白自己的短處;忠誠、誠信、歡樂、平易近人,內外一致的人。”

那些天賦很好的人,如果他跟同學相處不融洽,嫉妒別人的優點、誇誇其談、自以為是、大話騙人,這樣陽明先生也是鄙視他們的。

明白了陽明先生的話,自然也就知道什麼是“學”、什麼是心學的“學”、什麼是儒家的“學”,自然也能夠明白《論語》中的話:“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所謂的學,簡單來說就是學做一個好人。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3、改過

《論語》中子貢說:“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君子所犯的過錯,如同日食月食那樣,大家都看得見,只要他更改了,大家都景仰他。

人誰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並非不允許犯錯,而是犯錯後,要能夠自我反思和總結,知錯能改,以後不要犯同樣的錯誤。

對於那些知錯不改的人,或者是明知道錯還要一錯再錯,又或者是妄自菲薄、自甘墮落。陽明先生是對他們絕望而鄙視的。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4、責善

責善是勸勉從善之意。孟子說:““責善,朋友之道”。

自己對朋友責善,抱持一顆忠誠愛護朋友之心,用委婉的方式指出朋友的過失,從而令他們接受與改正錯誤。不可以揭發他的過失與罪惡,極力地毀謗斥責,如此對方勢必感覺無地自容,惱羞成怒,反唇相譏,這樣就達不到責善的目的了。不可以用這種方式對待朋友。

然而,當朋友對自己責善時,朋友若用委婉的方式,自己固然要笑納;如果朋友以揭發自己的過失與罪惡、毀謗斥責的方式來對自己責善,自己也應該接受。荀子說“攻吾之短者是吾師”,凡是攻擊我過失的人,都是我的老師,怎麼可以不快樂地接受而且心生感激呢?

換句話說,陽明先生所說的責善的方式就是“嚴於律己,寬以待人”。

陽明先生還提醒學生對他責善,不必因為他是老師就有所隱瞞。

王陽明給學生的忠告,致良知,從這四件事開始

通過以上四點“立志、勤學、改過、遷善”可以看出,陽明先生所教學生的並非是某個專科的知識,而是教如何做人的學問,教的是身心之學、踐履之學,這是陽明心學的本質。他並不教學生如何作文、如何行醫、如何打仗、如何當科學家等具體的知識,而是教育學生如何做人,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做一個有良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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