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好《詩刊》的十點建議

辦好《詩刊》的十點建議

《詩刊》是一個國家的詩歌作品精華選本,不光代表了全國詩歌當前水平,也顯示出中國現代詩歌進程中的走勢與方向。把《詩刊》稱為全國詩人的“燈塔”,稱之國家詩歌的“GDP”,是名副其實的。

傳統文化中這樣一份重要的國刊,如今辦的很不稱職。民怨此起,責罵彼伏,該是反思和重整旗鼓時候了。如何辦好《詩刊》?必須從為何辦不好《詩刊》中找到原因:《詩刊》不差錢,不缺人,也不缺稿源;那缺什麼?缺“心”——缺少對詩歌的誠心和用心。

我認為,《詩刊》陷入亂象之中已日久年深,不是修修補補,吃幾片感冒藥便可康復痊癒。重振《詩刊》雄風並不難,但要來一次“翻箱倒櫃”,來一次刀刀見骨的大手術。我的個人建議如下:

1、選好了主編和副主編,辦好《詩刊》就有了百分之八十保證。尤其是主編。

對《詩刊》主編的要求,當然是德才兼備。德,除了政治站位正確,品行端正,作為《詩刊》掌門人,特別強調“詩德”優秀。“詩德”,要敬畏詩歌,敬畏詩歌就必須對詩不對人,堅持做一個“以文本論英雄”,不吹黑哨的主編。

《詩刊》主編的才,包括選詩、論詩、寫詩三大才能。我把選詩放在第一,寫詩放在第三,是符合編輯定義的。一位詩歌編輯(包括主編),善於辨別好詩與壞詩,至關重要。主編會寫詩更好,不要求他的詩是一流水平,但至少不能寫黑詩、黃詩、口水詩、摸奶詩。

《詩刊》主編畢竟只需一個人,不是十人,百人。在成千上萬的中國詩人中選一個德才兼備的佼佼者,應該不難。可能難的是,這樣的人才是有,但級別不夠,不符合提幹條件。如果能考慮詩歌是一門深奧的藝術,專業性極強,能啟動破格提拔,是詩的大幸。若相反,級別夠了,要麼缺德,要麼缺才,《詩刊》難以翻身。

2、重組《詩刊》編輯隊伍。主編是總導演,總指揮,不能當編輯、校對使用。所以,具體辦刊的每一位編輯的品行和水平,決定了刊內每一頁作品的優劣。

我認為,《詩刊》編輯中凡是主編關係和其他關係進來的,一律清退;在《詩刊》亂象時期“趁火打劫”的編輯也應清退。留下那些多年來經得住考驗,又有詩歌編輯經驗者。不足部分向詩界公開招聘,指不搞關係名副其實的招聘。

3、當前《詩刊》質量不高的原因也涉及出刊數量與作品質量的矛盾。在重樹《詩刊》形象之時,建議把每月出上、下半月刊兩本制,改為每月出一本,甚至出季刊。讓編輯人員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去精細選稿和細緻編輯。作為讀者,他們需要讀到少而精的好詩,不是多而讀不下去的湊版面的無味詩。

要知道,《詩刊》曾經的輝煌歲月,是月刊年代,不是上、下半月年代。

4、《詩刊》既然是“詩人的家園”,不是單指要他們訂閱,應該指他們的投稿作品能得公正受理和公正發表。有些沒法發表的來稿,選擇有代表性的,編輯給予親自回覆。“詩人的家園”,不用一磚一瓦就會真的建立起來了。因此,除個別需要約稿外,《詩刊》應當坦然宣佈,一律釆用郵箱投稿。

5、考慮現在是網絡時代,民間詩人多把自己詩歌發在自媒體上,有些能寫詩而不習慣主動投稿的好詩往往得不到發表。因此,《詩刊》編輯應當每月有一部分時間“走出來”發現好作品。這不是自願,應當列為一項制度和職責。《詩刊》多一些甘當隱姓埋名的“人梯”編輯,多一些樂於挖地三尺,尋找好詩的編輯,《詩刊》不用一個字的廣告,都會大放光彩。

6、《詩刊》編輯體系應當設立獎懲制度,首先是主編問責制,再就是編輯人員獎懲條例,應當白紙黑字,高懸《詩刊》堂前。對受到獎懲的人員,不止內部張榜,而且一年一度公佈全國,使毎個編輯都有擔當感和榮辱感,從而加強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一定要使編輯人員明確,《詩刊》編輯不是好當的。

7、如果真心想辦好《詩刊》,不用說,應當果斷、徹底與五花八門的詩歌活動和詩歌獎一刀兩斷。能做到這一點,《詩刊》會立竿見影地在全國詩人心目中重樹新形象。

當然,一年一度的《詩刊》年度獎應該保留。不過,頒獎會不應辦成狂歡會,應重點宣傳獲獎作品。

8、青春詩會是《詩刊》的傳統品牌節目,有詩歌“黃埔軍校”之美稱。到如今,青春詩會的傳統是繼承下來了,而且別出心裁“發揚”,增加了青春詩會“回眸會”,到了李少君手上再“發揚”,又加了青春詩會“回眸會”的“研討會”。這是砸青春詩會的牌子。

青春詩會已不再是詩人心目中的“黃埔軍校”,這牌子倒不是在李少君手上開始砸的,比如第17屆青春詩會的18人中,小小的蒼南縣竟然佔了三個名額。這能沒有故事?

青春詩會怎麼辦,這不難,只要《詩刊》“正經”了,青春詩會自然會“正經”起來。不過,不必再搞“買一送一”,只開青春詩會,不開什麼“回眸會”。

9、“好詩在民間”,只有搞圈子詩歌和山頭利益的人才不信。好詩在民間還是在名人手裡?都在,但歸根結底還是在民間。這應該成為《詩刊》從主編到編輯每一個人的辦刊理念和信仰。由此,落實到行動上就要讓民間詩人成為《詩刊》主人和主角。這樣辦《詩刊》,和當前的辦刊方法相比,不是“換了人間”,而是讓《詩刊》重新回到人間。

10、加強詩人群眾對《詩刊》的監督批評,永久而不是一陣風。這種監督批評當然主要指對《詩刊》發表的作品的評論。近十多年來,《詩刊》與群眾的監督批評斷線了,能看到的只是《詩刊》自己選定的“評論家”寫些抬轎子拍馬屁的“詩託”頌歌。《詩刊》辦成了請人為自己塗脂抹粉,說明已踏上了“夕陽西下”之途。

前些年,《詩刊》是不理睬群眾批評,如今到了李少君手上,不光是不理睬,他還首創以“未經授權”之由判你批評《詩刊》是“違規”,是“侵權”。他一次性封殺了群眾批評《詩刊》的權利。當我用快遞寄去申辦授權手續,又遭到拒絕。

批評《詩刊》所發作品質量低劣或錯別字,當然要引用原作才能說明。我發的批評文章都被李少君投訴,說我未經他們授權,侵犯了《詩刊》版權而刪除。到後來,他“殺”紅了眼,把我評論吉狄馬加在成都國際詩歌週上的致辭文章也進行投訴被刪,他的理由是,吉狄馬加是《詩刊》領導,未經授權引用吉狄馬加講話,就是對《詩刊》的侵權。更絕的是,我發的《33年前的一場《詩刊》婚外戀》,寫33年前《詩刊》劉湛秋與英兒的婚外戀,也被李少君投訴,理由是英兒是《詩刊》當時的編輯。

《詩刊》應當撤消李少君“未經授權”的拒絕群眾評論《詩刊》的擋箭牌。引用《詩刊》作品只要不是用於商業運作,只要註明了作品的作者和出處,而且是局部引用,應當允許並歡迎。允不允許和敢不敢於讓群眾評刊,是檢測《詩刊》到底是誰的家園的試金石。

辦好《詩刊》靠大家說建議。不用問,我就知道,不少人會說我以上建議全是沒睡醒的夢話。《詩刊》按以上十條去辦?不是天方夜潭嗎!不錯,我也知道這是天方夜潭,我是說給詩歌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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