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謊稱在A公司月薪8000元,被原領導揭穿,你怎麼看?

17譚


無論怎麼說,去恨之前的領導,都是很不合理的。

在換工作時,有很多人都會在填寫應聘申請表或者是面試過程中,把自己之前的薪資說寫得或說得超過自己之前實際的水平,以便於自己爭取更高的薪資。當然,有通過類似做法成功拿到遠高於自己之前薪資的案例。

這種做法是否正確,我們不予置評。

但在應聘是,虛報自己之前的薪資,是有風險的,且如果因為謊言被拆穿,就去恨拆穿謊言的對象,是不正確的。

一、虛假提高自己之前薪資的這種做法肯定是有風險、隱患的,且有時候是沒有必要的。

原因如下:

1、每個公司會有自己的薪酬制度,不會因為你之前的工資高就給你更高的工資,也不會因為你之前的工資低就給你低於公司同崗位薪資的水平。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隱瞞自己之前的薪資水平,故意提高的做法沒有意義。

2、上一家單位不僅是可以通過向你的上級核實你薪資的真偽,還能通過其他的方式,如:收入證明、銀行卡流水等都可以瞭解到你的薪資。

所以,隱瞞、故意提高自己之前薪資的行為是有風險和隱患的。


3、 故意提高之前在之前單位的收入,可能會讓你失去應聘上該工作的機會。

每個公司都有固定的薪資水平,這個水平雖然說是公司根據自身的情況綜合確定的,但也是參考了同行業的薪資水平的。

故意提高自己之前的薪資,那從正常的角度來說,就是你說的薪資水平和你的能力是不匹配的,是遠高於你實際能力的。當你應聘的單位,在經過對你進行面試評估以後,覺得你期望的薪資和你的能力是不匹配的,絕大的可能是會放棄你,放棄安排後續的複試、以及放棄辦理你的入職。

如果你本身是略低於你說的薪資水平或者是按照原來單位的薪資水平也能接受的,那你就錯失了應聘成功的機會。

二、因自己之前單位的上級說實話,而讓自己的謊言被揭穿,無法繼續下去,拿不到原本的薪資,就去怪之前的領導,這種做法十分不可取。

原因如下:

1、從個人的職業道德來說,前單位領導不能幫你撒謊。

我們行走職場,約束自己的不僅僅是勞動法、單位的規章制度的,還應該有職業道德,不做一些沒有職業操守、職業素養的事。

單位之間做背調,基於的就是因為互相的誠信,是對信息提供者職業素養的新人,前公司領導不僅是你的領導,他還是一個職場人士。如果大家都完全不負責任的亂說,請問開展背景調查這項工作還有任何意義嗎?大家對於背景調查的結果還能怎麼去相信。


2、 從人情來說,前單位領導也同樣沒有幫你撒謊的理由。

遇到這種需要前單位領導幫你“撒謊”的情況,你至少需要提前和前單位領導溝通一下吧?如果能取得前單位領導的支持,他願意犧牲自己的職業道德成全你,那是他的“人情”、是對你的幫助,也是你的幸運。

你提前什麼都不說,那前單位領導肯定是照實說,結果你卻因為前單位領導說的真話讓你自己的謊言被拆穿,就去怪前單位領導,哪兒來的立場?

3、即使前單位領導沒有說實話,或者是沒說,現單位都有其他方式去查詢到你的收入,只是渠道不同而已。

單位做背景調查,入離職時間、崗位、薪資、離職的原因的信息是重點想要了解的信息,如果對信息是特別在意的,肯定是不會僅僅通過電話、口頭上進行核實就可以的,還會通過正式、有具體證明的資料進行核實。

就拿收入來說,單位不僅僅是向你之前單位的HR、上級進行了解就可以的,還有很多資料可以讓你提供,以證明你收入的真實性。如:

1) 工資銀行卡流水信息。

基於銀行流水查詢的快捷性,以及本身的說服力,很多用人單位都會讓你提供之前工資卡的銀行流水,以便能看出你具體的工資水平。

2) 之前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收入證明能證明出具證明當時你的工資水平,所以,也常用來作為薪資收入的證明。

3) 之前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上,是需要寫明薪資的,所以,也是證明收入的一個渠道。但因勞動合同上,對於一些補貼等是不需要寫進合同的,所以,只是作為一個參考。

4) 之前的工資單或者是一些調薪通知等

所以,如果用人單位如果是要查詢你之前的收入,有很多的渠道,即使之前的上級不說,用人單位也會讓你提供其他的資料,而能證明的資料那麼多,說自己沒有從而不提供可信度很低。


綜上,李女士本身謊報自己之前薪資的做法就是有風險的,因為自己的謊言被拆穿,而去怪自己之前單位領導,是沒有立場、不正確、很偏激的想法和行為。


淋說職場


謊報工資這種現象在職場上應該是蠻常見的一個現象,但原領導拆臺這樣的事,其實在我個人看來或許問題出在李小姐和原領導之間的溝通上。



為什麼職場人有時會謊報工資

本人曾經的親身經歷來看,筆者曾經面試過幾家公司真實報了上一家公司的薪資,但面試公司給我的offer上給的薪資卻是我上上一家公司的薪資水平,也就是說,給了我三年前的工資。本人自然拒絕了這些offer,後來面試多了會發現,所有的HR她們的基本判斷是,你的期望薪資並不是真實的期望,前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真是的期望,而你的上上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現在的薪資水平。所以從某些程度上講職場人謊報薪資待遇,有部分原因是由於本身所謂的潛規則造成的。

處理好職場人際關係

事實上,面試時做背景調查是很多正規公司都會做的流程,做為成熟的職場人士這些必然是清楚的。李小姐的事情發生可能有幾個方面的可能:

1⃣️李小姐沒有事先告知上級有公司背景調查,那麼上級說了真話。若是這種情況,李小姐完全怪罪於上級,某種程度上,李小姐並沒有職場人士必備的職業素養。

2⃣️如果李小姐事先告知過上級背景調查事誼,仍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有可能李小姐和上級在上一家公司相處很不是特別愉快。這樣的上級在我看來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職場人士,情商不高。李小姐也有點缺心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面試時如何告知面試公司自己的一些情況

首先在職場上適度的包裝自己的情況是合理的。但有些原則不能忘記:

1⃣️自己不擅長的,不喜歡的工作或協作方式要如實告知招聘者,招聘環節中誠信比什麼都重要。

2⃣️自己能接受的工資底線一定要告知對方,讓對方覺得你是有原則的人。

3⃣️實時溝通並保持聯繫,保有職場人士應有的素養。



總之,面試到自己滿意的工作並不容易,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讓你失去一個好的工作機會。細節決定成敗,做一個高職業素養的人,是拿到offer的關鍵。


人在職場lily


很簡單呀,一開始告訴這個公司,原公司給了我6000,在那裡學到的這裡可以用,沒有我1萬塊工資不談,可以就做,也不會鬧出不誠信的事情出來當笑話,當然也可以不做,有這個能力找幾個人合夥,開一間這樣的公司也沒有什麼不好,畢竟在別人手上做事就是跟自己做事不樣,


開心阿玉2


這種事,就是這求職者為了在新公司能多掙一點就是了,撒謊了,而導致自己的信譽喪失。

也不要恨以前的領導,要恨,就恨自己的虛榮心吧!

不由得想起一個老師說的事來,某學生,轉學來的。老師當然會詢問一下,你以前在學校學習怎麼樣啊。這類的問題。有一個男孩子,轉來時,就跟新老師說“以前是班長,學習一直在前三。聽說他轉學走,班裡老師和同學都捨不得。”

後來,在學習時,新老師發現他學習其實很不好,各種習慣都超級差。後來,一問孩子,他以前學習也不好。班長啥的更是子虛烏有。

但是,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新老師就是一笑了之了。壓根也不用詢問以前的老師,慢慢就瞭解了嘛!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嘛!



但是,到了單位就不一樣了,大家都在一起上班,比的就是個人能力。能力強,酬勞就高。而為了酬勞高,而撒謊,這真的就是個人信譽不好。想問題中的,人家一問就明白怎麼回事了,真的好尷尬呀!

有一次,單位調動了一個員工來,他號稱能力強,筆桿子很硬。於是,大家讓他寫文章,他竟然寫的就是小學生水平,還不如小學生寫的細緻。後來才知道,他原來的單位就是個農場,他一直在裡面就是以才子自居的。其實也真的沒撒謊。後來,他也有所提升。

所以,撒謊撒一時,就得讓好幾個謊言去圓謊。所以,還是坦誠一點的好!


Longsuixinyuan


多年的職場的經驗,我想說李小姐和原領導這波操作真的是愚蠢至極。

多年的職場管理經歷,我想說B公司這做法很 Low,簡直不能直視。

為什麼說李小姐這波操作愚蠢至極?我來一一分析。

首先,職場薪酬水平造假,實屬正常,當去理解,但不支持。

當今職場,95%以上的求職者都或多或少存在履歷、薪酬、福利方面的造假,這種造假無可厚非,誰都想在求職的時候給自己爭取到一個好的價格,畢竟任何企業的宗旨都是“花最少的錢用最優秀的人”。怎麼爭取一個好的價格呢?無非是讓修飾和潤色一下自己的過往,首先讓自己看起來值那麼多錢,在通過面試等方式說服別人相信自己值那麼多錢。所以,李小姐在薪酬方面謊稱A公司月薪8000元,個人覺得一切正常,完全沒有必要上升到人品、道德的層面。

其次,回到正題,說說李小姐和原領導這波操作的愚蠢。

既然決定寫下不實的月薪,也寫下了證明人的聯繫方式,在此之前,是否跟證明人聯繫人有過溝通和約定,如果沒有過溝通和約定,千萬不要寫不實的月薪,更不要留下證明人的聯繫方式。這是李小姐的愚蠢之一。

因為自己薪酬造假,被戳破,就對原領導恨之入骨,不找找自身的原因,而去責怪別人,這是李小姐愚蠢之二。

筆者有幸在供職單位帶過團隊,做過領導。有招聘過下屬進來,也辭退過員工離開。員工離開後的求職,無論因為什麼原因的離職,有找到我的背景調查都會給一箇中肯的評價和建議,不誇大任何好的和壞的;薪酬方面,涉及到自己公司的商業秘密,不方面透露,儘量不提,我相信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這是原領導的愚蠢所在。

PS:相信很多讀者看到我的論點,一定會有很多吐槽和臆斷。我們不論李小姐在A公司工作能力有多差,給原領導添過多少麻煩,或者說跟原領導有私人方面的矛盾,但是這樣很直白的告知李小姐原先的薪酬,本來就違反公司的商業機密,薪酬保密這是基本的要求。

混職場,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為什麼說B公司這波操作很Low,不能直視?且讓我再做一個分析。

首先,B公司已經和李小姐約定月薪10000元,因為向李小姐原領導詢問之前的薪酬,就撕毀約定,降低薪酬,請問B公司的契約精神何在,要求員工如實告知過往履歷和薪酬,卻不要求自己遵守約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的操作不 low嗎?

其次,B公司犯了一個大多數中國企業都會犯的錯誤,就是以求職者原薪酬定薪,而不是以崗位價值定薪。很多企業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是參考其他企業的薪酬標準或者員工之前的薪酬評估去薪酬水平,而忽略了自己的崗位價值。試想,同樣做HR專員,A公司給30W一年,J公司只有20W一年,A公司人傻錢多嗎?當然不是,A公司和J公司對HR專員崗位的價值定義不一樣,實際是A公司的HR專員做的事情相信比J公司的HR專員更多也更具有深度,這就是崗位價值的體現。

第三,李小姐已經通過面試,B公司已經約定了薪酬,相信B公司是認可李小姐的工作能力和價值的,再去聯繫李小姐原單位領導,姑且不管B公司的入職流程如何,我想說類似於履歷、薪酬方面的背景調查不是應該在約定薪酬、上崗時間之前去做的嗎?已經約定了薪酬,意味著已經錄用了,再去糾結到底是6000還是8000的問題,B公司這招聘流程和機制,真的醉了。

無論怎樣,願李小姐未來在職場上多一點誠信,願B公司多點契約精神。祝李小姐職場順利,祝B公司發展順利。


話癆婁先生


就問題而言,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入職時為了提高自己的身價,謊稱在a公司工作時月薪8000元,並在證明人一欄裡填下了原領導的名字和聯繫方式。沒想到b公司向李小姐的原領導求證工資的事情,結果原領導說李小姐在他們公司月薪只有6000元。這導致李小姐的薪水被b公司從10000元直接降到6000元,因此李小姐對a公司原領導恨之入骨。此事的內情可能很複雜,需要全面的分析。

就面試情況來說,李小姐一定是錯的,因為她不該在工資上面說謊。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B公司向她的原領導求證工資事宜,李小姐的原領導據實說話,這沒有錯;B公司對李小姐做背調也沒有錯。雖然最終李小姐的工資被降低了很多,但責任在李小姐身上,所以李小姐恨他的原領導是沒有道理可言的。

像這種面試說謊被揭穿的事,我認為應當完全由應聘者自己承擔所有責任,是不能怪到別人頭上的。因為面試必須坦誠,如果求職者說謊話,遲早會被發現,結果肯定好不到哪去。所以李小姐應該知道面試的重要性,更應該知道她這種面試情況是很容易被核實的,所以絕對不能說謊話。李小姐之所以在工資上說謊,僅僅是抱有僥倖心理而已,這種心理是要不得的,也是容易被識破的。李小姐應該吸取這次的經驗教訓,以後的面試一定要實話實說,這同時也告訴我們廣大的求職者在面試過程中一定要真誠。

這件事還有兩個事情要討論,我認為也很有意義。

一、如若B公司在李小姐入職之前把她們談好的10000元工資降到6000元,那麼李小姐是沒有話說的,她只能接受這樣的工資降價,否則就只能另找工作。因為李小姐還沒有入職,這種情況下工資還沒有通過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所以b公司降低工資的做法是合法的,李小姐要麼接受,要麼只能另外找工作。

二、如果b公司是在李小姐入職之後才通過背調得知李小姐在工資上故意提高了價格,她們的勞動合同裡面約定的工資就是10000元,那麼公司擅自將李小姐的工資從10000元降到6000元就是不合法的行為,李小姐是可以要求公司恢復10000元工資價位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對工資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B公司不能擅自降低合同約定的工資。如果b公司不恢復李小姐的10000元工資價位,李小姐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總的來說,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面試過程在工資上說了謊,雖然被原領導揭穿,但原領導是沒有錯的,責任在李小姐身上,b公司對李小姐採取降價的行為也是說得過去的,李小姐不能因此而懷恨原領導。

這件事對b公司來說也有很大的影響意義。對b公司來說,以後招聘員工會更加註重背調工作,並且會要求員工提供原單位的工資流水記錄,從而保證員工不會要價太高,同時也可甄別員工是否在面試中說謊。


Sir聊HR


這麼講吧,在人員招聘的時候,工資凡是5000元每月及以上的,因為實際支出成本,每月超過7000元以上。所以,只要月薪達到稅前5000元及以上,都是要進行最基本的職業背景調查的。

所以,你寫的工作經歷,只要這個公司有人事,肯定會核實一下的。而且,上家公司的人事,肯定會百分百忠實的告訴下家公司,你的真實情況,這個,沒人會隱瞞。

而且,最重要的是,給你上五險一金時,你原來的待遇,立馬原形畢露。所以,應聘時,實事求是,你想要漲工資,那就談你對新職業的規劃,和你的成長。

不要談,原來就是這麼多,原來就是那麼多,那你幹嗎離職,幹嗎跳槽啊,親?

另外,職場經歷造假,是很嚴重的行為。問主所說的人,只是降薪了。在比較好的企業,職場造假,肯定會直接勸退的。職場造假,一定不要。


董江波


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謊稱在A公司月薪8000元,被原領導揭穿,你怎麼看?

雖然在職場上,為了讓自己在與新單位談判時能夠增加一些籌碼,會在有意無意中抬高自己的身價,並在抬高過程中摻雜一些水分。但是,一定要靠譜,不能過度摻假。否則,會帶來不利影響。

李小姐在跳槽過程中,向新單位虛報一些薪酬,將原單位的6000元抬高到8000元,也不是什麼不可以接受的事。畢竟,對求職人員來說,追求高薪酬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因此,新單位應當能夠理解。至於向原單位領導求證,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決不能因此就認為李小姐不老實、不真誠。求職是你情我願。如果認為李小姐的行為不能接受,可以不錄取、不錄用,而不要過度看重這件事。

對李小姐來說,發生這樣的事,也是很不開心的,會在瞭解了情況後,對原單位領導有些想法。但是,也不要太在意。原單位領導並沒有捏造事實,而只是對事實做了陳述。至於是否損害了自己的利益,應當沒有,總不能讓對方也幫著說謊吧。更何況,離職對對方來說也是一種影響,對方不說更多的話,而只是陳述事實,已經是很大度了。

所以,對這樣的事,不能太計較。特別是李小姐,應當從中吸取教訓,那就是實事求是地表述自己的情況,並在表述情況時提出自己的薪酬要求,才是最明智的選擇。通過摻雜水分來達到薪的目的,總會有風險的。尤其在目前通信非常發達的情況下,根本就沒有隱瞞的必要和可能。

這也是對其他求職者的一次提醒和警示。


譚浩俊


對這種現世現報的活劇,我們只能說:李小姐自作自受、B公司有所不妥。

李小姐有三錯

第一錯,是不知信用寶貴。

入職新公司,不顧事實,自抬身價,白紙黑字,給人留下把柄,且無法抵賴,這真是拿自己的信用當不值錢,被b公司抓個死手,真實愚蠢到家了。

由此聯想到,一些年輕人,剛入社會,不知深淺,為了一時的利益,說謊造假,謊報學歷呀,論文造假啊,雖然一時得逞,但埋下了禍根,不知什麼時候報應來了,前面的努力化為烏有,非常可惜,不可不慎。

第二錯,是不識領導。

你和原領導朝夕相處,原領導為人如何你不知道嗎?原領導對你的評價你不清楚嗎?原領導對你有所微詞你毫無意識嗎?如果毫無意識,幾乎是不可想象的,如此自信滿滿,豈不是和保時捷女車主一樣,以為可以隨便飈?

第三錯,是不瞭解新公司

去新公司應聘,對新公司應該有所瞭解。對新公司的用人政策要做些功課。如果沒有了解渠道,那麼在面試時就要更加慎重,可以必要的提問“這些是必填的嗎?貴公司會去詢問證明人嗎?如果原公司的人不給我證明怎麼辦?”通過提問,瞭解新公司的做法,然後做出最有利的回覆。

B公司有一大錯

B公司這樣把別人的工資從10000降到6000,並不能代表公司講求誠信,注重員工的誠信表現。不僅不會表現出公司高大上,反而是公司短視的表現,做法有所不妥。

首先,參考別的公司的待遇,這應該僅僅是參考,作為唯一定薪的標準,只能說明公司對待薪酬毫無自己的標準。連標準都含糊的公司可見一般。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是要核實面試員工的誠信,應該在定薪之前把這些工作都先做完,然後再定薪。別人報了8000,就給10000,然後再核實,再降薪,這樣的工作流程誰制定的?怎麼通過的?制度是兒戲嗎?別人多報,應視作求職的一種心理,雖不妥,但可以理解,先通過核實,知道她實際薪酬是6000,那麼跟她說,我們無法達到你10000 的要求,只能給你8000。這也符合公司在原薪酬基礎上加2000的做法。

再次,如果公司真的不能容忍不誠信,就應該不予錄用李小姐,幹嘛要給她降到6000呢。公司很喜歡培養反對派嗎?剛來一個新人,就把她的仇恨拉出來,還挺得意,從對公司發展的影響來說,不能認為是小事。

總結:好公司能發揮員工長處,把員工的潛能都發揮出來,而b公司因制度疏漏,讓李小姐和公司自身都受到羞辱。


如琢


【桃李不用言】觀點:

很正常,李小姐原領導是正確的,我完全讚賞!

假如,我是李小姐在b公司領導,肯定直接把李小姐辭退。


誠信是做人的基本,為什麼要去撒謊,還想組團騙人,爾虞我詐,帶著假面具怎麼工作?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

狼來的故事,我們大家都還記得吧。

一個孩子經常用狼來了,胡弄大人讓大家放下手中的活去救他,久而久之,大家被騙習慣了都不信任他了,當有一天狼真的來了的時候,沒有人相信他,最後這個孩子的許多羊都被狼咬死了。


現在社會,為非作歹的為什麼那麼猖獗?例如像高鐵霸座,保時捷女司機闖紅燈銷分、打人,重要一點就是誠信問題,自己位置明明在過道邊卻強詞奪理坐靠窗位置,這不是誠信問題嗎?保時捷女司機闖紅燈明明是違法行為,通過一些手段消除違法行為和處罰,難道不是違背基本誠信嗎?現在國家建立了誠信體系黑名單管制,才逐步的規範。


小李小姐通過作假實現跳槽加薪是錯誤的,

那麼,正確建議有哪些呢?我總結如下:

1、展示能力獲得認可。

展示自己能力獲得新企業認可,相信自己能夠創造崗位價值。

在面試前充分準備,做足功課。

通過分析招聘崗位的崗位要求和任職資格,充分展示自己能力給面試官,能匹配這些要求,通過以往成功案例分析,使面試官相信自己能符合崗位要求和勝任崗位,並能創造目標價值。


在面試通過後的工作中,勤勉盡責,以言踐行,用真正的價值創造來證明自己面試的承諾、證明自己的能力。


2、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

跳槽到北上廣深,這些一線城市或大城市。一線城市有區位優勢,深圳平均薪資都超過了1萬,整體薪酬水平相對也會更高。

3、用好人脈資源。

通過同學、朋友、獵頭.介紹到高新企業,高新行業,有近水樓臺資源能進入到供應商、競爭對手公司更好,這樣能夠發揮優勢。但要注意,競業限制,機密必須保密,否則,容易產生違法行為。


4、充電。

充電,不是今天準備明天,而應該是昨天、前天,為今天準備。

例如,這幾年非常火爆的,AI和軟件。提前掌握之AI和軟件方面技術,跳槽就拓寬了成長空間。

人力資源方面,這幾年很火爆的,HRBP和組織發展。如果你工作一直是停留在薪酬、員工關係肯定是很難獲得大提升,但如果你在昨天就通過學習提升,為HRBP、組織發展積累能量,那麼,你今天的跳槽加薪就贏得了先機。


最後總結:通過跳槽加薪無可厚非,但是通過撒謊作假來實現跳槽加薪,這是完全錯誤的。

做人應該誠信第一,任何獲得應該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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