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購物沒付錢,如今照片被貼收銀處,女子狀告超市侵權

楊女士曾在4年前在某超市購買了兩箱牛奶,一共116元。付款的時候發現沒帶錢,就給超市留下了電話,晚點會過來付錢,然後把牛奶提走了。

但是因為之後去了外地,一直在外地工作,完全忘記了欠超市奶錢的事情。

四年前購物沒付錢,如今照片被貼收銀處,女子狀告超市侵權

近日,楊女士聽朋友說,在某超市收銀處,見到了楊女士的照片,不過不是很光彩,意思是”店內盜竊,偷一罰十“。

楊女士去了該超市,發現自己的照片固然被貼在了收銀處,還與小偷、假一罰十聯繫在一起。楊女士稱,當時的確有兩箱奶錢忘記付了。

楊女士認為,超市嚴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權、隱私權和名譽權,要求超市將照片取掉。

四年前購物沒付錢,如今照片被貼收銀處,女子狀告超市侵權

記者也聯繫了該超市,負責人表示,當時出於對楊女士的信任,楊女士沒有付錢提走了兩箱奶,雖然留下了電話,但根本不是楊女士本人的電話,他們這麼做實屬無奈。

前幾天楊女士來過超市,工作人員也沒有認出,是嚴女士自己承認是照片上的人,並支付了牛奶錢。

楊女士說,她留的是自己的號碼,但根本沒人聯繫她。她是當著對方的面拿走的東西,只是忘記付錢了,不能算做偷,超市更不應該把她照片貼在牆上。

楊女士認為,偷和忘記付錢不是一回事。對於楊女士的說辭,超市負責人很氣憤,因為當時超市剛開張,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同意賒銷給楊女士,沒想到楊女士這麼多年都沒付錢,反而來指責超市侵權,絲毫沒注意到自己的行為給他人造成的影響。

四年前購物沒付錢,如今照片被貼收銀處,女子狀告超市侵權

根據超市負責人的說法, 楊女士不可能一直在外地,因為楊女士的母親就住在附近,不可能沒有回來過,所以楊女士不付錢是故意行為。

對於貼楊女士照片的事情,只是提醒顧客,店內有監控,不要盜竊商品,且面部是做了處理的,不存在侵權行為。楊女士希望超市寫一個還款公示的情況說明,不過被超市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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