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從長期備受冷落到近乎狂熱的開發利用,傳統文化命運的峰迴路轉,既給人以喜,也令人生憂。為一個“牛郎織女”傳說,五六個省可以爭得面紅耳赤;誰是正宗的“梁祝故里”,十幾個城市互不相讓。如今,這種爭奪戰也禍延到了貴州。昔日因“自大”惡名避之唯恐不及的“夜郎”,在文化遺產被大量“貼現”換取經濟利益的今天,也成了省內、省外眾多地區角逐的對象。

夜郎問題的爭論已經發展到了這樣一種地步,似乎誰能將“夜郎”定格在自己這片地區,誰就可以為自己開發出若干旅遊景點,進而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文化遺產無論物質的或非物質的,都必然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對文化遺產中經濟價值的提取,是一種正常合理的行為,自然不應該受到責難,但有一項原則卻是不能違背的,那就是必須堅持最起碼的科學態度。

記得20世紀80年代,貴州省的一些單位曾聯合召開過幾次關於夜郎問題的學術討論會。那時的學者們,雖然在古夜郎國的地望、族屬、中心區域等問題上爭論得也很激烈,似乎並沒有點滴私念摻雜其間。他們依據相關歷史文獻和考古發掘報告,嚴肅進行論證,力求通過自己的研究,解開夜郎千古之謎,還歷史本來面目。尤其令人記憶深刻的是,待到會議閉幕準備將學者們的研究成果結集出版時,很長一段時間,編輯出版費依然難以籌措。

現在的情況已非昔日可比。但凡擁有文化遺產的地方,政府一定會加大宣傳,增加知名度,還要出資開學術會、研討會、論證會,提高文化品位,甚至等不及把問題搞清楚,便先開闢旅遊線路,以刺激旅遊業的發展。政府和某些部門的急功近利,必然助長學術上的浮躁。於是才會有你這裡是夜郎故地,我這裡也是夜郎故地;夜郎的國都今天還在貴州,明天便搬到了省外;考古工作者尋尋覓覓幾十年都沒有找到的夜郎王印,一兩年內民間就發現了好幾枚的現象。

近年出現的這股夜郎熱,反映出人們對文化遺產的重視,是非常值得欣慰的。但某些地區為爭搶夜郎品牌表現出的“文化激情”,顯露的卻是背後的利益驅動,並不能代表民族文化自覺與文物保護意識的增強。而後者正是今天我們需要大聲疾呼和努力追求的。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夜郎問題的討論已經延續了幾十年,一下子要達成共識的確很難,許多懸疑都只能期待考古發掘來解開。考古學通常以發掘出土的物質文化來劃分文化體系,多以遺存的出土地點來做命名,如“仰韶文化”、“龍山文化”等,滇文化就是因為出土了滇王金印才予確認的。夜郎文化的確認也必須仰賴於可靠的實物證據,這絕不是靠幾個知名專家的發言就能定案的事情。大概因為古夜郎國太過於神秘,近年來關於夜郎的爭執又逐漸轉向了後夜郎時代。西漢成帝以武力蕩平夜郎國後,作為方國的夜郎退出了歷史舞臺,但夜郎這個稱謂卻一直斷斷續續見於文獻,一直到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廢夜郎縣,隸於南平軍為止。於是,一些地方的熱情又轉向了魏晉以後設置的夜郎縣,以夜郎故地自居。

其實,只要稍具冷靜頭腦的人都明白,漢以後的夜郎與古夜郎國和夜郎文化已經搭不上界,唯一相同的只是作為符號的“夜郎”這個稱謂。但卻有不少的人硬要將它們捏合在一起,有的稱自己的所在地是“古夜郎文明的傳承發祥地”,有的則斷言擁有“夜郎品牌正宗地位”,更有開設夜郎網站,準備在地區入口高置“歡迎進入夜郎古國某某(地名)”標牌的。

夜郎這塊招牌在旅遊及文化上的含金量的確太過於誘人,才引發了不同地區之間勢同水火的爭論。即便如此,對傳統文化的尊重還是需要的。筆者曾在某位記者的文章中看到這樣一段話:“新晃縣於2002年下半年邀請北京大學的xx教授、全國古籍研究專家xx等50多名專家進行論證,結論是歷史上的“夜郎”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這就實在有些讓人摸不著頭腦了。

歷史上的古夜郎國是不可能“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的,這一點想必無論哪裡的專家都不會持異議。那麼,漢以後的夜郎(郡或縣),是否“就在今天的新晃境內”呢?恐怕也沒有人公然敢違背歷史文獻的記載下這種結論。

漢以後的夜郎縣設置,最早在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是年,將原來的牂牁郡一分為二,設置平夷、夜郎二郡。夜郎郡管轄的4個縣中,有一個即是夜郎縣,位置在北盤江上游的今貞豐縣一帶。這個夜郎縣一直維持到南北朝,梁朝簡文帝時被東爨勢力佔據,以後便不復存在。

唐代的夜郎縣有3個。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將隋煬帝原設的明陽郡廢棄,改置夷州。這個夷州管轄的13個縣中,有一個就是在今石阡縣境內的夜郎縣。這個夜郎縣存在了6年,到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被撤廢。時隔8年,唐政府在分辰州龍標縣設置巫州時候,設置了一個夜郎縣,歸巫州管轄。這個夜郎縣迄今仍有一些不同看法,有說在今貴州岑鞏縣一帶的,有認為在今湘西新晃的。按照《舊唐書·地理志》的記載:貞觀八年(634年)分辰州龍標縣置巫州,同年置夜郎、渭溪、思徵3縣。如此看來,這個屬巫州管轄的夜郎縣,應當在今湘西一帶。

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設置珍、溱二州時,又有一個夜郎縣出現。唐人李吉甫的《元和郡縣誌》稱:“珍州,管縣三:夜郎、麗皋、樂源……三縣並在州側,近或十里,或二十里。”而唐代珍州的轄境在今正安、桐梓一帶,那麼這個夜郎縣當然也只能在這個範圍之內。

唐代夜郎縣的設置一是比較亂,二是存廢時間不盡相同。客觀地說、只要歷史上一度曾為夜郎縣所在地的,稱為夜郎故地(嚴格說來應為“夜郎縣故地”)都沒有什麼錯。但如果省掉“縣”字,刻意將其與古夜郎國相混淆,將本不屬於自己的歷史文化硬拉來貼在自己身上,那就不免有誤導後人之嫌了。

如果僅僅作為歷史上一個縣的故地,那是沒有多少東西可以炒作的,除非能與某些影響重大的事件搭上關係。由於大多數人對夜郎古國的歷史並不瞭解,不明白夜郎縣與夜郎國之間有什麼區別,於是就有了沾上“夜郎”二字,便可大打夜郎文化牌的空間,也才會出現明知此夜郎非彼夜郎,仍千方百計將其混為一談的炒作,以至我們某些對黔湘地方史研究不多的專家也會受到矇蔽。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關於夜郎故地的爭論還在繼續,在各地競相致力於發展文化產業的今天,由於歷史文化資源的重要現實價值,這種爭論只會愈演愈烈。不過,我們在議論某些地區對待歷史文化欠嚴肅的同時,卻不能不折服於他們挖掘和利用文化資源時所抱的那種積極而開放的心態。

積極與開放的態度是文化發展的關鍵,世界上有許多這樣的例子。美國的歷史並不長,卻能成為世界上數一數二的文化大國,原因就在於這個國家非常善於借鑑和利用他人的文化資源,無論西方的或東方的、古代的或近代的,全球的文化資源它都可以加以利用,都能用當代人的語境去進行闡釋和創新。國內許多在文化產業發展上取得成功的省區,走的也正是這樣一種道路。

爭來爭去,夜郎古國到底在哪裡?


貴州的一些地區,雖然已經從自己的歷史中發現了夜郎這塊文化銘牌,也能在對外宣傳中如數家珍地娓娓道來,卻缺少具有戰略眼光的開發計劃,缺少“坐而言,立而行”的精神。如果自己一味“守著金山哭窮”,眼睜睜看著其他地區在“夜郎”的開發利用上形成氣候,那就不便過多地去責怪他人了。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