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100萬,到手97萬,某銀行扣了3%的手續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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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銀監會開展的“三套利”檢查之後,這個事情在近年是極少發生的,也是嚴重違規的。另外在貸款發放同時,直接從貸款中扣除,更是違規中的違規。如果真的有,那這家商業銀行會被銀保監局嚴厲處罰。

同時銀行不論自己發放貸款,還是同助貸機構合作發放貸款,都不容許搭車收費,更不容許先扣除,再貸款的方式!所以現在同銀行合作的網貸機構都是違規在收費。

1.在2017年之前,法規雖然禁止向企業發放貸款時,搭車收取費用,但是很多商業銀行都採取項目評估費、諮詢費、顧問費的模式偷向貸款企業收取費用。為此,銀保監會專門組織“三套利”檢查,明確要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否對小微企業及其增信機構嚴格執行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當時還處罰了一批銀行。自此之後,基本上沒有銀行敢繼續打擦邊球,進行貸款搭車收費。

2.監管嚴格規定,所有涉及收取的費用都必須在貸款發放後才能扣除。例如賬戶管理費等,堅決杜絕先扣費,後將餘額發還企業。如果銀行合同貸款100萬,先扣費3萬,剩餘給款97萬,這是嚴重違規的。同時法律規定,只有實際到手金額才算本金,所以企業可以完全按照97萬來償還本金,而不是100萬。

目前網貸此類砍頭息的處理也是如此,在法律上也是如此規定,不容許先扣費後將餘額發放個人或企業。否則不論合同借款金額多少,都以實際到手金額來計算本金。

3.那麼銀行是否可以先將貸款發放企業賬戶後,馬上扣除費用?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必須明確此類費用是否同時提供了相應服務。而且是2017年起,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包括與貸款相關的評審費、第三方評估費等等費用。也就是說銀行收取的財務顧問費等費用,與其為貸款方提供的服務不對等,以及只收費不服務的情節。總而言之,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任何貸款相關費用。

以上規定都是紅線規定,在17年之後,這兩年基本上沒有銀行再去收取此類費用。題主可以仔細查明,如需要投訴諮詢可以留言我。

這樣在銀行針對個人貸款時,也是如此規定。發放貸款前的調查費用,徵信費用以及評估費用,都由銀行自己承擔,不得再向貸款個人收取。所以現在第三方助貸機構,協同銀行發放貸款時,所收取的費用都是不合規費用。如發現可以及時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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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100萬,銀行還要收取3%的手續費,這種方式,不僅不合理,簡直就是違規違法!一旦被舉報或被監管部門查到,那可不是簡單的罰款就能解決的事情!手續費,肯定不是銀行收取的,應該是貸款中介(或第三方)收取的服務費用!

銀行貸款手續費

其實,這個是手續費的確是有,不過不是銀行扣留的,一般都是貸款中介的服務費用。要知道,很多人信用有瑕疵、或者不符合貸款標準,此時貸款中介就會通過“內部”渠道,替借款人協調銀行、疏通關係、配合做賬面流水,直至銀行放貸為止。


貸款中介幹活,哪能不收取手續費啊!通常會根據申請的貸款總額不同,收取不同比例的手續費用

  1. 100萬以內,收取總額的1%~3%(最低1萬元),申請貸款前支付50%,銀行放貸後支付餘款!一般不同的貸款,收取的標準也不一樣,比如,相對容易辦理個人住房貸款、信用貸款,手續費的比例會低一點;而難度比較大的抵押貸款,手續則要高一點!

  2. 100萬元以上,收取貸款額度的0.5%~1.5%之間,金額越大、手續費收取的比例也越低!

  3. 貸款中介在協調辦理貸款的過程中,還會吃飯、喝酒、抽菸,這些也是一大筆“隱性”的費用!

一般來說,銀行審批了多大金額的貸款,就會放款多少的,根本不會存在扣手續費的事情,當然不排除部分信貸員聯合第三方中介,變相收取借款人手續費的情況存在!換句話說,貸款100萬,銀行放款也會是100萬元,不過有可能會被貸款中介(或第三方)收取3%的手續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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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不合理,還不合規;不僅在銀行不合規,在小貸公司,互金平臺也不合規。貸款100萬,到手97萬,這就是傳說中的“砍頭息”。

我們先來看看我們的相關法律法規是怎麼來約定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這是對所有的借貸合同進行明確,無論是銀行借貸還是貸款公司借貸,亦或是民間借貸,主要是簽訂借款合同,都必須遵守的規定。

  • 《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求排查是否存在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的行為。

這是監管機構對於“砍頭息”高發的領域進行的專項整治。

  • 《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要求 出借人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這是對所有出借的金融機構和個人下發的通知,也是對於屢禁不止的“砍頭息”進行定義的官方處理方式。

“砍頭息”在銀行一般不出現,出現的話一般有兩種場景:

場景一、合作機構變相收取

很多助貸機構願意與銀行合作,必定是有利可圖。哪怕銀行要求助貸機構要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這些助貸機構也在所不惜。那麼助貸機構為了儘快獲利,往往會採取收取“砍頭息”的方式進行。不讓收“砍頭息”,那就變種形式來收:

  1. 引入保險公司來為客戶不還錢做擔保,助貸機構來為客戶的貸款做清分。保費為2%,助貸機構以保費的名義收走4%,給保險公司2%,自己留2%作為利潤。

  2. 客戶借款100萬,銀行把客戶的貸款發放到客戶賬戶上之後,助貸機構再憑藉客戶申請貸款前籤的代扣協議,把助貸機構的利潤3萬元收走。

以上是比較常見的兩種方式,但是在強監管的態勢下,銀行也會對助貸機構的這種行為進行審查,以免引火上身。如果出現上述行為,現在的銀行一般也不會與之合作。

場景二、客戶經理“吃拿卡要”

在十年以前,銀行客戶經理“吃拿卡要”的情況非常普遍,甚至有些企業會默認把這部分資金當做是隱性成本。近幾年,銀行業越來越規範,“吃拿卡要”的行為被多數銀行列入員工守則中。這種現象幾乎已經很少出現。

遇到這種“吃拿卡要”的情況,借款人千萬不能忍氣吞聲,只要保存好證據,可以到銀行去反映,甚至向監管部門投訴。這名客戶經理的行為一定會得到嚴懲。

總結:

借款100萬,收到97萬,這種情況並不正常,甚至可以說是違法行為。建議題主向銀行反映,必要時可以向銀行監管部門進行投訴,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有道理,不妨關注我,銀行研究僧。


銀行研究僧


有兩種可能:

1、貸款100萬,銀行放款也會是100萬元,不過有可能會被貸款中介(或第三方)收取3%的手續費而已!

2、銀行產品你沒有問清楚有沒有回存。



大家睡了嗎


但從字面上說,肯定不合理,非但不合理,而且不可能,你一定沒弄清楚或者表達清楚,到底是誰扣了你的手續費。

如果銀行是指銀行這個金融機構,那麼是不可能扣你手續費的,沒聽說過哪個銀行借款人申請100萬貸款,發放到借款人賬戶上不足100萬,或者直接扣除什麼費用的,這樣不是不合理,是不合法,而且這樣有賬戶明細作為證據,向當地人民銀行或銀監局舉報,一投訴一個準。

對於銀行來說,頂多是捆綁銷售,比如想申請貸款或者享受優惠利率,明裡暗裡客戶經理會讓你買一些理財、貴金屬、保險什麼的,通過賺取銷售費用來“變相”收取服務費,但是這些貴金屬啊基金保險啥的,受益人還是你,銀行並不會直接向你收費。

當然,你說的這種收取手續費的確實也存在,但是不是銀行向你收取的,如果我沒猜錯,你並不是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也可能是向銀行申請貸款不通過,通過找人或者貸款中介公司申請貸款,3%的費用是這些人收取的,這些人或者公司拿出一部分來打點銀行內部人員或者和銀行相關人員分成,讓原本不能貸款的你取得了貸款。

那麼這種合不合理?

我認為從原則上來說是不合理的,但是從實際上說,你不採取這種方式,恐怕你也無法取得貸款,所以,忍了吧,誰讓你有求於人呢,如果按照正常流程你能取得貸款,你也不會願意交這錢。


鑫財經


擔保中介吧,如果是從四大行借出來錢,那麼非常划算!四大銀行利息非常低,利息5-6%,非常合適。

如何是中小銀行那就坑比了,那是高利貸,城市農商銀行,利息非常高,利息一般十幾。

如果是網貸,手機上貸款,高利貸甚至非法高利貸,可以直接報警了,違法犯罪,爭取還本吧。因為網貸,你根本還不了,利息50—100%。準備肉搏吧。


河沿璀璨


不僅不合理,還涉及違法。但是也要分清楚情況。


銀行的所有收費項目,必須有公開公示。

如圖我找的工商銀行的服務價目表。銀行在辦理業務的時候,有可能產生費用。但是一定會提前公示出來。如果沒有公示,就屬於亂收費,是一種違法行為。我們完全可以向其銀行或者上級銀監會去投訴其收費的行為。


貸款是不允許砍頭息的

如果被扣了手續費,銀行就涉嫌砍頭息。貸款100萬,但是到手97萬。其中的3萬不管是以什麼名義收走的,就沒有足額給到客戶。那麼都可以認定是砍頭息行為。


我國的《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分清誰收了手續費

如果是銀行的客戶經理收取了您的手續費。那麼他已經是違規操作。不管說以什麼名義,例如告知您貸款難申請,需要活動費。或者幫你操作高額度,需要打點等等名義都屬於違規操作。只要有轉賬記錄以及聊天證據,這個一告一個準。銀行處理起來也絕對不拖泥帶水。


如果是您通過第三方的中介進行的貸款,是簽訂了相應的合同,以信息諮詢費收取的。您可以查查看他們公司的營業執照是否有諮詢費收取的項目,如果沒有也是屬於違法的。

因為貸款中介也必須有相對應的資質,可以看到下圖。如果在營業執照上有現實提供金融中介服務,那麼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也是合法的。


如果他的營業執照沒有這一項,那麼做金融中介的工作也是非法經營。


綜上所述

如果您是前期答應了中介公司,不論是口頭答應還是簽訂了合同。他們也有相對應的資質。那麼都是合法的3%來說也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如果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扣走了。那麼您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如果您是給到了銀行客戶經理,就看您要不要追究這個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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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正規的銀行貸款是不會從本金中扣除費用的,如果銀行自己從貸款本金中扣除費用,那就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違規的問題。

根據目前相關監管政策以及法律規定,銀行是不能亂收費的。

前幾年,我國銀行業的貸款收費相對比較亂,各種收費名目都有,比如跟貸款有關的評估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融資服務費,財務顧問費等等費用五花八門。這些費用加起來並不少,可能佔到貸款額度的3%~5%之間。

貸款100萬,目前貸款利率是4.9%,就算銀行上浮50%,實際的利率也就是7.35%左右,但貸款客戶實際付出的成本可能有10%左右,這裡面多出的費用就是被銀行以各種費用名目收取的,這些費用,讓銀行變得更加肥碩,但卻增加了融資客戶的融資成本。

所以最近幾年為了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遏制銀行不合理的收費行為,監管部門也出臺了不少監管政策對銀行進行規範。

首先,銀行貸款肯定不會出現砍頭息。

貸款100萬被扣除了3%的手續費,實際到手97萬,這種就叫砍頭息。而我國《合同法》第200條明確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根據這個法律規定,如果你實際拿到手的錢只有97萬,那就按97萬計算利息,而且還本金的時候只需要還97萬就可以了。

這個法律規定銀行肯定是不敢觸碰的,畢竟銀行還是比較正規,不敢做這些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所以正常情況下你去銀行貸款,銀行肯定是按照本金足額打到你賬戶上,不可能從本金中扣除只給到你97萬額度。

當然除了這個砍頭息,銀行可能會以其他項目向你收費,但如果收費不合理,那也是違規的。

比如2016年發改委發佈了《商業銀行收費行為執行指南》,其中第16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以信貸方式提供融資時,應當區分工作職責和有償服務。對於根據相關規定,在信貸業務中開展的盡職調查、貸款發放、支付管理、貸後管理等應盡的工作內容,不屬於實質性有償服務。

另外第21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承擔合理的業務成本,不得轉嫁。認定轉嫁成本的考慮因素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融資過程中需要辦理公證、登記、保險、評估等業務時,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應由商業銀行承擔費用的,是否將相關費用轉嫁給客戶承擔。

所以目前銀行在收費的時候都會比較謹慎,即便有一些項目收費也必須合理,而且必須明碼標價才可以,而且這些費用在放款之前一般都會讓你先交。

你貸款100萬到手97萬,有可能是被中介或者銀行信貸人員自己扣除了。

你說貸款100萬到手97萬,我覺得最有可能的兩種情況是,要麼被銀行信貸人員自己給坑了,要麼就是被中介收費了。

第1種可能是被銀行工作人員自己給坑了。

去銀行貸款,大家接觸最多的就是銀行的客戶經理,而現在有一些銀行客戶經理並不安分,在幫客戶辦理貸款的時候,都會跟客戶約定,要收取一定的好處費,如果在銀行正式發放貸款之後,這些信貸經理會從客戶的銀行卡中扣除一部分費用到自己掌控的一些別人賬戶上,費用標準一般是1%~3%不等,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你可以把銀行信貸員投訴到銀行裡面去,這樣這個信貸員就有可能被處罰。不過這麼做之後,你以後在這家銀行貸款估計就會相對較難了。

第2種情況、你不是直接去銀行貸款,而是找中介幫你辦理。

大家可能經常接到一些貸款電話號稱是銀行貸款,但實際上這些人本身不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只不過是中介機構,他們跟銀行有長期的業務合作關係,所以可以幫客戶從銀行拿到貸款,但是他們要收取一個服務費,這個服務費不同的機構收費標準不一樣,正常情況下是2%~5%不等。

不過目前一些正規的中介機構,在收取服務費的時候都會提前跟客戶簽訂相關的協議,只要你簽訂了這個融資服務協議,那中介收費就是合理的,當然收費太高的除外。

但是如果中介機構沒有簽訂相關的協議,完全就是亂收費或者是在協議之外額外收取一些費用,那就是不合理的。


貸款教授


可以說是哪家銀行嗎?我可以肯定的說,你這個虛假的成分遠遠高於真實的成分,銀行不是高利貸,不是黑中介,不可能做出砍頭息的這種事情出來,因為砍頭息屬於嚴重違反貸款“七不準”的原則,如果被舉報銀行被罰的金額遠遠高於你這個砍頭息的金額。

貸款七不準

《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銀監發〔2012〕3號)規定了貸款的七不準,七不準具體原則如下:

1.不準以貸轉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2.不準存貸掛鉤(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3.不準以貸收費(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4.不準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

5.不準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產品)

6.不準一浮到頂(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7.不準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如果說銀行收取了你3%的砍頭息,直接就違背了第3.4.7三點,一旦有這種情況,你直接向當地的銀保監會進行舉報即可,銀行不僅要認罰還要賠償你損失。

可能的方式

即使是奔馳的汽車金融公司,要想額外賺錢一筆,都會另外通過手續的金融服務費來收取,而不是簡單的直接從貸款金額中扣除,因為這個是赤裸裸的證據。故而銀行就算想收你手續費也會跟汽車金融公司一樣,通過其他方式收取,且不會開具相關的發票收據等可能作為證據的材料,所以你這個3%的砍頭息,我是一點都不信,因為即使在小的銀行,都不可能犯這種原則性的錯誤。

銀行有存在收費的情況嗎?

明面上是沒有的,但是背地裡確確實實有存在這種情況,但這個費用並非是銀行收取的,而是經辦人員違規收取的,現實中有遇到過客戶經理私下違規向客戶收取所謂的手續費(謊稱是銀行要收的),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當遇到客戶向客服投訴時,妥妥的一抓一個準。

所以在銀行辦理貸款遇到收費時,你第一件事是打銀行的客服電話核實該收費時否確實為銀行所收,如果客服明確否認,那麼基本就是經辦人員的違規收費了。

總結

砍頭息(貸款100萬,到手97萬這種)基本只存在高利貸及民間借貸這類不正規的借貸情況中,對於商業銀行而言,是不可能出現砍頭息這類情況的,所以你這個3%絕對不是在正規銀行的借貸。


鯉行者


銀行絕不會扣手續費,這是人行明令禁止的。題主可能問題沒有搞清楚。題主可能是通過中介或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這手續費應是中介收的或者擔保公司收的,你要貸款可以直接找銀行,何必找中介讓他們多收錢?但有些貸款就必須通過中介了,比如二手房買房貸款就需中介了,房子過戶必須原房主先還清貸款才能過戶,買房者只有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才能貸款,這就用到中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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