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發出首份立案決定書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經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研究並報縣紀委批准,對原嵐皋縣土產公司黨支部書記彭某違反組織紀律問題立案審查。”10月23日,嵐皋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發出首份立案決定書。這也是該縣巡察機構、派駐機構、監察職能向鎮延伸“三項改革”工作開展以來,派駐紀檢監察組立案審查的第一案,標誌著縣紀檢監察“三項改革”工作已經正式從人員進駐融合階段邁向了工作有序推進、幹部全面擔當履職、工作初見成效階段。

健全派駐機構制度體系,確保監督規範進行。印發《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辦法(試行)》《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幹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工作規範(試行)》,對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監督權限、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作了細化規範,並在幹部選調、使用、考核、培訓等方面為派駐機構發揮職能作用提供充分的支持和保障,解除幹部的後顧之憂,激發他們大膽履職盡責。目前,新設置的9個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全面入駐,工作進展順利。10月15日,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吳世珍專門帶領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編委辦等單位有關負責人深入派駐紀檢監察組調研,詳細瞭解派駐紀檢監察組進駐以來工作運行情況、現階段存在的困難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現場解答紀檢監察組幹部疑難困惑,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共同推動派駐機構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推進巡察工作向村延伸,實現監督全面覆蓋。設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三個常設巡察組,對巡察辦負責人進行調整,新任命4名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對巡察人才庫進行了更新和動態管理,新入庫人員達到106人。縣委巡察組主要按照縣委、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開展巡察,向縣委和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察情況,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巡察情況,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整改落實。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將市縣巡察向村(居)延伸”的部署和要求,將村級黨組織作為2019年度重點巡察對象,分2期對52個行政村開展常規巡察,圍繞扶貧、掃黑除惡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開展1—2輪專項巡察。9月28日,嵐皋縣2019年第二期巡察工作動員會召開。目前,巡察組工作人員已入駐石門、官元、孟石嶺、滔河等4個鎮的16個貧困村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政治巡察,已收集問題68個,發現問題線索3件。

鎮派出監察組掛牌成立,打通監督“神經末梢”。印發《縣監察職能向鎮延伸的實施方案》《縣監察委員會派出鎮監察組組長任職的通知》,縣監察委員會向12個鎮派出監察組,與鎮紀委合署辦公,監察組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組長由鎮紀委書記兼任,副組長由鎮紀委專職副書記兼任。派出鎮監察組幹部實行專職專責,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派出機關的授權,重點履行對轄區內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的監督、調查、處置的職責,協助縣監委開展監察工作,完成縣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據該縣民主鎮紀委書記、監察組長周洋介紹,監察體制改革前,鄉鎮所轄非黨員公職人員難以得到有效監督,尤其是不利於對基層脫貧攻堅、“三資”管理、徵地拆遷等非黨員幹部腐敗和作風問題高發領域進行監管。通過改革為鎮監察組賦權賦能,就可以讓鎮紀檢監察干部放開手腳向一切腐敗問題“亮劍”,最大限度整合監督力量,提升監督實效。(嵐皋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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