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個社會現象,很多老人都不再婚而選擇了同居,對此你怎麼看?

郭懶懶


現在隨著生活條件和醫療條件的不斷改善,我國的人均預期壽命在不斷提高。一些單身老人儘管已經退休,但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還不錯他們的子女都已長達成人。老人的經濟狀況也不錯,有些老人的子女因為工作原因不能經常陪同老人,單身老人一個人生活會感到孤單冷清,希望有個異性伴侶陪伴,提高晚年的生活質量;當單身老人遇到自己中意的異性老人時,雙方情投意合會有再婚的想法。但真正準備跨出再婚這一步時有會有種種顧慮。主要有以下一些顧慮:

1.老人雙方子女是否認同這樁婚姻,心理上如何認同這位後媽或後爸。有的老人子女會激烈發對,導致老人再婚遇到阻力。

2.老人再婚會遇到複雜的雙方老人財產分割,雙方子女對老人遺產繼承權發生變動的問題,這其中牽扯方方面面的利益。有的子女也會激烈反對,導致老人對再婚產生猶豫而舉步不前。

3.如果老人不顧阻力執意要再婚。如果若干年後,兩位老人由於生病等原因導致生活無法自理,兩位老人由誰來照料,照料的費用由誰來負擔。這又牽扯多方的利益。

以上種種會導致許多單身老人放棄再婚的念頭而選擇同居,這樣就不會牽扯複製的法律手續問題。

我認為單身老人如果選擇再婚最好在婚前在雙方子女的參與下將婚後可能產生的問題討論清楚做好相應的的法律手續再辦理再婚手續。

如何雙方子女不同意再婚,兩位老人執意要再婚;也要在雙方子女不參與的情況下,將未來可能遇到的問題考慮清楚做好相應的法律手續後再辦理結婚手續。

如果兩位老人覺得結婚等相關手續過於複雜,不想辦理結婚手續,從理性的角度出發還是不宜同居,不妨做個普通朋友。


東方紅078


這個我贊同,我也是這樣做的,前提是女方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女方離婚後沒有住房,如果不登記,老倆口同居了幾年倆人如果分手了女人年齡大了再想找就很困難,如果女方有房子做為保障找個男方也有房的可以同居,這是最好的結果,好就一起過,不好就立馬分手,沒有任何牽扯,我和我的愛人己生活了三年,我愛人也有房子在出租,我愛人在財產上沒有和我有任何分歧,我們生活的很好很幸福,


xsj泰山


我的情況就是這樣。因為結婚,我死以後會給子女造成很大負擔,所以就未婚同居了。同居後,我每月給她一些錢,現已二年了。雙方都滿意。有個情況是,我年令比她大,錢比她多一些,她和我的情況正好相反。現在我們相處的挺好,等我死後自然分手。此時,事先給子女說過,他們均同意。現在全家都滿意。

(完)

再見。


閆老大16


1

不少老年男性想尋找的是“保姆”性質的老伴兒。他們一般會找低收入、或沒有收入的中老年女性 ,只要求女方比自己年輕,能夠在生活上悉心照料自己。

男方負擔兩人全部生活開支,甚至每個月給女方開固定工資。女方的身份一半是保姆,一半是伴侶。這樣一來,女方晚年的經濟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對於領不領證,也不太計較。

2

老年人不願讓子女為難。自己重新選擇的老伴,畢竟無法代替子女心裡的父母。不領結婚證,不讓老伴佔據原配的位置,可以減輕自己的內疚感。

3

老年人再婚,會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以後一旦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可能會波及到雙方子女。為了避免可能產生的麻煩,老年人往往選擇同居,不辦手續。一旦雙方過不下去,分開也比較容易。

4

部分子女反對喪偶老人再婚。主要是害怕老人的配偶或配偶的子女,將來會瓜分老人的房產和財產。還有一部分子女,在心理上無法接受老人的新配偶。

老年人只有選擇同居,不領證,才不會招致子女的激烈反對。

  • 我認為,最能讓喪偶老人感到幸福的,是擁有和睦的夫妻關係。老年人,如果身邊沒有一個伴兒的話,很容易感到孤獨,產生不安全感。

獨居的老年人,身體和大腦衰老得更快,得抑鬱症的幾率也大大增加。兒女再孝順,也比不上老年人身邊有個體貼、合得來的老伴兒。

  • 但是,同居關係儘管不受法律禁止,但也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老年人一旦決定共度餘生,還是要領結婚證。在辦理結婚證前,雙方老人可以對自己的婚前財產進行公證。事先立好遺囑,進行遺囑公證,儘量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經濟糾紛。


  • 如果雙方深思熟慮後,仍決定同居,不領結婚證。雙方可自願簽署一份共同生活的協議,對雙方在同居期間生活費的支出、共同購買物品的支出等財產事宜進行約定。一旦在同居期間發生經濟糾紛,還可以向所在社區申請調解,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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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小白楊


一般情況下,好好的一對老人,突然先走了一個,對另一個是極大的打擊。我們這兒有個說法,喪偶的老人,多半超不過三年也就走了。這些老人,就是耐不住生活的寂寞和孤獨,天天想伴,活活地想死了。喪偶倖存的老人往往更長壽,經受住相思磨難洗禮的多數成為老壽星。解決喪偶老人思戀之苦病症,吃什麼藥也不管用,最有效的偏方——再找個伴。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老人再婚成了不可忽視的社會現象。許多老人經人介紹領證重組了家庭,由於種種原因,好日子不長,散火,在財產方面,打官司,吵架鬧得不亦樂乎,有的一方死了,後事處理也是如此。事實證明,老人再婚凶多吉少,令人望而生畏,兒女們更是怨聲載道,反對不已。

現在出現了老人再婚的新生事物。兩位老人只要情投意合,不用領證,同居,互相幫助,取長補短,抱團取暖,思伴之苦,一解了之。百年之後哪個癱瘓在床,對方伺候不了了,個要個爸,個要個媽,完事,沒有半點羅索事。還有喪偶男方僱陪睡女保姆的,也把男人心病給解決,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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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有很多問題,子女不同意主要是牽扯財產問題。為了不牽扯財產,好多老人就選擇了同居,不辦婚禮,搬成塊住,有的是以保姆的身份,男同志出工資。無論哪種形式,只要沒有財產糾葛,就能相安無事。人老了挺可憐的,夫妻倆都在還好說,一旦有一個早走了,另一個就非常孤獨,特別是男同志,生活自理不了,就僱個保姆過生活。我們這裡很多這種情況,無可厚非,只要自己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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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旦失去了伴侶,就覺得這種老年生活會黯然失色,就覺得自己的晚年好像是註定了要孤單單的孤零零的過日子了。所以說有些老人在自己的老伴兒去世的時候,就有一些莫名的哀傷情緒十分的低落。所以說有身邊的一些好人就會為他們張羅一些婚事。所謂的婚事在我們這裡來講就是老人們在一起搭夥過日子而已。因為現在老人,想要在一起的原因,也就是抱團養老的感覺。所以說老人們在一起也沒有那麼多的繁瑣,也沒有那麼多事情可以交代,兩個人只是把東西搬到一起就過日子了。而且這種現象是非常多的,登記結婚倒是很少。我覺得這樣的事情主要是來源於,老人們年歲大了,也沒有必要履行那個形式。再者說了,如果結婚的話會面臨著老人的財產分割的問題,到時候子女們一定會為這件事情為難,因此說兩個老人要到一起就先小人後君子把財產的事情分割明白,老人到這裡也就是搭夥過日子,老頭兒負責房子負責兩個人的生活費,老伴兒負責照顧這個家照顧老頭的日常生活,兩個人相互取長補短,小日子過的自然是滋潤陽光充滿了晚年的氣息。這樣的話既有人照顧又解決了孤單的晚年生活的問題。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子女們也不會贊成後到一起的老頭兒老太太們登記的。



我三叔就是在我三嬸去世以後,62歲那年又找了一個老伴兒。兩個人到一起之前沒人就把事情說的很清楚,把兩個家的兒女們叫到一起說,兩個人只負責在一起過日子,雙方如果誰出現了大毛病,身體已經不能照料自己了,就有各自的兒女接回去,千萬不會拖累那個老伴兒。另外由老頭兒把退休金拿出一部分作為日常的花銷,作為老伴兒的就負責照顧家做飯菜,這些都是老太太應做的。所以說我三叔這件事情講的也明白,兩個人現在已經搭夥過日子好幾年了,現在老夫老妻的還真的有感情,每天叮囑吃藥,每天給我三叔做好了熱飯熱菜,真的是特別的體貼,勝過了兒女們的照顧,更讓兒女們不必擔心自己的生活了。



通過我三叔的事情,我倒是特別贊成,晚年的老人們千萬別選擇孤獨,如果說有條件身體也健康的話,應該找一個老伴兒過好自己的餘生,夕陽無限好,可千萬別單身。所以說老頭兒老太太搭夥過日子,我舉雙手贊成。


伊春美食美客


答:請寬容夕陽餘暉下的互訴衷腸……

1、實地觀察 —— 老人家們僅僅說說話而已,根本沒有實質性的同居。

2、當今即使結髮夫妻,彼此都恐怕各種老年性症狀影響對方,各自獨立房間。很多老人晚上回自己家,他們各自尊重對方習慣性生活。

3、經調研—— 這完全不同於半路夫妻,絲毫談不上同居,都是互相幫助、互相鼓勵,今天我教你上頭條,明日你教我製作相冊,搭個夥、裝盞燈、縫條線、釘粒扣、做個菜、煲鍋湯、烙塊餅、吃個飯……

4、生活自理的長壽是福,不能自理叫遭罪、累贅、受罪!

5、老人家們既減輕兒女的負擔又不給組織添麻煩。

6、只要老人健康平安就是子女最大的幸福,讓我們多一點呵護和珍愛夕陽🌇餘暉下灑滿人間的那一方小小的、弱弱的、暮色蒼茫式的淨土吧🤝🤝❤️🤝🤝


綏格格


老人不在婚而是選擇同居最主要的還是為孩子們考慮,人老了總會感到孤單,想找人聊聊天什麼的,但是孩子們基本都不在身邊只能再去找個老伴能說說心裡話,互相照顧生活,現在每個老人基本都會有一些家產,因此一些老人為了不給自己的孩子以後的生活帶來麻煩一般都會選擇同居而不是結婚,不管怎麼說父母總是會優先考慮自己的孩子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過得好


蝸牛影視界


簡單的生活,就是老年人最希望的。因為,沒有了更多的想法和奢望,只有一日三餐之後的尋求輕鬆、安度晚年。同居也是一種充實的自然,無需重新組合所謂的家庭,兒孫一代的問題並不簡單,也不願再找麻煩,哪裡哪裡高興就到裡去,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遇上知己不拘形式的走到一起,應該無可厚非的。穩定,是一個社會問題,老年人的喜樂觀,隨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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