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一男子準駕不符車無牌 交警依法查處消隱患

(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李坤倩 通訊員 李東興)

眾所周知,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要按規定註冊和懸掛機動車號牌,且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方能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日前,就有一位駕駛人準駕不符且駕駛車輛存在無牌交通違法行為,被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依法查獲,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隱患。

5月10日,該隊翟店中隊民警在運稷一級路設卡對過往車輛開展交通安全檢查,一輛無牌紅色貨運車進入民警視線,看到民警在示意自己停車受檢,駕駛人在慌忙調頭駛離時,被執勤民警給予當場攔截查獲。

稷山:一男子準駕不符車無牌    交警依法查處消隱患

當詢問其為何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時,該車駕駛人白某建(稷山縣太陽鄉人),稱自己車剛買回來,想先拉些貨物,當賺些錢之後,再到交警隊辦理掛牌手續。聽到他這麼說,民警哭笑不得,不得不為其安全擔憂,給他詳細講解了相關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就在此時,民警發現其遞過來的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屬於小型轎車駕照,存在準駕不符交通違法行為,民警遂將車輛和駕駛人一併扣留回隊。

駕駛人白某建涉嫌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兩起交通違法行為,被處於罰款1200元,記24分的處罰。

白某建追悔莫及,表示再不違法行車了,一定依法登記註冊好車輛上戶手續後,再安全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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