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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講堂 第二課
01、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
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批示要求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02、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03、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藍圖”
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從2018年1月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3年。
2018年:治標。啟動,打掉一批涉黑涉惡組織,懲處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堅,對已偵破的案件循線深挖、逐一見底,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取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壓倒性勝利。
0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案三查”
要查辦黑惡勢力。
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
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05、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06、“掃黑”與“打黑”的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
“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07、掃黑除惡中的“黑”與“惡”
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惡: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
08、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1、對象為國家公職人員;
2、利用手中權力;
3、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
平 安 長 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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