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一區商務局4名幹部因參加培訓期間,擅自退出培訓公款旅遊問題受處分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商務局外事辦副主任肖振芳等4人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12月26日至30日,淄川區商務局外事辦副主任肖振芳、機關黨支部副書記楊實慶、外企服務中心綜合科科長戚思海、業務科科長張明功4人赴昆明參加培訓期間,經肖振芳提議,4人擅自退出培訓,於12月28日至31日赴大理、麗江等地旅遊。肖振芳作為本次外出培訓活動的帶隊領導,對上述違紀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1月,肖振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實慶、戚思海、張明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對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合計1.8萬餘元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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