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轉賬行為,借條是對方偽造的,這是否構成借貸事實?有何法律依據?

萬魔之皇


題主這個問題有兩種理解:


一、你確實沒借過錢,但是對方有轉賬記錄,對方的借條是偽造的。那麼你以其偽造借條進行抗辯,同時可以舉證其轉賬記錄是因為其他事由而產生的,比如代收呀,貨款呀之類的,法院會進行質證,然後判斷是否真的有借貸的事實。如果你真的沒的沒借過,不用擔心。


二、你確實借過錢,借錢時沒寫借條,後來對面自己補的,但是對方出借款是轉賬的,有轉賬記錄。那麼,你還是可以其偽造借條進行抗辯。同時提出轉賬記錄內容並不是借款的依據。如果是這樣,還是勸題主善良,借貸的事實並不是僅僅看是否有借條就可以確認的,對方還是可以舉證相關的事實依據去確認借貸關係,何必把自己的誠信看得如此廉價。


進階中的法律民工


轉賬行為只能證明確實從A賬戶轉過帳到B賬戶,但這筆錢是為什麼轉?轉來做什麼?僅憑轉賬記錄是無法證實這些問題的!實踐中出現一些借貸糾紛,當事人能提供的證據,有時就是微信或支付寶轉賬記錄或者銀行轉賬流水,糾紛發生後鬧到法院後,對於同一份證據,雙方當事人給法官的解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版本,原告說這個筆錢是借給被告的,有支付寶轉賬記錄為證;被告說確實收到原告通過支付寶轉的錢,但不是向原告借錢,還是為原告提供了幫助,原告給的辛苦費!如果再沒有其他證據,這種情況怎麼能夠證明被告向原告借錢了,有借貸事實的存在?

回到題主的問題中來,如題主所述借條是偽造的,那麼在借貸糾紛中借條通常是非常關鍵和重要的證據,缺這個證據要認定借貸事實的存在,會很難!如果沒有其他的證據能夠證明借貸事實確實的存在的話,僅僅憑轉賬行為是無法證明借貸事實存在的!

這個問題也提示大家發生在處理借貸問題時,一定要把借條問題處理好,並且保留好相關證據憑證!


天天講法律


偽造的不被法律所認可,轉賬行為用其他證據來證明不是借款就行了


李律師80237351


最高院在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有規定,憑轉賬憑證,債權人可以民間借貸的案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至於借條是否偽造,也不影響案件的性質。


熊大狀普法匯


是不是借貸當事人應該最清楚,就算是偽造如果存在借貸事實,那也應該按照存在借貸事實處理。


成都律師李英俊


既然是假的借條,就沒有法律效力,可以報警,鑑定,


方鵬書院


法院看證據的,對方如果沒證據,就不構成,但是對方告你不當得利也是可以的。


宅小律


1、只要有證據證明借條偽造,則該借條不能作為借貸關係的證明。

2、即使有轉賬記錄,也還要用其他證據來證明借貸,因為偽造的借條不能用。

3、如果不能提供其他證據,就不能以借貸來起訴。




佳鑫法務


重中之重,你到底借錢沒有,要是借了,肯定就構成借貸行為了。還是要還的,



碧海藍天3213


既然是偽造,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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