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 違章誰負責?

本報訊(實習記者 王娜)生活中借車的事情時有發生。不借,面子上過不去;借了,一系列尷尬的事也就隨之而來。近日,市民王先生就因為將自己的愛車借出去而遇到了麻煩事。

據王先生介紹,3月14日,他經朋友介紹把車借給高先生去果洛辦事,對方稱借半個月,還承諾給1000元的感謝費,車於4月4日才還給他,也給了相應的費用。但在網上查詢違章記錄時才發現,車在使用期間,有四次違章。“電話只接通一次後,就一直關機,我們也不知道他住在那兒,現在誰都聯繫不上他。要是隻是罰款的話也沒關係,關鍵是要扣分。”王先生告訴記者,如果自己出面去處理這四次違章,駕照就要被扣滿12分。為此,他心急如焚。隨後,記者根據王先生提供的電話號碼聯繫高先生,仍未接通,只好嘗試發短信給高先生讓他儘快聯繫王先生處理此事。

據瞭解,一個機動車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駕駛證,駕駛人必須進行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就此事,記者採訪了相關律師,據介紹,違章是記錄在車名下的,但是,按照誰駕駛誰負責的規定,違章要由當事駕駛員本人承擔責任,車主只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車子借出期間不在自己手上即可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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