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鎮巴縣公安局三元派出所接茶和村村民陳某報警,稱自己存摺上的3200元錢不翼而飛,存摺一直由自己保管,沒有交給過任何人。
陳姓老人情緒比較激動,稱那些錢是自己辛辛苦苦幾年攢下來的。接警後,民警立即來到陝西信合,因報警人年事已高,無法回憶起其取錢的次數、時間、明細。在安撫好老人的情緒之後,所長劉焜立即向信用聯社調取該老人近兩年的存取款流水,並在信用聯社工作人員的配合下,逐一排查核實。
後經核實發現,陳姓老人名下的銀行卡曾分三次於在太平村pos機發生過交易業務,民警便調取進行該筆操作的pos機所有人唐某。經唐某回憶,2018年5月,自己村上有名姓高的老人用報案人陳某的銀行卡,分三次將陳某卡上的錢取走。民警隨即電話聯繫上高某,通知其到信用社瞭解相關情況。
經詢問高某本人,高某回憶起自己去年來信用社辦理相關業務時,拿錯別人的銀行卡這一事實,隨後他錯把這張卡當成自己的卡,進行各種存取款業務。民警排除高某故意盜竊他人財物的可能,並向高某進行普法教育宣傳,告知其雖不是主觀故意,但此項資金仍屬不當得利,應歸還給原卡主。經民警批評教育,高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將自己多取錯的3200元錢返還給陳某。陳姓老人接到民警追回的現金,激動地熱淚盈眶,直誇派出所民警辦事效率高,是人民群眾的好衛士。(來源:陝西網)
閱讀更多 二三裡漢中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