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小徐逗你乐


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政府关心,百姓关心的话题。现状是业主说物业不好不能交费,物业说业主不交费没有钱怎能保证质量,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爭论解决不了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其实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可谁又来监督实施呢?例如,条例中规定业主要交物业费,可现实业主不交费又沒有人管,乱是必然的。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必须尊守法律,违法必究,所以违法的人受到惩治,守法的享受自由平等权力。交费与不交费的业主享受同等服务,不交费不受法规的追究,全社会几乎一边倒式的偏向不交费的业主,追究物业合不合法,合不合规。长此以往,谁交费谁就是傻子,只能交费的越來越少,物业越来越难开展工作。

这主要讲了谁来监管的问题,通过监管树立法规的认知,执行力度。

第二个问题是谁来引导业主,依规维权,正确的方式是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反映诉求,相关部门要组织协调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避免其他部门如媒体绕过主管单位,直接插手业主与物业的纠纷,使问题复杂化,如有的记者直接面对观众说物业有保卫业主人身安全,财产的责任。而国家赋于物业是协助做好安全防范。记者讲的与国家规定是不相同的,这种误导会激化业主与物业的服务。使物业开展工作更加困难,所以引导业主的问题格外重要,物业在小区是管理,是服务困绕着业主,如业主不尊守业主公约,物业该不该管,不管,绿化毁了,消防通道堵了,不安全的隐患排除不了给小区带来的是灾难或损失,业主不要求管,偏面强调服务,也只会加深矛盾。正像业主说的买房子,买了个爷爷奶奶管我们。买房时让开发商宰了一刀,又被开发商召来的屠夫来长期宰割业主。对业主的心态,全社会都应该以法律,法规引导业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业主与物业的矛盾本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体现,最好的处理方式是符合经济规律,减少行政干预。正如业主所讲一个想赚钱,一个不想出钱所以矛盾如激化,这也反映出矛盾的实质是经济问题,具体在小区就会出现,业主不交费,水,电,电梯都不能停,还要享受优质服务,行政干预的结果,物业的大逃亡,把物业撤离后的乱摊子,留给了业主,留给了政府。我们这电视报道过一个小区,因业主不交费,不同意调整上涨物业费,物业无钱支付电梯电费钱,电梯停了,业主打了行风热线,记者赶到,说物业不能停电梯,物业在行政干预下,被迫送上电。但结果是,物业很快的逃亡了,可是全小区的电梯都停了,政府也不可能支付电费钱,这也说明了,市场规则不可违背,物业需要有利可图,老物业不干怕赔,新物业就不怕赔了吗?老物业跑了,新物业就敢貌然进入就不跑了吗?市场行为就必须符合市场规则,否则就要自食其果。

对小区矛盾的报道也要经过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查,对不能依规,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言论,污讳,不文明的言语,不予转载发表。大家要依法,依规,用事实讲话,申张正义,扶持正能量是形势发展的需要。社会最流行的口号是,取消物业,这不是全社会的共识,没有物业的小区,业主自治成功的不多,小区的现状,业主和政府都是不满意的,也说明现阶段取消物业是不可行的,对不可行的言论就不宜扩散,污染思维空间了。

解决小区问题,正如业主评论所说,要靠改革,靠整顿。要加强对物业队伍的管理,有实力就干,无能力退出市场,对物业要有考核机制,对考核内容的成绩公示业主,以业绩付费,物业达到高等级服务标谁,业主付相应等级费用,把物业和业主都纳入诚信管理范围,谁失信都必须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特殊群体,体现公平,公正。还社会一个和谐,安定的秩序和环境。


手机用户6l700655261


目前我国业主和物业之问的矛盾是不好调和的。首先物业一心想赚大钱,一心想在百姓身上最大限度炸出钱财。为达到这个目的,手段种种,巧立名目,什么一车一杆,什么保安巡逻。当今中国社会小区里区用得着这个吗?不过想以此多收费而己。什么代收水电费等,从中捞钱。多数百姓承受不起多如牛毛的盘剥,水表也快电表也快,百姓己经不堪重负了。第二物业尽其所能发掘盘剥业主之残项,广告位,车位,空地等都成它们合法财产了,一让业主恨之入骨。第三,收费没有依据,想要多少就收多少。根本不征求业主意见。不管业主能不能承受,乐不乐意承受。第四,当前物业根本不明白它自己做的是什么买卖。以为它的货(劳动)必须强行出售给业主,打包出售,强买强卖。第五真正负责的物业几乎没有。第六。多数物业根本不懂法:一方面成了小区业主的太上皇,另一面它们不明确什么是物业费,什么是服务费。一锅粥似的乱收。七,一些物业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乌龟王八一起干,导至一些人成了小区里隐性黑势力。第八,多收钱少干活。第九,根本不和业主签定协议,有的是开发商指定的,有的是社区默许的,有的是硬闯进来的,硬占小区物业室。五花八门。它们随意收费,没有细则。试问这些驴马乱子能行吗?百姓苦不堪言。

现在社会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团体和个人,都把它那双狼眼盯住百姓这个弱势群体的口袋,向时而动。暗中不怀好意。

百姓是国家的主人。难道主人就不能自己选择服务吗?政府不应协助百姓选好服务吗?我想政府会协助业主的。

一定要把物业这万恶的团伙强加到业主头上?不可能!

让物业消失吧!在暴风雪来临之前!


黑白我知道


首先应该认识到全国物业服务中物业服务公司不是万能的。

当今全国为什么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矛盾重重,除双方利益不同外,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层定位也是最大的问题。服务于小区的物业公司交给街道监管,业主及业委会也交给街道管,因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利益不同矛盾很难调和。街道面对自己所管的两个部门也很难正常行事,如果又因其他因素介入,比如,在有强大的经济基础的物业公司有效的公关下,导致街道职能部门出现对待偏差,情况就更为复杂。

所以,当今政府应该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物业管理和业委会的管理部门,将物业公司明确交给建委(或者物业协会)管理,而业委会交给街道管理。将二者的管理机关分开交给各自富有专业经验的职能部门管理,不能再混淆各管理机构,同时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工作纳入协会和街道的政绩考核中,促进各管理机构能认真行事。否则物业企业与业主矛盾很难解决。

小区物业管理应该走两条路,即:物业公司服务和业主自治管理。走那一条路应交给业主自己决定。

     选择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街道或居委会应不得介入物业公司的事务中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交给所在小区的业委会负责,业委会按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监督和考核,有问题由业委会向物业公司管理机关投诉解决,也可向街道申请召开物业联席会议解决。

      有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示业主可以自治管理物业,但在如何规约自治,政府没有相应的管理规章与制度,自治道路困难重重。所以政府应注重业主自治管理小区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上的物业公司应聘多个小区物业的单项服务(比如: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为业主选择自治管理方式提供支持。

在如何自治管理上,可在每个区域内选择几个小区作为试点,成熟后慢慢推开。

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顺应业主选择。在自治管理的小区中,街道应加强统一对各业委会的成员专业培训和政策指导,牵头组建监督管理小组对业委会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管,监督小组可以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负责,也可以由小区党员组成,并赋予对多次不整改的业委会及成员有权提议罢免。街道也应抓好物业联席会议为自治管理小区业主保驾护航。

政府应该授权业委会收取小区物业费与对外招聘专业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工作,并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由物业费支付业委会成员和招聘的专业人员的酬薪,同时应该支持保险业进入物业管理中去,为自治管理服务或者物业服务公司服务承保重大风险带给业主的后患,从根本上保证管理队伍长期存在和稳定。


用户6702421941897


物业是改革开放后房子私有化配套管理的时代产物,同时业委会也迎刃而生群体组织……,大多数物业归所管辖区的居委会管理(也有直接受所在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领导),大多数物业尽职尽责并能与业主们和平相处一般不会产生太大的矛盾,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物业由于不作为乱作为 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在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告到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这种对于服务质量的投诉时有发生,民生没有小事 单靠业主来维权力量有限,还是希望居委会或者业委办(上级组织)加强对所辖区物业的管理工作,监督物业做好自己该做的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释怀43512


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多样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服务程度能否达到业主满意的问题,所以这是一个很冲突难以平衡的状态,如你有具体问题,可以详细咨询。


九鼎法律


物业公司就是吸血鬼🧛‍♀️!就是在盘剥榨取百姓的利益!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土地、建筑及道路绿化都是全体居民共有的!为什么要物业公司来收物业费?!停车单收费!卫生单收费!门禁卡单收费!居民怨声载道!百姓的利益在哪里!?所以取消物业公司老百姓举双手赞成👍


用户63354733592方哥


国家出台政策,相单位住建局指导成立业业主委员会,依照物权法和物业服务条例,自治自理,铲除取缔毒瘤怪胎吸血鬼卫生巾式的物业,让广大业主翻身当家作主,取缔強制物业服务,现如今是业不由主,本末倒置,强迫业主接受不公平的交费服务,侵害业主的资产主权和权益,侵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铲除取缔物业,自治自理,一切矛盾都会解决,作为业主谁不爱自己的家园。物业是服务广大业主的。不是让你物业非法限制广大业主的。


龙芽哥


我们这里有九十年代几个老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生活秩序比有物业的小区好很多!!几十年来很少有小偷,也从来没有堵车出现,邻里关系好!!没有发生过纠纷!前几年有黑社会恶霸想进驻物业进行收费赚大钱。被居民区团结的一条心赶走了!!人多力量大!!谁愿意白养用人呢!


中国台湾省高雄市刘莉


想解决这个问题也非常简单,政府出来,到物业去把部分业主叫到一起,在拿关于物业收费办法出来,让物业对照这个办法一条一条的对,看看物业又几条能按照收费办法要求做到的,要是有百分之70以上都做到了,那就是业主的问题,业主必须交物业费,要是做不到那就是物业的问题,就不到就不能收业主的物业费,然后让物业整改,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了达到物业收费要求了,什么时候达到业主就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政府愿意出来解决这个难题吗,我想政府肯定是不愿意出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人在旅途26604


本职是给主人看家护院,结果因为主人对自己的权益无知,就勾结外人,盗卖起主人的财产来。不仅如此,更绑架主人,让主人忍气吞声,有苦难言。 人无信仰,不如烧火柴。

得明确划出传说中的25%的公摊面积在什么地方。 楼层高的地方总公摊面积可以达到1, 2平方公里,可实际只能看到很窄的楼道,很小的院子。

明确,归还公摊面积,比什么业委会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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