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時間】《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第一、二章)

【学习时间】《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一、二章)

【学习时间】《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一、二章)

開欄語

“學者非必為仕,而仕者必為學。”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員、幹部學習不僅僅是自己的事情,更關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十八大以來,習近平不斷“勸學”“促學”,在全黨大興學習之風。2月28日起,長安新疆推出“學習時間”欄目,為全疆政法戰線黨員幹部搭建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學習、交流平臺,加快知識更新、優化知識結構、拓寬眼界和視野,增強本領,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貢獻力量。

《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推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做到忠誠乾淨擔當、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黨政領導幹部隊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考核工作,是指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成效、作風表現等所進行的瞭解、核實和評價,以此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依據。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

第三條考核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著眼於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突出考核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實際成效,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調動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樹立講擔當、重擔當、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鮮明導向。

第四條考核工作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幹部;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事業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五)客觀全面、簡便有效;

(六)考用結合、獎懲分明。

第五條本條例適用於考核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工作部門或者有關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不含正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不含正職);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工作部門或者有關工作機構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級以上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六條中央和國家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應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發揮表率作用,帶頭接受高標準嚴格考核。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七條領導班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一)政治思想建設。全面考核領導班子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四個服從”,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堅定理想信念,堅定“四個自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發現和解決自身問題,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情況;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貫徹新時期好乾部標準,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的情況。

(二)領導能力。全面考核領導班子適應新時代要求、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成目標任務的能力,重點了解學習本領、政治領導本領、改革創新本領、科學發展本領、依法執政本領、群眾工作本領、狠抓落實本領、駕馭風險本領。

(三)工作實績。全面考核領導班子政績觀和工作成效。考核政績觀,主要看是否恪守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理念,是否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精神,以造福人民為最大政績,真正做到對歷史和人民負責。考核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的工作實績,應當看全面工作,看推動本地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況和實際成效。考核其他領導班子的工作實績,主要看全面履行職能、服務大局和中心工作的情況和實際成效。注重考核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抓黨建工作的實績。

(四)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考核領導班子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持之以恆正風肅紀,推進反腐敗鬥爭等情況。

(五)作風建設。全面考核領導班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繫群眾,為群眾排憂解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結合實際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情況;深入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反對“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情況;實事求是,真抓實幹,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的情況。

第八條領導幹部考核內容主要包括:

(一)德。全面考核領導幹部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考核領導幹部的政治品質,重點了解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尊崇黨章、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況。考核領導幹部的道德品行,重點了解堅守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等情況。

(二)能。全面考核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特別是應對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過程中的政治能力、專業素養和組織領導能力等情況。

(三)勤。全面考核領導幹部的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重點了解發揚革命精神、鬥爭精神,堅持“三嚴三實”,勤勉敬業、恪盡職守,認真負責、緊抓快辦,銳意進取、敢於擔當,艱苦奮鬥、甘於奉獻等情況。

(四)績。全面考核領導幹部堅持正確政績觀,履職盡責、完成日常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複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的情況和實際成效。考核黨委(黨組)書記的工作實績,首先看抓黨建工作的成效,考核領導班子其他黨員領導幹部的工作實績應當加大抓黨建工作的權重。

(五)廉。全面考核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政治責任,遵守廉潔自律準則,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秉公用權,樹立良好家風,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反對“四風”和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等情況。

第九條具體考核內容的確定必須以貫徹黨中央精神為前提,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及時調整優化。

第十條落實新發展理念,突出高質量發展導向,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因地制宜合理設置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指標和權重,突出對打好重點任務攻堅戰的考核,加強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創新發展、加強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工作的考核,加大安全生產、社會穩定、新增債務等約束性指標的考核權重。

第十一條堅持從實際出發,實行分級分類考核。考核內容應當體現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不同類型、不同層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特點。

第十二條根據不同崗位職責要求,明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的具體情形和評價標準,推動工作落實和擔當盡責。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責、可追責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目標以及崗位職責規範,作為確定考核內容的重要依據。

(據新華社)

【学习时间】《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第一、二章)

主編/馬 莉

總編/王定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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