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國殯葬改革,土葬到火葬的變遷

淺談我國殯葬改革,土葬到火葬的變遷

一尺三寸,你我永居。

何年享受,命中註定。

定死在前,定生在後。

奮鬥不停,只為生存。

心若不死,老有何懼。

死乃天意,無法抗拒。

生老病死,人生常態。但人們往往不太注重活著時的質量意義,卻非常在意死後的歸屬問題,“入土為安”就是這種思想的一個最典型反映。

厚葬,是中國重要而根深蒂固的傳統,來自正統地儒家理論,自古甚行,為宦官富商身份所象徵。棺槨是厚葬的內容重點和體現,以往每個中國人,一俟到中年,即以擁有一副好棺木而為之奮鬥餘生,棺木是貧富賤貴之別的標誌。古代“天子棺槨七,諸侯五重,大夫三重,百姓有棺無槨”。

做棺木在農村是特別講究的,做棺木的日子,還要算命先生擇良日良辰開料,做壽材木匠師傅為單數,只能三位木匠,一天完成一付棺木,不能做好,連夜加班,決不能留到第二天。做壽材是件大事,親朋好友還要送禮相賀。一般禮品為掛面,雞,糕和一塊一尺三寸的紅布。主人在做壽材那天要大擺宴席,除了宴請送了禮的親朋好友,還要請左鄰右舍及本村德高望重者。所以做壽材是人生一件大事。

如今,中國的殯葬改革,棺木已不復存在,人死後火葬,只需尺許見方的骨灰盒即可,不亂安葬,存放在公墓,佔地面積小且環保。其實對於逝者來說,這樣入土為安,既是非常衛生的,也不會在千年之後,有人骨亂拋現象發生。這是對逝者的尊重。

其實,早在1956年我國領導人,就提出殯葬和葬禮改革。改革土葬,推行火葬,破除舊時葬禮中的迷信活動和大操大辦的陳規陋習。提倡文明節儉的操辦習慣,這也是推行火葬的方向和核心。

淺談我國殯葬改革,土葬到火葬的變遷

《裸葬的情懷》一文,作者寫是,康熙二十七年,七十八歲的黃宗羲開始考慮後事,他寫信給遠在京城的兒子黃百家:

吾死後,即於次日舁至壙中,殮以時服,一被一褥,安放石床,不用棺槨,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錢,紙旛,一概不用。

在那個以厚葬為榮的封建時代,黃宗羲提出死後“安放石床,不用棺槨”,足以令人驚敬。

新時代新風尚,我國殯葬改革不斷深入,現已取得長足進步,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省用地,和文明節儉的殯葬禮儀,既符合我國的耕地面積少的國情,又為老百姓節約大量的安葬費用。

以往江,浙,閩一帶的人們,老人逝世,在家停放數日,請人做法司,擺喪宴,其昂貴的葬禮費用,不乏有動輒幾十萬元,甚至百萬元的。更有甚者,有人在世就花費百萬為自己造墓,其墓地的豪華程度,可與皇陵相比。有富者認為這是身份的象徵。花去多少金錢,我們不可言論,那是他人自己的財富,但佔用大量地土,那就是佔用國家土地資源了。這就必須扼制。因此,實行殯葬改革,其意義重大。

殯葬改革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為有效推行殯葬改革,各級政府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在農村開始實行時,一副棺材,政府收取,要拿出一千元的補貼資金,還有人力相助。然而,改革並不是帆風順,阻力依然重重,我國很多地方依然以土葬為主,特別是西北,西南的少數民族尤為實出。幾千年輪迴學依然禁錮著人們的思想。

一、我國少數民族落後的殯葬觀點,這與他們的文化有關,在五行學說中,火是萬物之母,經過火的淬鍊之後,萬物都會復歸本源,人秉承父精母血來到世間,一點靈光值千金,死後百日內,靈光方能找到皈依處,人的軀體才真正無用,不到百日火化,靈光隨之寂滅,這對於亡者是不利,正是在這種“轉世投胎”的迷信思想影響下,少數民族和部分農民不願火葬。

二、中國人視厚葬老人為盡孝之道,有些地方,以葬禮的隆重程度,作為衡量孝子的標準,不厚葬老人,被視為不孝子孫。另一層面,厚葬老人是攀比之風的產物。有些子女在老生前不好好照顧,等老人去世後,反倒大搞排場,以顯示自己的孝順,這種怪現象,怪心態,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殯葬改革發展。

應該說,無論從個人家庭還是國家文明發展,我國殯葬改革都有很大的必要性:

1.從社會風氣來講,破除舊俗和封建迷信,簡化喪事,減輕老百姓負擔。

2.從生態環境來講,統一公墓安置,減少祭拜引起的山火,加強管理,保護山林,起到一定的作用。

3.從人類持續發展方面來講,節約自然資源,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的殯葬改革,遠不止這些,但一定要在尊重人民群眾的意見,保護百姓利益的前提下推行。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移風易俗的新風尚,緊緊依靠群眾,充分相信群眾,廣泛發動群眾,政府應出臺更好,更多的惠民殯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殯葬保障制度,使我國殯葬改革朝著穩定、健康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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