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儲戶在三天內揮霍完,責任在誰?怎麼追回?

頁川木木1


銀行職員將儲戶500元存款打成500萬,儲戶在三天內揮霍完,責任在誰?怎麼追回?



首要責任肯定是銀行,銀行是主動犯錯方,對於具體犯錯當事人,銀行自然有它的一套追責機制,輕者扣獎金外加處分內部降級,重者辭退等等規章制度,何況這種概率其實非常小,因為銀行每天交接班或者下班之前都會對賬,徹底清理各自的責任,就算萬一出現錯誤的疏忽,一般當天就可以發現,而絕對不會三天之後等你把錢揮霍完之後才被發現。


雖然銀行櫃檯都有一個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的提示標語,但這個標語的潛臺詞從以前的很多例子就可以得出結論,那就是如果銀行少給你錢了,而當時你沒有發現,事後你發覺後回來找銀行索要,那基本上銀行不會承認,或者就算想讓他們承認自己的錯誤,那是需要你付出你的時間和精力大費周折之後才有可能才會得到的一個滿意的結果。至於銀行多打給你錢了,然後套用離櫃概不負責這條提示,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這時候這條處於標語作廢狀態。


至於你,當然是有責任的了,雖然銀行主動犯錯,你是被動接受,但超過你存摺的錢款就屬於不當得利了,就像因為別人的疏忽你撿到了別人的錢,你能說這錢就屬於你的了嗎?這時候你的一念之間就會讓事情發生質變,你去揮霍不當得利,那就屬於刑事案件了,如果不能及時返還錢款,你大概率會有坐牢的風險!

再說了現在銀行取大額的現金都會提前預約,就算微信,支付寶等網上銀行當天轉款都會有一定的數額限制,在銀行發現錯誤之後啟動追責機制的時間之內,你是沒有機會把這些錢在三天之內都花出去的,所以這樣的夢還是別做了,就算你銀行卡真的多出來幾百萬,建議你主動聯繫銀行,說不定還能得到一面錦旗或者幾百塊錢精神獎勵又或者給你一個本行榮譽VIP終身免各種費也說不定呢!


詩詞公寓


說說我吧!1999年,大概是十月份,老岳母剛剛去世,一片悲傷之中。老婆有一活期存摺,工商銀行,存款1350元,讓我取出銷戶。那時不是實名,開銷戶很隨意。櫃員是一個年輕女子,她把一沓厚厚的百元大鈔從小窗口遞給了我,我一看就知道多了一個0,她給的是13500元。

我順手把取款放進了衣兜,面對鉅款,砰然心動。那時月工資也就不過千元,萬元戶還是人們羨慕的對象,不為所惑實不可能。我的思想鬥爭很激烈,退還是不退,這是一個問題。

我生性善良,當時想到的是,如果我把這筆鉅款據為己有,是不是會帶來這樣的結果,年輕的櫃員本來工資不多,她一下要賠償這筆損失,萬一想不開,尋了短見怎麼辦?就是我把這筆錢佔有了,我這一生就有了一個大大的汙點。若果一生不得安寧,這豈不是自討苦吃。

想到這些,我已釋然,果斷地把錢退還了回去。事後,我將這事告訴了老婆,老婆覺得應該有個說法,就把這事反映給了這個營業部負責人,負責人和這個櫃員才登門道謝,送了一兜子水果。

後來有些親戚同事知道後,都說我大傻了,放著發財不發財。很長一段時間我壓抑,不開心,不知道這件事做沒做對。不過我很慶幸我當時的選擇,否則,會背上一輩子包袱,一輩子會心中不安!


朋友392650


銀行把500塊錢打成500萬,你還可以在三天之內揮霍完?你想的太簡單了兄弟!

就算銀行真的管理不善,三天時間都沒有發現這個錯誤,然後你真的把500萬給揮霍完了,那銀行有責任,你自己責任更大。

從現實來看銀行不可能把500塊錢打成500萬,三天時間都不發現的。

我們都知道銀行有一個很霸王的條款,那就是離櫃概不負責,如果銀行少給客戶錢了,客戶想找銀行理論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情。

而有時候,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確實有可能給用戶多打錢了,這時候有些朋友就會想著,既然銀行多打錢了,那用戶是不是也可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然後把這錢花完之後一點責任都不用負責呢?

我只能說大家想的太簡單了。首先銀行有嚴格的資金管理程序以及工作程序,正常情況下銀行不可能出現把500塊錢打成500萬三天時間都不發現的,一般情況下只需要半天時間,銀行就有可能發現這筆錯誤。因為銀行在交接班以及每天下班的時候都要核對賬務,而且要多個人交叉核實,只有賬目對得上了才有可能完成交接或者下班。

如果銀行在核對賬戶當中發現你只存了500塊錢,不管你是存的現金還是通過其他電子銀行轉賬,銀行都會有記錄,如果在核對賬目當中發現錢對不上,那銀行肯定會馬上把相關的資料調取出來,同時調取監控查看具體問題,很快銀行就可以鎖定把錢多打給你。

一旦銀行發現問題之後,肯定會馬上跟你聯繫,如果聯繫不上你,銀行肯定會馬上報警進行處理,然後對你的賬戶進行凍結。一般情況下出現這麼大的金額漏洞,只需要半天左右時間,銀行基本上都可以追回。

可能有的朋友會說,一旦發現自己賬戶有500萬之後,可以通過曲線轉賬等方式迅速把這個錢轉出去,然後更換聯繫方式讓銀行聯繫不上。

這個問題也想得太簡單了,因為銀行不論是網上轉賬還是取現,每天都是有限額的,目前大部分銀行個人取20萬以上現金都需要提前幾天預約,而且通過網銀或者手機轉賬,大部分銀行都是限額在50萬以內,所以你不可能一下把500萬全部取出來或者轉走(除非你是對公賬戶)。



就算銀行真的把500塊錢打成500萬三天時間都沒發現,你把這500萬花光了最主要的責任還是你自己。

銀行工作人員把500塊錢打成500萬,這個肯定是有責任,出現這種錯誤之後,這個職員肯定會受到嚴厲的批評,甚至會被辭退。

但這個銀行工作人員有責任,並不影響你自己那部分責任,如果銀行多打給你500萬塊錢,你隨便拿去用,那叫做不當得利。

對於不當得利,只要你按時償還給銀行,主動還給銀行,那你就沒有什麼問題,銀行甚至還會給你獎勵,比如給你獎勵幾百塊錢,幾包煙,甚至給你一面錦旗。

但是如果你拿到這500萬之後,趁著銀行沒有發現,隨便拿去揮霍完,如果還不上那你就要承擔刑事責任,還不上甚至還要坐牢。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該條規定明確了不當得利人負有向利益受損人返還義務、利益受損人享有向不當得利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的法律效果。

如果你拿銀行這500萬花光之後沒有能力償還,那就不是不當得利就這麼簡單,而是會構成侵佔罪,而侵佔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像500萬這麼大的額度弄不好還要做10年以上的牢。


貸款教授


我也碰到過。

有一次去銀行櫃檯存臨時貨款,存6000,用的卡,存完隨手就把回單撕掉了,順便在外面吃了個午飯。下午剛回去上班,就接到銀行電話,問我上午存了多少錢,我說六千啊,怎麼了?就聽到電話那頭好像是跟領導彙報,說找到了,搞得我莫名其妙。然後就跟我解釋說存款的時候多打了一個零,他們馬上派人過來接我去櫃檯重新辦理下,還告訴我暫時凍結了我的賬戶。

後來就沒什麼了,來了兩個小夥子,一個勁跟我道歉,其中一個經手的說半年獎金沒了,然後就去櫃檯辦了下取款,簽了個什麼授權協議,最後要請我吃飯我也婉拒了。想想也都不容易。


q小v寶p


銀行職員將500塊存款打成500萬,事先錯在銀行,但是,儲戶明知道打錯了也沒歸還,而是故意在三天內花掉,其主要責任就在於儲戶了,這種不合法佔有資產的行為叫“不當得利”。

在說這事之前,我想說一個自己的經歷。那是2010年前的事情了,記得是三月份,某天,因為急需用錢,便帶著銀行卡去櫃檯取錢。當時卡里其實沒多少錢,但具體也不記得是多少了,便讓女工作人員幫查看一下,查完帳後她跟我說,卡里還剩兩千多塊,然後我跟她說取一千塊錢。而後,我拿到手的是兩千塊,但帳號上只扣了一千。後來,我徵了一會,尋思著要不要說,最後,思來想去還是當講,畢竟不是自己本擁有的,不應該拿。而且,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女職員也不容易,且那姑娘看起來像是新人剛就職,貪心拿走一千塊,說不定毀了她一份工作。再者,一千塊還不定就神不知鬼不覺到自己口袋了。

跟女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後,我少了一千塊(當然,那本來也不是我的),但得到了一個小禮物,當時挺開心,比拿一千塊要坦然開心。

在現實當中,因銀行工作人員粗心大意導致儲戶帳號多出錢的案例不少見。

比如前些年鬧得比較大的“許霆”事件:2006年4月21日晚,許霆到某銀行自動取款機去取款,在取出一千元后,他發現自己卡上的總數額並沒有相應減去一千,而是隻扣了一塊而已,隨後他又繼續取了多次,情況依舊如此。得手之後的許霆驚喜之餘,回到住所後的他,思來想去後又以同樣的方式到自動取款機取了多次錢。最後,經核查發現,許霆共取走17多萬帳款。事發後,相關部門以“盜竊罪”逮捕許霆,法院對許霆作出了無期徒刑的判處,後來迫於社會輿論壓力改判成五年有期徒刑。

又比如,浙江慈溪的秦某,去銀行櫃檯欲要取22400元,結果銀行工作人員卻把數看錯了,給成了24000元。事後,銀行方面要求秦某退還多給的錢,而秦某則拒絕了銀行的請求。最後,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將秦某告上了法院。

我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這兩起事件的最後結果可想而知,肯定是非法佔有財產的一方訴敗。這些事實告訴我們一個道理:

天下沒有無故掉下的餡餅,所有事情都是在框架體系內運轉的,有人的地方,都立有條條框框的規矩,可能你不知道而已。不義之財不好發,也不要發,做人做事不要貪小便宜,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銀行工作人員錯將500塊打成了500萬,這是工作人員的失職,而儲戶獲得不當利益後,故意不歸還,有意而為之將其全部花掉,這在刑法和民法上構成了侵佔罪、不當得利。工作人員失職和儲戶構成不當得利罪是兩碼事,要追究錢財,肯定是儲戶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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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2015年8月10日。有人將16萬多的款打錯字了到我銀行卡里,後來晚上銀行給我來電話勸我退回,我很客氣的要求了幾個條件,一,需要銀行證明這款是對方錯打的。二,需要銀行給我出具證明,證明我把錢還給她了,再有任何事與我無關。三,雙方見面需要有律師在場鑑證,以免以後再有麻煩。四,我當時在外地趕工,不能及時回去,而且路途遙遠費用不菲,我不要報銷路費,等我趕完工程就回去辦理。對方以銀行不能隨便蓋章為由拒絕了我的要求,然後將我含有工程款的銀行卡凍結了,因為對方是它的大客戶,所以就為所欲為了,第二天幾十個零工圍著我要工資,我差點就挨頓打。雖然我很生氣,但是考慮到對方的焦急和不安,我依舊還是在工程完工後回去見面,當面退還了款項。銀行裡的行長千恩萬謝,對方也是,我根本沒要對方的禮物,回程機票自費,打車費自費。雖然對方很過分的凍結我賬戶,但是在做人的氣節上咱們不能含糊,有的朋友說我傻,這樣對我我還以禮相待,我告訴我自己,走正路,做正事,至今為止無悔!


用戶8572487393779


我自己碰到過銀行櫃員出錯多給錢的情況。

當時我到農業銀行取款,取款機壞了,我就到櫃檯取,取2000塊錢。當時因為有急事,所以當銀行營業員把錢給我的時候,瞄了一眼,感覺就差不多是這個數,直接放錢包走了。

然後到了下午,接到一個電話,說上午我去取錢多給了我500塊,我當時沒反應過來,以為是詐騙電話,直接掛了。然後過了一會突然想起來,下午確實取過錢,然後當天錢還沒用,我數了一下,確實多了500塊。然後回了那個電話,問了她,還沒下班,急得都快哭了的樣子。然後我就直接打車到農行去了,把500塊錢還給了她。她又是道歉又是感謝的。

其實銀行職員也不容易,人難免都會有疏忽在時候,這500塊錢我強行不認賬,那她可能就要賠了。但是如果她不甘心,報警調監控來看,最終還是能真相大白的。那麼為了500塊錢而害了別人,最終還害自己,又是何苦呢?我覺得還是應該相互體諒,大家都是平凡人,自己以後也會有出錯的時候,也希望能得到別人的寬容。

對於說將儲戶500存款打成500萬,儲戶三天內揮霍,銀行職員有過錯,但這筆錢本來就不屬於儲戶,儲戶揮霍那就是故意為之,將不當得利佔有己有,責任肯定要由儲戶來承擔。

最後說一句:做人要本份,理解萬歲。


財經宋建文


我也遇到過,02年3月24日生兒子的時候,因為預產期是28號,24號凌晨肚子痛,清晨去的醫院,然後老公把我送醫院後,去銀行取8000現金,也沒仔細看櫃檯取了錢,拿回存摺就急匆匆回醫院了,等我中午生完兒子,傍晚精神回了後,老公把存摺給我,我看了後發現不對了,明明是取錢,也拿到錢了,可存摺上是存錢8000元,餘額沒少,反而多了。當時就給銀行去了電話,銀行立馬安排人來了趟。不是自己的我們不要。正好今天是兒子生日,希望兒子努力用功讀書,爭取20年6月高考取得好成績,進入他心怡的大學。要開心快樂。


飄雪1476203


發生在我身上的真實事件:我是廣東茂名人,以前讀高二的時候,有一張農業銀行卡,我想把錢都拿瞭然後註銷那張卡,卡里有三百多塊,因為當時ATM機是隻能拿整額的,只能人工服務拿。問題就在這裡,我把卡給工作人員說把錢全拿的時候她居然沒問我要密碼,也沒有要身份證什麼的。我覺得奇怪,可也沒糾結,拿了錢就走了。到了第三天,教導處主任帶著兩個警察來到學校教室門口把我帶出去談話了,嚇得我呀,我這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找我幹啥呀,我的同學都以為我幹了啥違法的勾當呢。原來是銀行工作人員把銀行卡的錢“減除”按成了“加入”,因為充錢是不需要密碼的(現在需不需要我不知道),然後本來是零的餘額變成了七百多塊。不過我都不知道這一回事,帶到銀行(走的還是尊貴綠色通道窗口,唯一一次在這窗口辦業務),按了密碼,把錢提出來了就送我回學校了。當時還好不知道,要是拿出來花掉的話估計得賠了,而且信用度可能也會拉黑。


醉清風79564


我曾在銀行工作過,銀行櫃員是個高危職業,一般一個櫃員想要把櫃檯業務掌握透,至少3-5年,但是銀行的系統在不斷升級,很多你掌握的業務慢慢就被自動化設備取代了,而且在中途如果轉崗那你原來的業務水平就再也得不到提高了。

其實櫃員就是個操作工,熟能生巧,好比銀行櫃檯有100種業務,大部分櫃員只能接觸到其中5種,其他95種可能一年遇到一次,而且銀行系統還巨複雜,也沒有說明書,遇到不會的業務要麼看上一個櫃員留下來的筆記,要麼問兄弟支行,實在不行給省行打電話問。說實在的,都忙,誰也不可能手把手教你做。所以出錯就接踵而至了。

說兩個我自己的經歷,有一次一個客戶過來轉賬,信用卡,轉50萬。信用卡和儲蓄卡不一樣,不能直接進行轉賬操作,要先把信用卡里存的錢轉到銀行內部賬戶,再通過內部賬戶轉出,就存在一個借和貸的操作。我沒辦過,不會,就問旁邊櫃員,她也忙,就說做個借再做個貸balabala就好了,我也不好多問,然後就辦吧。辦好了客戶簽字順手把單子撕了扔在垃圾箱就走了。中午我們慣例要查一次內部賬看是否為0。結果一查賬-100萬,都傻了,開始找原因調監控,那天上午人也多,我想了半天反應過來會不會是信用卡轉賬客戶出的問題,然後一調監控一看操作憑據,原來我把交易做反了,因為銀行的借方貸方和企業借方貸方正好相反,先從內部賬往客戶信用卡里存了50萬,又從內部賬轉了50萬出去,客戶卡里變100萬,一分沒出,錢還轉了。但是就像個傻逼一樣也不知道怎麼辦,然後老員工們特別有經驗,開始給客戶打電話解釋希望他回來做個衝賬重新辦,客戶也理解一會就來了,我自己跑到垃圾箱去把撕了的單子翻出來粘好又重新辦業務。

剛才那個是好說話的客戶,還有一次一家企業來辦理匯票要去投標,天啊,整個行只辦過一次匯票,而且是在兩年前,我顫抖著翻著兩年前的老筆記,一個空格一個空格的看,仔細的填,又給兄弟行打電話反覆確認再三,把這個業務辦完了。過了兩個月客戶跑來興師問罪了,我們開的匯票票面因為少打了個什麼東西,對方銀行不收,也就是同一家銀行的外地分行,我那天打了一下午電話,打給外地支行,他們解釋他們的規定就是少了一欄不能收,又打給我們省行,我們這邊沒這個硬性規定,想希望省行和對方分行協調下。客戶那邊可著急了,開始放狠話,啊我們那個工程3000萬,還花了好多錢打點的,中標率99%,如果今天對方不收就找你們銀行賠錢。結果那天忙活了一下午對方分行也沒收張票,結果這個事最後還是我們行長擺平的,帶我去企業賠禮道歉,扣了我半年績效。

所以現在我出門排隊,去一些單位辦事,特別理解那些窗口態度不是特別好,話也不多。因為我曾經就是這樣,一開始特別有激情,您來辦業務我耐心給您解釋一遍,結果一天同樣的問題解釋了50遍,然後連著1個月。1個月後就變了,節省體力啊,再問就自己看牆上寫的,然後不說話了。說白了,銀行裡有太多類似的事了,只要是在銀行工作過的都會明白我所說的,所以大家理性看待。

對了忘了回答問題了,雙方都有責任,櫃員辦錯了業務該扣錢處罰,客戶花了不屬於自己的錢理應返還,這叫不當獲利。

分享了一會,沒想到那麼高的閱讀量,那就再多說點遇到的趣事。我在銀行坐櫃兩年,只開過一次承兌匯票。有一次一家地方支行來開票,因為是金融機構,所以只用存一半的保證金就可以,他們開了1000萬,存了500萬。半年之後到期要解付了,系統裡怎麼都解付不了,後來找了好久原因才發現是對方沒把剩下的500萬存進來無法解付。當時已經下班了,聯繫省行怎麼辦,省行說如果今天不能解付明天對方銀行的信用等級將被人行下調。幸好對方行網點多,連夜開著押運車去把每個網點金庫打開取現金來存了。然後又遇到另一個問題,對方行第二天一早有企業預約了大額取現,他們沒有錢了。正好我家那段時間賣了房子,我給我爸打電話他連夜轉了100萬給我,第二天一早上班我就取了去對方銀行存進去了。然後我們銀行的風控就報警了,內部員工進行了極高危風險業務辦理,我就被分管行長約談了,又挨處罰扣獎金。所以,不在這行真理解不了心酸。身邊現在很多老年人都還不會用儲蓄卡,總覺得不安全不放心,一定要用存摺,特別是一些郊縣的發放社保,他們每月定時來銀行打存摺,要把那筆錢在存摺上打出來他們才會認為錢到賬了,所以很多時候你都會看到大廳裡坐了一對老年人,不會用機器,就等著打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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