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近日,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个个曾经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的恶霸、“地头蛇”、“黑老大”纷纷落网,还一方安宁,大快人心!

连江法院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近日,连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黑案件。该案由连江法院院长林岩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永标出庭支持公诉。

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参与庭审旁听。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庭审查明

2013年起,被告人赵丙涛经常与同案人贺文龙(已被判决)等人纠集在一起争强斗狠、摆场造势、介入民间纠纷,成为当地娱乐行业颇具声名的恶势力。

此后,被告人赵丙涛同贺文龙结拜兄弟,在连江县城关周边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坐大成势,据此形成了以贺文龙为首,被告人赵丙涛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连江法院认为

被告人赵丙涛积极参加同案人贺文龙创建的犯罪组织,接受领导和管理,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赵丙涛纠集他人结伙斗殴、积极参加持械斗殴,造成轻伤1人、轻微伤2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造成轻伤1人、轻微伤3人,情节恶劣;结伙公然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协助他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鉴于本案被告人赵丙涛自愿认罪认罚,连江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丙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7000元。

福清法院

镜头一:何某强等6人聚众斗殴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何某强等6人犯聚众斗殴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何某强因与他人存在生意纠纷,便纠集多人持械参与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多人受伤、多辆汽车损毁的严重损害后果。该团伙在福清市境内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开性,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镜头二:何某秀等5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何某秀等5人犯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3项罪名一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何某秀等人结伙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又故意毁坏财物,价值人民币121,240元,数额巨大,同时还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作证罪。被告人何某秀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妨害作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镜头三:杜某辰等6人聚众斗殴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杜某辰等6人犯聚众斗殴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七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

杜某、林某等人结伙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杜某、林某等人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仓山法院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福州仓山首山路的“鱼霸” 案开庭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对被告人黄某、王某、陈某等人组成的欺行霸市的“鱼霸”恶势力团伙作出判决,三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3年下半年,黄某、陈某合伙经营位于仓山区首山路的一贩鱼鱼铺,后纠集在首山路一带为非作恶的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入伙。

三人商议合伙经营,分工负责。一人负责暴力阻挠其他鱼贩向首山路一带烤鱼店供货,切断烤鱼店的正常进货渠道;一人负责以威胁手段,强迫首山路一带十余家烤鱼店只能从他们那里进货,实施强迫交易;一人监督烤鱼店进货并单方定价。

三名被告人垄断首山路一带烤鱼店等店铺的活鱼供货,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非法谋取高额利润。他们的交易价格长期高于市场价,已查实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其行为使市场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冲击,经营者深受其害,社会影响恶劣。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此外,经查明,在2015年到2017年间,被告人王某以其社会恶名为后盾,向他人勒索财物。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仓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王某、陈某伙同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多次以威胁等手段,强卖商品,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黄某、王某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系犯罪集团的主犯,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被告人王某多次以借为名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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