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近日,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一個個曾經為非作歹、欺行霸市、橫行鄉里的惡霸、“地頭蛇”、“黑老大”紛紛落網,還一方安寧,大快人心!

連江法院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近日,連江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涉黑案件。該案由連江法院院長林巖擔任審判長,縣檢察院檢察長陳永標出庭支持公訴。

省市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群眾、媒體記者等參與庭審旁聽。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庭審查明

2013年起,被告人趙丙濤經常與同案人賀文龍(已被判決)等人糾集在一起爭強鬥狠、擺場造勢、介入民間糾紛,成為當地娛樂行業頗具聲名的惡勢力。

此後,被告人趙丙濤同賀文龍結拜兄弟,在連江縣城關周邊有組織地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坐大成勢,據此形成了以賀文龍為首,被告人趙丙濤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連江法院認為

被告人趙丙濤積極參加同案人賀文龍創建的犯罪組織,接受領導和管理,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趙丙濤糾集他人結夥鬥毆、積極參加持械鬥毆,造成輕傷1人、輕微傷2人;結夥隨意毆打他人、恐嚇他人,造成輕傷1人、輕微傷3人,情節惡劣;結夥公然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協助他人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應實行數罪併罰。

鑑於本案被告人趙丙濤自願認罪認罰,連江縣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趙丙濤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7000元。

福清法院

鏡頭一:何某強等6人聚眾鬥毆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何某強等6人犯聚眾鬥毆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年六個月至二年九個月的有期徒刑。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何某強因與他人存在生意糾紛,便糾集多人持械參與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多人受傷、多輛汽車損毀的嚴重損害後果。該團伙在福清市境內實施多次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開性,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鏡頭二:何某秀等5人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妨害作證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何某秀等5人犯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妨害作證3項罪名一案。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九年六個月至三年九個月。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何某秀等人結夥持械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又故意毀壞財物,價值人民幣121,240元,數額巨大,同時還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作證罪。被告人何某秀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實施了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妨害作證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管理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團伙。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鏡頭三:杜某辰等6人聚眾鬥毆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杜某辰等6人犯聚眾鬥毆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九個月至二年七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

杜某、林某等人結夥持械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被告人杜某、林某等人的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敗壞社會風氣,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倉山法院

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福州倉山首山路的“魚霸” 案開庭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近日,福州倉山區法院對被告人黃某、王某、陳某等人組成的欺行霸市的“魚霸”惡勢力團伙作出判決,三名被告人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到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到三萬元不等。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2013年下半年,黃某、陳某合夥經營位於倉山區首山路的一販魚魚鋪,後糾集在首山路一帶為非作惡的刑滿釋放人員王某入夥。

三人商議合夥經營,分工負責。一人負責暴力阻撓其他魚販向首山路一帶烤魚店供貨,切斷烤魚店的正常進貨渠道;一人負責以威脅手段,強迫首山路一帶十餘家烤魚店只能從他們那裡進貨,實施強迫交易;一人監督烤魚店進貨並單方定價。

三名被告人壟斷首山路一帶烤魚店等店鋪的活魚供貨,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非法謀取高額利潤。他們的交易價格長期高於市場價,已查實非法獲利數十萬元。其行為使市場經營秩序受到嚴重衝擊,經營者深受其害,社會影響惡劣。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此外,經查明,在2015年到2017年間,被告人王某以其社會惡名為後盾,向他人勒索財物。

福建福州法院宣判5件21人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倉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王某、陳某夥同他人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多次以威脅等手段,強賣商品,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黃某、王某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陳某系犯罪集團的主犯,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

被告人王某多次以借為名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遂依法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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