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半!21.7万的欠款终于还清了!

1月15日,因全部履行了拖欠的21.7万元债务,怀安县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存款和公积金的冻结。

5年半!21.7万的欠款终于还清了!

原告任某与被告张某原本系要好朋友。

  • 2013年6月27日,张某向任某借款1.7万元,口头约定利息为月息3分,借款后张某主动支付到期利息。
  • 2014年4月16日,张某又向任某借款20万元,并口头约定月息3分。此后3个月,张某都能主动支付到期利息。从2014年7月起,张某则不再支付利息。
  • 2016年8月,任某因生意急需资金,多次向张某催要欠款利息及本金,但张某以各种借口推诿。
  • 2018年4月16日任某起诉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张某于2018年6月5日前一次性归还任某借款21.7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按照约定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 2018年6月22日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有公积金和银行存款。执行团队根据线索,将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及公积金账户内的财产6.2万元进行查封、扣划。
  • 2018年10月22日,迫于执行压力,张某向法院缴纳执行款2万元。
  • 2018年12月24日,因张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任某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为保持对老赖的持续震慑,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对张某的工资账户和公积金账户持续查封,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19年1月14日,迫于法院持续的执行压力,张某给付了剩余的执行款。法院于15日将执行款交付申请人任某,同时依法解除了对张某银行存款和公积金账户的查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