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和稅務系統聯網,那麼自然人之間的銀行往來算是收入嗎?需要納個人所得稅嗎?為什麼?

燚鳴驚人


目前銀行和稅務系統之間還是沒有聯網的,即使聯網了,對於個人之間的銀行往來,也無法直接判定是不是收入所得。就單筆轉賬而言,也就難以判斷是否要交個稅。不過,如果將個人的收入作為一個體系,一定是有跡可循的。

1. 你是不是特殊人群。

所謂特殊,一般是你的身份比較特殊。作為某公司的股東、法人、高管之列的,那麼你的個人賬戶都是有可能在某個特定情況下,被人挖出來調查的。所以,每一筆賬是否能夠合理的解釋來源,該交的稅有沒有交齊,都是需要先自己衡量的問題。

2. 轉賬的源頭有沒有問題。

如果表面是個人卡轉賬,實質是公司賬戶——>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一旦該公司被查到有問題,那麼可能順帶就發現了漏繳的稅款。最後,納稅人需要補稅,扣繳義務人會處以罰款。因此,是單純的個人轉賬,還是有意的通過私人轉賬,要加以區分。

3. 個稅申報與彙算清繳的義務。

今年已經開始有個人的信息申報和年終彙算清繳了。很明確,個人自己要彙總有多少稅要交,這是責任和義務。如果將來要加強個稅的徵管,那麼在這一塊上只會更加嚴格。你有沒有多處的收入所得?有沒有勞務報酬、稿酬?有沒有租房子給別人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會通過信息系統有交叉的信息作為佐證,而不僅僅是銀行轉賬是個人還是公司這一個證據。

因此,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相信之後稅務對個稅的監管手段,不僅僅是通過銀行的聯網監控,還有更多的信息收集以及與其他部門的協同,同時,也會通過對企業端的管理,來實現全方位的監督。是否需要交個稅,不要管是誰轉給你的,而要管其來源,是否屬於以下的範圍,對號入座,該交的稅按時繳納即可。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非請自來。

如題目所述,自然人之間的銀行往來不會被認定為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自然談不上交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主要是代扣代繳方式。簡單來說,稅務機關只能監控到需要“做賬”的支付方是否按規定進行個稅納稅申報;“沒有”支付方(不做賬),個人取得再多的收入,即使屬於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的所得,稅務機關都難以徵收。

鑑於此,那些能取得灰色收入的群體,生活過的堪是有滋有味。如常見的房屋租賃,房東取得租金收入,無論是現金交易或銀行轉賬,不開發票、不主動申報,按現行制度,稅務機關都難以對其徵收個人所得稅。而工資呢,多少也別想跑,呵呵……

或者可以這樣說,自然人之間的銀行轉賬往來,個人銀行賬戶的款項存入即使被監控到,也只能證實收到多少錢,而不能分辨是什麼錢!無法證實是否屬於個稅應稅所得,談不上徵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至少目前是這樣,以後難說!


龍門賬


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對納稅人的所得進行徵稅的一種稅種。所得主要包括:

  • 工資薪金所得

  •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勞務報酬所得

  • 特許使用權,股息紅利所得,其他所得等。

如果自然人之間的銀行往來被認定為所得,不管是工資薪金也罷,勞務報酬也罷,或者股息紅利也罷,按照規定是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如果不是所得,僅僅是個人之間的往來賬項,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銀行監控企業法人或者股東的賬戶,主要還是為了防止企業的不開票收入,或者偷逃稅的。如果有跟實際收入不符的資金流,就會成為稅局檢查的證據。中國和多個國家簽署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協議,就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境外賬戶進行逃稅的。


簡淨軒語


目前不算,未來,不好說~



jeffes


很多小企業都是先用自己的錢來付貨款,然後款回來了再報銷的,這樣也不行嗎?


用戶3710436383


錢不能存銀行!否則麻煩大了!


南山居士88


算收入,也得納稅,因為國家的衛星無線網你是用他會從你註冊單位管轄進行收繳它有最基本的稅金不可能白使用。除非你沒註冊黑的私人企業。


用戶52997734525


提這個問題的人,想逃個人所得稅。小攤,小飯館的,不開稅務發票,都是不上稅的。一旦信息透明,擔心要交個人所得稅。

正規公司有發票。合理納稅。


數理女神


會有這一天的


藍色天空218478519


這是個大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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