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近期,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一是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督促指导商品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电动自行车的来源可追溯和质量合格。二是向经营者宣传省、市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及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将新要求、新标准向销售单位予以明确,同时对现场购车群众进行了新规的宣讲和答疑。三是摸清辖区内现有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库存量,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销售单位35家,其中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4家,查处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9辆。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主动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让辖区内群众放心购车安全出行。(李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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