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網訊近年來,沭陽縣充分發揮“本土鄉賢”親緣、人緣、地緣優勢,讓鄉賢走進網格,參與調解社會矛盾糾紛和基層民主決策,探索推行“網格+鄉賢參事會”的基層治理模式,讓鄉賢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引領鄉風文明和助推鄉村振興等方面越來越“吃香”。
鄉賢文化院 演繹鄉音鄉情
沭陽縣龍廟鎮沙埝村居民陳國友創辦的崇孝苑,在當地頗有名氣。陳國友從市政協辦公室的崗位上退休回老家後,發現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嚴重缺失,有些孩子對父母不敬,甚至悖逆輟學。於是,他在打理自辦農家書屋的同時,開始慢慢營造“孝文化”氛圍,在潛移默化中薰陶孩子。在他組織的一次“親情驛站”活動中,一個孩子和其外出打工的母親通話半個小時,問了十多遍“媽媽,你怎麼還不回來?”在場的人無不為之動容。崇孝苑自創辦以來,已接待十餘萬名家長和孩子,有很多外省市的人慕名而來。
沭陽縣七雄街道呂莊文化大院的主人呂繼彥,是該縣農機系統退休幹部。他牽頭創辦呂莊文化大院,利用村民閒置的房屋大院開展平安法治文化宣傳活動,引導村民學平安、創平安、學法律、用法律,深受老鄉們歡迎。
鄉賢作用大 力促鄉村善治
鄉賢來源於群眾,在村民心中德高望重,具有較強的話語權,他們對政策的解釋宣傳,對群眾的教育引導,有效提高了農村重大事項決策效率和村級事務執行力度,使黨委政府的導向、要求與群眾的意願、訴求在同一個平臺上彼此互動。沭陽縣充分發揮鄉賢人熟、地熟、村情熟的優勢,組建鄉賢“建言團”“和事佬”等村級管理隊伍,為鄉村發展收集良策1100多條,解決矛盾糾紛3400餘起,不少鄉鎮幹部感嘆:“引導鄉賢參與民事民治,動員鄉賢參與群眾工作,有些時候比基層幹部更管用。”在實踐中,該縣推行“1+N”混搭工作組,即由1名村“兩委”成員配N名鄉賢參事會成員混搭成組,形成合力參與惠民政策落實、矛盾糾紛化解、徵地拆遷等村級事務,既緩解了村“兩委”人員少、事務多、壓力重的困難,又解決了村民訴求不一致、意見難統一、執行難落地等問題,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徵地拆遷、環境治理等重點任務。通過參事議事的實踐鍛鍊,全縣有100多名鄉賢成長為村“兩委”幹部,近300名鄉賢被列為村後備幹部。在鎮、村兩級黨組織的領導下,“鄉賢參事會”自覺接受鄉鎮政府的監管和村委會的業務指導,並建立鄉賢參議制度、鄉賢參事會年會制度和鄉賢志願承諾制度,在基層治理中發揮參謀建議、示範引領、橋樑紐帶作用,實現黨組織領導下的“村事民議,村事民治”。
鄉賢進網格,調解穿針引線
沭陽縣各鄉鎮場、(街道),充分調動老幹部、老族長、老教師等德高望重的鄉賢的積極性,將鄉賢分派到轄區內各個網格內,利用廣大鄉賢威信高、影響大、群眾基礎好這一優勢,與網格員共同化解一些重大複雜矛盾糾紛。沭陽縣顏集鎮周項村村民張超兄弟三人,家中80多歲老父親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三個兒子、兒媳婦都不願照顧老人,老人無奈之下找村鄉賢黃宜龍調解,黃宜龍及時找老人的兒子、兒媳婦做思想工作,從法律和道德方面,對老人的兒子、兒媳婦進行說服教育。使他們認識了錯誤,願意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因小城鎮建設、徵地拆遷、農村財務、幹部作風、土地確權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大量增加,由於問題複雜、涉及面廣,傳統的“背靠背”調處方式逐漸顯現出一些不足之處:案件調處成本大、效率低;群眾認可度不高,像有些反映村幹部經濟問題的信訪案件,雖然組織大量人力進行查賬,但由於群眾參與率低,不夠公開透明,當將調查結果進行反饋時,群眾往往存有“官官相護”的片面認識,不認可查辦結果。沭陽縣桑墟鎮充分利用鄉賢隊伍,舉辦調解聽證會。通過鄉賢和群眾參與調解,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不僅有效化解了群眾糾紛,防止了矛盾激化,還起到了明顯的法治宣傳教育作用”。
目前,沭陽縣這支名副其實的鄉賢隊伍,正穿梭在各個網格為群眾服務,他們在網格中辛勤耕耘,以夕陽紅精神,精心打造美麗和諧的平安家園,他們的行為,也香滿了花鄉大地。
祁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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