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需要公證嗎?遺囑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小小櫻桃的Mom


一、其實遺囑未必一定要公證,只是同樣條件下,公證過的遺囑,因為經過了專業人員的複核,避免了可能出現無效的情形,因此效力更高一些。如果其他的遺囑形式沒有下述的問題,其效力也是沒有問題的。

二、什麼情況下遺囑有效。

遺囑有效,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有立遺囑的能力。如果立遺囑人神志不清,無法準確表達自己的意志,則相關遺囑無效。

2、遺囑是當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受騙、受脅迫、偽造的、篡改的、有歧義的,則相關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不得剝奪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如立遺囑人有一個嚴重殘疾的繼承人,他的遺囑又申明遺產沒有該繼承人的份額,則這部分內容無效。

4、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本人所有的財產。如立遺囑人和其配偶共有一套住房,遺囑對整套房子進行處分,則遺囑關於其配偶那一半份額的處分是無效的。

5、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俗良序。如某人立遺囑將自己財產全部贈送小三而不給配偶和子女,這樣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可以有多種形式,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有效。

自書遺囑:本人親筆書寫,有書寫日期和本人簽名。

代書遺囑:必須有沒有利益相關的見證人兩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僅限緊急情況下使用,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三、如果遺囑內容複雜,涉及財產數額較大,可以對遺囑進行公證。

公證的方法步驟:

1、申請。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當事人親自前往有困難,可以申請公證處上門服務。

2、需要提供的材料:

當事人填寫的公證申請表;

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遺囑涉及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公證時審查的重點項目:

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是否有歧義,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等等。

4、審查無誤的可出具公證書。公證書需公證機構蓋章、經手人簽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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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內容及立遺囑過程是合法的,公證與否無關緊要,如果遺囑內容或立遺囑過程不合法,即使公證也是無效的。所以,遺囑最重要的不是公證,而是其合法性。而遺囑公證,不過是加強遺囑的公信力,本身並不能增加遺囑的合法性,或法律效力。

若確實需要遺囑公證,遺囑人可到當地公證處瞭解諮詢相關公證事項。

遺囑可以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也可以錄音、錄像。遺囑人根據公證處所要的資料、證明,並帶上遺囑(可在公證處當場立遺囑),由專人提供公證服務。一般而言,公證處會留下遺囑副本,以備案,達到公證效果。

公證遺囑之後,遺囑人不得再擅自重立遺囑。如果在遺囑公證之後,遺囑人未經公證,擅自重立遺囑,擅自所立遺囑為無效,或以之先公證的遺囑為準。若遺囑人真想重立或修改遺囑,依然需要再找同一公證處,申請重立或修改遺囑,並完成相關手續。

當然,遺囑人也可以撤銷此前公證遺囑,此後可以自由重立或修改遺囑。

總之,遺囑所講的是其合法性。公證非必須。


魚人私語


遺囑有多重形式,公證並不是遺囑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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