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从2019年1月开始,无锡市农委、商务局、公安局、食药局、工商局、供销合作总社等6部门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近年来,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及人们身体健康,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查处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涉刑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确保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种为方便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专项整治的重要工作

一是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四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鼓励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无锡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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