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律師: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死刑,是我國刑罰最為嚴厲的刑罰,它是國家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只適用犯罪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那麼,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路明律師: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法妞網友諮詢:

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路明律師解答: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犯罪時間早於行為人18週歲生日第二天之前的,就屬於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

2、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不管其懷孕是否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後,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

路明律師補充: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這裡包括死刑緩期執行,但這就有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人工流產的和自然流產的情況,為此特作一說明。

(1)在關押期間或在法院審判時作了人工流產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這裡包括案件起訴到法院前,被告人在關押期間,被人工流產的,及法院受理時被告人是懷孕的,準備做人工流產後的都不適用死刑,也就是說,審判機關不得判處死刑或死緩。

(2)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的審判時也不適用死刑。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被羈押,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的,不適用死刑,但如果因另外其他的罪被起訴或交付審判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被告人在被抓時是甲罪,則無論被告人是人工流產還是自然流產,都不能以甲罪判處被告人死刑,但如果偵查機關在被告人已作了人工流產後又發現了乙罪,並且乙罪可以判死刑的,則應當判處死刑,不受上述限制。

路明律師結語: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即使這兩類人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也不應適用死刑。

路明律師:哪些罪犯不適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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