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丰能源:六次被列入被執行人 左手分紅右手提升募集資金

寶豐能源:六次被列入被執行人 左手分紅右手提升募集資金

4月30日,,寧夏寶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經完成網上申購,公司招股書披露其募集資金相比之前披露的招股書54億元升至為74億元,大幅增加20億元。公司此時增加募集金額說明公司對資金的渴望程度大大提高,同樣也證明公司陷入錢荒。但是公司在提升募集資金的同時,2017年3月27日,2018年3月31日,分別向股東派發現金分紅19.8億元、15.18億元,合計分紅34.98億元,著實讓投資者汗顏。

在擬上市公司之中,提高募集資金額度較為罕見。大幅提高募集資金額度,在資金本就缺乏的情況之下,上會成功率也將會打一定的折扣。監管部門是否會對公司募集資金進行窗口指導也存在不確定性。

收購標的存在鉅額商譽風險

2013年12日,公司與東毅國際簽訂增資協議,公司向東毅國際定向增發股份12億股,每股面值1元,用以收購東毅國際所持東毅環保80%的股權。12月31日,公司吸收合併完成,東毅環保的公允價值為166,641.49萬元,合併日東毅環保可辨認淨資產價值為54,290.70萬元。由此形成商譽為112,350.78萬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並沒有對112,350.78萬元的商譽進行過計提減值準備,如果公司未來能順利上市,是否集中對商譽計提減值有待於考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東毅環保營業收入為59284.36萬元,淨利潤為18944.81萬元,總資產為101514.55萬元,淨資產為96049.06萬元。

違規融資銷售費用與營業收入成反比

根據《票據法》第十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資料顯示,公司存在在無真實交易情況之下違規開具票據進行融資情況,2016年公司共開具無真實交易票據金額為188,400.00萬元,另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金額巨大。2016年、2017年公司收到關聯方還款金額74.39億元元、53.61億元。形成資金佔用費收入6926.67萬元、9868.80萬元。在關聯方大額資金佔用的情況之下,公司的資金狀況似乎並不理想。報告期內公司的財務費用一直居高不下,分別為4.54億元、5.09億元、5.32億元。

公司在業務收入同比增長的同時,銷售費用出現離奇下降。2016年-2018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80.27億元、123.00億元、130.52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7.18億元、29.23億元、36.96億元。但是公司銷售費用卻沒有同比增長,反而出現下滑。2016年-2018年公司的銷售費用分別為3.08億元、4.65億元、4.01億元。

無壞賬計提 融資成本過高

2016年-2018年,公司應收票據分別為121,592.45萬元、44,777.75萬元、15,196.07萬元。應收賬款為3433.37萬元、2829.86萬元、1465.63萬元,壞賬準備為0元,對於一年之內壞賬計提為0的情況,在擬上市公司之中也是比較罕見。報告期內公司壞賬實際情況分別為2054.64萬元、9828.74萬元、9855.34萬元。


寶豐能源:六次被列入被執行人 左手分紅右手提升募集資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高達157,732.42萬元.對資金的需求也與日俱增,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短期借款為108,600.00萬元.長期借款239,040.00萬元.

融資成本非常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融資成本應付利息高達9252.31萬元。其中,借款利息為757.24萬元,企業債券利息為8495.06萬元。公司一年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高達21.94億元。且據相關資料顯示,公司從2015年-2018年,共有6次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

公司在面臨融資成本過高的情況之下,依然熱衷於慈善捐贈。報告期內,公司分別向燕寶基金會捐贈2.2億元、3.7億元、2.3億元。分別佔公司當期淨利潤12.81%、12.66%、6.22%。

超標排放汙染物

相關資料顯示,公司在報告期內存在嚴重超標排放汙染大氣行為,

2016-04-29, 寧環罰字〔2016〕4號: 該公司自備電廠項目廢氣排放口採樣檢測報告顯示,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排放濃度為1141mg/m3,超過《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一中鍋爐排放標準限值200 mg/m3,超標倍數為4.705倍。存在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汙染物的行為,責令停產整頓並處罰50萬元。

2016-04-29, 寧環罰字〔2016〕5號: 該公司焦化項目4個煙囪排放廢氣採樣檢測報告顯示,1#、2#、3#、4#煙囪廢氣出口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112mg/m3、2.86ND、284 mg/m3、451 mg/m3,根據煉焦化學行業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1#、3#、4#煙囪廢氣出口二氧化硫均超出排放濃度限值50 mg/m3,超標倍數分別為1.24、4.68、8.02;1#、2#、3#、4#煙囪廢氣出口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928 mg/m3、934 mg/m3、1056 mg/m3、1158 mg/m3,根據煉焦化學行業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1#、2#、3#、4#煙囪廢氣出口氮氧化物均超出排放濃度限值500 mg/m3,超標倍數分別為0.856、0.868、1.112、1.316。存在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汙染物的行為,責令停產整頓並處處罰20萬元。

安全意識薄弱 事故頻發

2017年1月,公司馬蓮臺煤礦存在礦井安全管理、技術管理混亂和通風系統不完善、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等問題,被責令停產整頓,罰款70萬元,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11月8日,未設置地測防治水部門,拒不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現場處理決定書》中的監察令,採掘工程平面圖中未反映9煤層歷史採掘情況,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

2017年2月,公司丁家梁煤礦主要通風機停運、採用自然通風,未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井下安全監測監控傳感器全部拆除,調度室無人值班被罰3萬元。

2016年6月21日,寶豐能源甲醇廠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罰25萬元。2018年5月05日,寶豐能源集團焦化有限公司二車間發生一起化學物質洩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輕傷處罰30萬元。

2018年4月8日,公司紅四煤業違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3萬元。2018年11月2日,違反《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罰款32萬元。2018年12月4日,對副立井井口檢身不嚴、監察員入井時未進行檢身,入井人員未全部登記,人員下井未攜帶標識卡,通風設施不可靠,軌道石門大巷照明燈不亮情況處罰10.9萬元。

2018年8月1日,四股泉煤礦二號井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礦井架空乘人器未專人轉崗,井下作業人員未取得相關從業資格,衛隊井下電氣設備和電纜進行短路計算和動、熱穩定性校驗,未按規定對井下一氧化碳、溫度、粉塵傳感器進行調校等事項給予警告並處罰款21.7萬元。8月29日,四股泉煤礦一號井、二號井部分職能共用、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未根據礦井實際制定2018年防水防治計劃,調度室值班人員未及時處理安全監控警報,安全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未持安全監控證等十項問題罰款37萬元。11月29日,一號井甲烷傳感器未按使用說明調教,中心站值班人員未記錄備案針對C0傳感器報警事項採取的措施和處理結果處罰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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