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蒙冤34起女性傷害案被判死刑的“主角” 結婚了!

周遠結婚了。

在相識一年,見面不足一月後,他和湖南永州女子蔣英(化名)選擇在2018年12月20日這天組建家庭。

對於周遠來說,這是他期待的。

從1997年蒙冤入獄至2012年釋放、再到2017年的無罪判決,這個已經48歲的男人,比任何人都渴望這麼一天。

但15年近乎與世隔絕的牢獄生活和4年不停奔波的申訴,他的信心,已然乾枯。他對做任何事,似乎都不敢持樂觀態度,就比如這渴望已久的婚姻,真到眼前,他也並沒有特別激動,只是沉穩地說,“還需要磨合,再慢慢磨合”。

20年,人生最美好的年華已成過往。

不論如何,描繪未來的那支畫筆,還需要周遠自己提起。

他在湖南買了房,準備婚後,和妻子一起去深圳找工作。

曾蒙冤34起女性傷害案被判死刑的“主角” 結婚了!

周遠(又名周易)與妻子的結婚照

48歲,他終於結婚了

12月20日。

湖南永州寧遠縣的天氣並不算太冷。但習慣了伊犁寒冷冬天的周遠,還是穿了一件高領的毛衣。

他在毛衣外面加一件灰色外套,用以搭配妻子白色的衣服。

這或許是他拿得出的最好的衣服,儘管191萬元的國家賠償已經拿到,但現在上有年事已高的母親,將來下有孩子,自己也無工作,他不敢亂花一分錢。

民政局距離他的新家不算遠,他借了小舅子的電動車,載著妻子,緩緩騎了過去。

“電動車還是前幾天才學會的,是我小舅子教我的,我5分鐘就學會了。”對於自己又掌握了一門新的技能,周遠少見地露出了笑容。

到了目的地,停了車,兩人並排走了進去。沒有牽手,也沒有過多的語言,聽從安排,走進照相室,他坐左邊,妻子坐在右邊。

“咔嚓”!

20分鐘後,兩本鮮紅的結婚證拿了出來。這一刻,周遠的內心,才終於有了些許安穩和寧靜。

20年前,他就無數次夢見過這一天。

那是1997年的5月17日,一個陽光明媚,葡萄葉正爬滿藤蔓的日子。27歲的新疆伊寧(隸屬伊犁州)小夥周遠正在家中做事,突然闖進來幾個人。

他們沒有說多的話,只是亮了亮身份,隨即給他戴上手銬。他掙扎,但無用,隨後被帶到派出所。

一年以後,他被檢方指控對多名女性實施猥褻、故意傷害,被伊犁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原來,從1991年開始,伊寧市便不斷髮生有人潛入民宅或學校宿舍侵害女生事件。犯罪分子趁女生熟睡時剪破其內褲,持利器刺傷女生下體,多年來,累積案件達數十起。

1997年5月16日,伊寧市三中女生宿舍再次發生女生被刺下體事件。

次日,周遠被警方帶走。

然而,奇怪的是,這起以打擊故意傷害女性下體的案件,在周遠被捕後,依然有手法相同的案件不斷髮生。

不久後,也就是周遠案件一審期間,一個名叫霍勇的疑犯也被警方抓獲。

霍勇供認的作案手段、作案對象與周遠“作案”極其相似。

這個疑似真兇的出現,讓周遠的家人無比憤怒。他們認定周遠是冤枉的,於是不斷向警方、法院申請重審。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雖然霍勇承認了34起女性的傷害案件,但檢方只對霍勇公訴了7起,並且這7起案件作案時間均在周遠被抓之後。

1999年,霍勇被判處死刑,隨後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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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他說一步步地走

由於家人的不斷申訴和律師的質疑,1999年4月8日,伊犁州中院對周遠案做出第二次判決,把此前的死緩改判為無期。

已經被限制自由快兩年的周遠不服,再次提起上訴。

1999年5月12日,新疆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件發回重審。

又是一年漫長的等待後,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終審判決周遠無期徒刑,將原來認定的犯罪事實由7起改為5起。

欲哭無淚父母,堅信兒子並非犯罪之人,兩人一直不斷申訴。2006年,周遠父親去世,母親李碧貞獨自一人為兒子的案件奔波。

2011年12月,“周遠案”被提起再審,但再審並未認定周遠無罪,依然認定周遠犯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成立,只是認定的犯罪事實又由5起減為2起,量刑則由無期徒刑改為15年有期徒刑。

這時候,周遠已經在監獄服刑14年多,距離15年刑期滿,已只有半年。一個27歲的青年,也變成了41歲的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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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遠

次年5月,周遠刑滿釋放。

出獄後,他和母親又開始了漫長的申訴。終於,

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院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審查此案。

最高法認為,新疆高院2011年以故意傷害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周遠有期徒刑15年的再審判“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

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改判周遠無罪。

出獄這幾年,由於與社會嚴重脫節,周遠不會使用手機,不懂電腦,不知道社會發展成了什麼樣。沒有一門手藝,他只好打零工,送煤氣、送水,只要是掙錢的工作,他都幹。

然而,由於身背“持利器刺傷女生下體被抓去坐了15年牢”的惡名,加上年紀偏大,別說婚姻、戀愛,連交友都困難。

眼看著兒子就要光棍一生,周母李碧貞十分著急。

她四處託人給兒子找對象。終於在2017年,在她的老家,湖南永州寧遠縣,有一個遠方親戚願意為周遠介紹一門親事。

但是最初,蔣英的家人以及蔣英本人並不是很願意。當時的蔣英34歲,不僅年齡上有優勢,而且在深圳還有一份體面的工作。

“誰願意嫁給一個勞改犯啊。”周遠苦笑。

但聽說周遠可能被冤枉,他的家人一直在申訴,且法院正在審理中,蔣英的家人還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回覆周母,“如果法院改判他無罪,可以讓他們試著交往”。

2017年11月30日,周遠終於等來了還他清白的判決書,也等來了蔣英的微信和手機號。

在微信上,蔣英會問,伊犁的冬天是什麼樣子,雪厚不厚,戈壁灘是不是很荒涼?周遠會用不太熟練的拼音打字回覆,伊犁的冬天很美,戈壁灘上的月亮最亮。而蔣英也會告訴周遠,深圳是經濟前沿城市,很美,很繁華。

就這樣,在慢慢地瞭解中,兩人逐漸有了信任,感情也開始升溫。

2018年9月上旬,周遠的191萬多元國家賠償款劃到了賬戶上,他開始考慮,需要用這筆錢買一套房。

兩個月後的11月23日,蔣英的父親過生日。周遠和母親從伊寧來到永州寧遠。

周遠帶上了葡萄乾、紅棗和酒作為禮物,蔣英在這一天也打扮得漂漂亮亮,從深圳趕了回來。

兩人在父親的生日宴會上第一次見了面,也確定了結婚的日期。

周遠最終決定,花60餘萬元,在寧遠縣買一套房屋落腳。然後和妻子先到深圳去找份工作,如果以後有好的機會,就回到寧遠來做些生意。

2018年12月20日,在第一次見面後不到一個月的這一天,周遠和蔣英一起走進了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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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建了新的家庭,按照傳統,兩人應該舉辦一場婚禮,但周遠考慮到婚禮花費很大,自己沒有工作,他不敢亂花一分錢。

“只辦一兩桌,把最親的人請過來吃個飯就算有了儀式,是最好不過的了。”在拿到結婚證後,周遠這樣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我是不想辦喜酒的,但是還沒有和老婆商量,還是要她同意才行。”

對於結婚,周遠感慨,“畢竟不是特別瞭解,還需要磨合,再慢慢磨合”。

他希望將來能跟著妻子去深圳,“到那邊再說吧,一步步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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