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法庭调解进乡村 村委协助促和谐

近日,维登法庭干警驱车前往中路乡蕨菜山村委会义克底组就地巡回审理蜂某某与子某离婚纠纷一案,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庭及时联系村两委工作人员协助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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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该案原告蜂某某与被告子某之间的矛盾源于作为丈夫的子某不务正业,长期饮酒,三年前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相互厮打,蜂某某被子某打伤后离家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家。子某独自带着七岁的小孩在家,但妻子离家出走并未使其悔悟,反而变本加厉,经常喝酒发酒疯,大量饮酒不仅损害其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其生产生活质量,其在醉酒后将家中的玻璃打碎,不送孩子入学,堆放在陈旧楼房沿坎上的水泥因长期不使用而结块过期,屋顶的石棉瓦被风刮走后一直不曾修缮,家中生活条件极为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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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下午调解,原被告双方均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原告要求小孩由其抚养,被告表示尊重小孩的意见,因双方婚生孩子已满10周岁,法庭从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到学校找到孩子,在带班老师的陪同下,与小孩进行耐心沟通交流后,综合考量原被告双方能力、品行、抚养意愿等因素,调解由蜂某某抚养孩子。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过程中,为彻底化解矛盾,避免用语描述不到位产生歧义,法庭在村干部的协同参与下,对房屋和地基四至界限当场进行划界,同时通过视频方式录制划界过程并附卷。

该起纠纷的化解,村两委工作人员起到很大的作用,法庭也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向原被告双方宣传控辍保学教育政策、精准扶贫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蜂某某表示其一定会在今后的生活中照顾好孩子,弥补三年来对孩子的亏欠,保证孩子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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