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确保特殊时期诉讼活动的有效开展,礼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充分发挥“互联网+审判”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中坝法庭:

  案情一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原告李某生诉被告赵某弟、第三人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月10日开庭,但由于疫情影响,案件承办人不得已只能向原、被告及第三人通知延期审理。但原告在接到延期通知后,几次通过电话联系办案人员,请求尽快审理。经案件承办人员与原、被告及第三人联系,在征得各方同意的情况下,2月13日下午3时,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该案。开庭中,主审法官根据原告诉讼标的小的特点,采取速裁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主审法官依法向原、被告及第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核对了到庭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告知了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庭审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的权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视频开庭审理,主审法院依法当庭进行了口头宣判。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至微信,由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核对,各方当事人在核对无误后均在微信上对开庭笔录予以确认。

  案情二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原告张某个诉被告李某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2020年1月初受理后,依法向被告李某舟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及开庭传票。期间,经案件承办人多次与原、被告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联系、沟通后,被告李某舟积极主动向原告张某个给付了借款60000元。原告张某个于2月13日通过微信方式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民一庭:

  案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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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2月13日下午,民一庭办案法官身着法袍准时守候在手机前,经确认原、被告均已到庭后,随着微信视频通话提示音的响起,庭审正式开始。经视频核实并确认双方身份情况后,审判员宣布开庭,为便于整理庭审记录,在向当事人告知了审判组织后,办案人员关闭了视频,以文字庭审方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开庭。

  案情二

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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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为你在线”——陇南礼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审理多起案件

  2月14日上午10时,民一庭审判团队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该离婚案件系礼县法院首起跨域立案的案件,因原定开庭期间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主审法官建立微信群聊,在线上审理了本案。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为礼县法院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点赞,并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与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期,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既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两不误共同推进。下一步,礼县人民将继续探索完善全省法院云平台互联网庭审、微信、视频等开庭方式,让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在战“疫“”时期也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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