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門"的濁流 ——湖北省南漳縣信訪局原局長郭良明等人貪汙受賄案剖析

 2014年4月,湖北省南漳縣紀委根據一封僅百餘字的匿名舉報信,查處了該縣信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郭良明和原副局長劉定等人的貪腐窩案。

權小、錢少、事雜的信訪局,在很多人看來是個沒有多少“油水”可撈的“清水衙門”,然而,慾望、誘惑、貪婪、墮落在這裡交織糾纏,隨著郭、劉二人腐敗過程的層層揭露,人們發現“清水衙門”的“水”也有又濁又渾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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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美色 禍起蕭牆

在參加工作前,出生於60年代的郭良明是名退伍軍人,憑著個性鮮明、作風過硬的軍人本色,他從小車司機幹起,一路拼搏,先後擔任南漳縣縣委辦、政府辦副主任,城關鎮副鎮長,縣信訪局黨組書記、局長,是全縣有名的能人。

生於80年代的劉定,潑辣幹練、工作紮實,是南漳縣為數不多擁有研究生學歷的女幹部,從鄉鎮宣傳委員做起,後調任縣信訪局副局長,是局裡出名的女強人。

1998年,劉定畢業後分配在偏遠的南漳縣薛坪鎮工作,因為工作出色,她於2006年被調任該縣城關鎮宣傳委員。進入縣城工作,劉定與丈夫聚少離多,很多時間都形單影隻。與劉定工作上的接觸,讓時任城關鎮副鎮長的郭良明對劉定家庭的特殊情況有所瞭解,他儘可能地給予其生活上的幫助。郭良明當時分管城建、城管等工作,平時應酬很多,只要一有飯局,他就把劉定叫上;有時下鄉檢查,他也會把劉定帶上。

在眾人的眼中,他們是工作中的好搭檔,意氣風發、前景光明。然而,這對工作中的好搭檔,卻因為一段婚外情,雙雙走上了自我毀滅之路。

隨著時間的推移,工作上的默契,讓郭良明對劉定的好感與日俱增,他對劉定展開了“攻勢”。為了討劉定的歡心,郭良明先後在劉定身上花去60多萬元,逢年過節“慰問”少則四五千多則上萬元,金銀首飾、名牌衣裝更是大方送出。而此時的劉定,也被郭良明曠日持久的關愛所感動。兩個有家室的人,違背了倫理道德,確定了情人關係。2010年,郭良明調任縣信訪局局長,他乾脆通過關係將劉定調任信訪局副局長。

為了維持這段畸形的關係,郭良明採取侵吞、竊取、索賄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而劉定則言聽計從、死心塌地淪為郭良明最得力的“助手”。曾經的工作搭檔,沉浸在靠物質滿足維持的關係中不能自拔。經查,從2007年至案發,郭良明、劉定貪汙受賄近200萬元。

“套”土地 愈陷愈深

郭良明的蛻變,是從其任城關鎮副鎮長開始的。

郭良明任副鎮長期間分管土地、城建、拆遷等工作,在招商引資、規劃拆遷、項目落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充分肯定。剛開始,郭良明還能廉潔自律。但是隨著與企業老闆接觸越來越多,特別是看著周邊的人一個個都富起來了,他的心裡不平衡起來,覺得自己的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總想著也能迅速變成“有錢人”。

2008年,南漳縣啟動鳳凰大道工程項目建設,郭良明負責項目所在地城關鎮徐庶廟村的拆遷安置工作。該村是城中村,寸土寸金,大權在握的郭良明動起了心思。

根據拆遷安置政策,工程項目涉及97戶搬遷,其中93戶需由政府無償劃撥宅基地單獨安置,有4戶不符合單獨安置政策,本不應予以上報,而郭良明卻將此事暗自扣下。他等的“機會”來了。之後,郭良明利用自己擔任拆遷組長的便利條件,與工作人員萬某、袁某商議,將4戶不符合條件的拆遷戶偽造成合格拆遷戶予以上報,進而騙取了4宗6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補償款。此後,郭良明等人採取與他人合夥開發、變賣宅基地等手段,對4宗土地進行處理,郭良明從中獲利70多萬元。

小試牛刀,讓郭良明暗自得意,膽子也大了起來。2011年3月,郭良明得知縣政府新建的金漳大道項目要佔用徐庶廟村的一廢舊養豬場,他私下提前找到該村黨支部書記,利用職權,一分錢未出,並通過虛構買賣合同、辦理虛假戶口信息等手段,以他人名義辦理了用地手續。2012年,該養豬場被縣政府徵用,郭良明獲得土地補償款19.2萬元和價值33萬元的安置房一套。

私心一旦膨脹,便像洩閘的洪水一發不可收拾。

 “套”公款 狼狽為奸

郭良明在土地上掘得“第一桶金”後,胃口越來越大,當其調任縣信訪局局長以後,他將目光鎖定在了辦信專款這塊“肥肉”上。

信訪局每年接訪、穩訪、息訪的任務十分繁重,接訪的費用本是由縣財政全額保障、專款專用,而費用究竟需要多少,則是信訪局說了算。

為確保順利套取專款,郭良明多方運作,安排“自己人”劉定分管財務,而且力排眾議,讓劉定兼任機關財務報賬員。自此,信訪局財務報賬權、簽字權都盡在二人掌握,公款也成了其“囊中之物”。

二人開始了瘋狂的斂財行動。從2010年開始,經郭良明安排,劉定以報銷信訪銷號費、關係費、交通運輸費等為由,採取購買空白髮票少支多報、未支虛報等手段,肆無忌憚地侵吞公款。報賬期間,為防止他人發現,劉定親自要求經辦人員在報銷憑證上不填金額只簽名字,其後,再由劉定將自己開具的虛假髮票混入實際開支的票據中,由郭良明籤批後報賬,最後再由劉定核准後自行填寫金額。劉定還常常玩弄“塗改”遊戲,她讓經辦人員在財務報銷時只填小寫而不填大寫金額,在籤批時由其直接篡改數字後報賬。曾有一筆1.4萬元的開支,劉定將“1”改為“4”,3萬元的辦信專款就這樣流進了她和郭良明的口袋。

套取公款畢竟見不得陽光,為了保險起見,郭良明直接安排劉定在單位賬戶之外設立小金庫,所套取資金供二人買車買房揮霍使用。經查,從2010年至案發,二人共合謀套取公款達79.5萬元。

“套”好處 雁過拔毛

信訪部門是敏感部門,信訪工作更屬於“一票否決”事項。大權在握,郭良明自然要親自“經營”,他雁過拔毛,肆意斂財,採取各種手段索取被舉報人好處費、銷號費等,把權力運用到極致。

考核排名權、信訪銷號權、信訪解困經費分配權是郭良明攫取利益的“不二法寶”。

“你們村在鳳凰大道、藥監局項目徵地拆遷工作中,化解信訪不力,群眾多批次越級群訪,我出面說盡了好話,在省裡、市裡銷號了,縣裡沒有追究你的責任。”2010年底,郭良明到花石橋村檢查工作,要求該村解決3萬元信訪銷號費用。像這樣的村,他檢查過12個,索要過銷號費、辛苦費近20萬元,這些錢全部進入他個人的腰包。

每逢鎮(區)、縣直單位的信訪工作年底考核,是擁有“一票否決”權的郭良明最忙也最高興的時候。2011年底,郭良明安排劉定帶隊對某鎮考核,劉定公開向該鎮索要價值1.5萬元的香菇200斤、木耳200斤,沒想到被該鎮拒絕。郭良明決定“殺雞儆猴”。考核結束,該鎮信訪工作排名墊底,多項先進被“一票否決”,單位主要領導也被縣委通報批評。自此以後,各單位都對信訪局的考核再不敢馬虎,有求必應。從2011年到案發,郭良明和劉定共向鎮(區)、縣直單位索要經費15.5萬元,都存入了小金庫。

信訪局還掌握著全縣每年近200萬元的信訪解困資金分配權,各鎮分配的多少,全由郭良明說了算,他以分配權為由索要好處費,共向10個鄉鎮索要過好處費12萬元。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4年3月,郭良明、劉定等涉案人員經人舉報,被縣紀委立案調查。6月,郭良明、劉定等人被移交司法機關。

如今,郭良明、劉定只能在深牆裡悔不當初。

郭良明在立案調查期間寫道:“今天,是被調查的第27天。20多天來,聽見窗外小鳥的歡鳴,聽著晨練人們的說話聲,心裡最渴求和期盼的卻是自己以前擁有卻不曾珍視的——自由。導致自己失去自由的,正是自己,是自己心中的貪念……”

年輕、草率、無知的劉定同樣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當辦案人員向其追繳違紀款時,劉定說:“錢我已經用了,退賠款能不能按揭?要不我給紀委打工還賬?”難以想象,一個擁有研究生學歷的年輕幹部對法律法規無知到如此地步,可笑,可悲,可憐。劉定的入獄,更使一個本該幸福完美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

 案例警示

從能人變成階下囚,從風光無限到黯然退場,郭良明、劉定二人的案例重複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鐵律。二人的落網,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虛榮作祟。郭良明在分管土地、城建、拆遷期間,攀比心理使其心態失衡、信念滑坡、意志動搖。劉定因愛攀上“後臺”,獲得了物質上、政治上的利益,卻被虛榮一步步拉下了水。

心存僥倖。僥倖是很多腐敗分子走上歧路的誘因。劉定在悔過書中說:僥倖使她一次又一次重複“昨天的故事”,不能自拔。郭良明、劉定二人獲得“第一桶金”時也曾忐忑不安,但久而久之,他們認為自己大權獨攬、做法巧妙隱蔽,從而導致貪慾氾濫。

權力失控。權力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用得不好則會害人害己。正因如此,權力更應該在陽光下、在法規內運行。然而,制度的缺失和暗箱操作,致使郭良明、劉定把權力當成私有產品,最終淪為了階下囚。

郭、劉二人貪腐案件再次給我們以啟示:

“冷門”不代表零汙染。信訪局看似“清水衙門”,既無權、又無錢,往往成為監督的盲區。此案的發生充分說明,單位沒有大小、好壞、肥瘦之分,腐敗沒有盲區,更不能留死角。

監督不能缺失。信訪局內部權力制約和監督不力,給郭良明、劉定留下犯罪漏洞。郭良明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僅直接分管財務,更是把單位當成“自留地”,一人說了算。單位內部決策不公開、不透明、不規範,內部監督形同虛設,致使郭、劉二人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信仰不能喪失。腐敗的源頭,是信仰的喪失。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定政治信仰、道德信仰、人生信仰,淨化生活圈、純潔社交圈,培養健康的興趣愛好,潔身自愛、潔身自好。(南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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