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摘 要)

上下滑動閱覽

第二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維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六十三條 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亂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從建築物向外拋擲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五百元罰款。

第六十四條 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和區域吸菸不聽勸阻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

亂塗、亂畫、亂刻,隨意張貼、噴塗廣告,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有礙城市容貌的,處二千元罰款。

毀壞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損害樹木花草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賠償損失,並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樹木花草死亡的,處基準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在建成區露天焚燒落葉、秸稈、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在其他區域露天焚燒的,由生態環境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違反規定在建成區私搭亂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在其他區域私搭亂建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六十八條

違反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於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愛護環境 保護生態 人人有責

這些事兒,以後您可要注意了!

隨地吐痰、隨處便溺、高空拋物,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人有三急,如果想方便卻一時找不到廁所怎麼辦?有些人可能會找個旮旯就地解決。嗓子卡痰了,卻一時找不到垃圾桶、衛生紙怎麼辦?有些人可能會一吐為快。以後再出現這種情況,可就得“吃”罰單了。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在陋習榜上經常名列前茅,一些高層住戶不僅扔垃圾雜物,更有甚者還會倒汙水扔花盆等,此舉既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更嚴重威脅人們頭頂上的安全。

露天焚燒落葉、秸稈、垃圾,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露天焚燒落葉、秸稈、垃圾等,不僅會烏煙瘴氣,汙染環境,與“藍天保衛戰”背道而馳,還有可能釀成火災事故,更有甚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

亂塗亂畫,隨意張貼廣告等,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走進景區,一個個“××到此一遊”的“簽名”比比皆是,走進社區,滿樓道的“小廣告”像“牛皮癬”一樣層出不窮。這樣的現象,既有損文明,更大煞風景。

私搭亂建,罰!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共環境篇

陽臺被改成陽光房、樓前空地被圈成自家“後花園”、住宅樓被改成門臉房……多年來,私搭亂建一直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難”,形形色色的違章建築,不僅把小區變成了“大雜院”,還成了城市文明的“減分項”。

保護公共環境和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解讀

條例規定了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維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南開融媒出品


校對:伊川 郝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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