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縣委原副書記許紅梅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陵水縣委原副書記許紅梅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許紅梅在擔任陵水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租賃土地、建設社會管理綜合系統平臺建設項目、承攬村級活動場所項目等方面,通過打招呼等方式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許紅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私慾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許紅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海南省紀委)

陵水縣委原副書記許紅梅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許紅梅個人簡歷

許紅梅,女,漢族,1971年8月出生,吉林農安人,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大學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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