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抢夺高速大巴车方向盘跳窗翻越高速护栏

扬子晚报讯(锡检宣 刘浏)2019年2月22日,行驶在无锡惠山区玉祁高速段一辆大巴车上,视频监控拍下的情景,一名男子竟然不顾全车乘客安危抢夺驾驶员手中方向盘。 ​ 正值春运,这辆渝A牌照、载有婴儿在内24名乘客的大巴车以近70公里的时速由重庆驶向苏州。当晚十二点三十分左右,在无锡惠山区玉祁高速段,车上一名安徽籍的中年男子万某某多次向司机提出要在就近高速收费站下车回家,甚至让司机开门自己跳车的危险要求。

在遭到司机的一再拒绝后,万某某与司机及其他乘客发生争执,突然用右手抢夺方向盘并猛拽两把,大巴车剧烈晃动,方向失控,车上乘客惊声尖叫。司机聂某奋力挣脱,紧急刹车,车头几乎撞上了路右侧护栏。车停下后,万某某迅速从车后方跳窗,翻越高速护栏后逃窜,大巴车司机和几名乘客下车追堵,终于在一处村庄内将万某某制服并报警。当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此案有关情况后,迅速介入,引导侦查人员从证人证言、涉案车辆内部视频及道路监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证据。该案承办检察干警经现场勘查、走访相关证人、查看车载录像、审讯当事人后查明,犯罪嫌疑人因其就近下车的要求遭到大巴车司机聂某拒绝后,抢夺方向盘并用力来回拉拽,导致发生重大公共安全危险的可能,且万某某于2018年12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存在前科劣迹,现又实施新的犯罪,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万某某。

2019年3月4日,该检察院对上述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此案发生在春运期间行驶于高速公路的大巴车上,犯罪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性质较为恶劣,社会反响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该检察院还深入公交营运公司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调研,深入分析挖掘背后深层次原因,为减少、直至杜绝此类“车闹”行为提供司法建议。

4月4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万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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