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驚現企業新型侵權方式,“日用品大王”寶潔也慘遭毒手!

警惕!驚現企業新型侵權方式,“日用品大王”寶潔也慘遭毒手!

你見過“外觀專利搭大牌商標順風車”嗎?搭的還是“日用品大王”寶潔公司的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這車順利搭上了嗎?別急,請往下看!

“舒膚佳,愛心媽媽,呵護全家。”舒膚佳是寶潔公司日用品品牌之一。據資料顯示,寶潔公司在2015年於第3類(香水,肥皂等)成功註冊商標“舒膚佳”,有限期至2025年。現在,請你先看看下圖。

警惕!驚現企業新型侵權方式,“日用品大王”寶潔也慘遭毒手!

從圖片可以看出,該包裝袋上的“舒膚佳”文字圖案十分醒目,但此包裝袋專利所屬人卻並非寶潔公司!此包裝外觀設計專利,是申請人於2017年11月24日申請的“洗衣粉包裝袋(Detegy)”。並在2018年4月3日,獲得授權公告,也就是說該包裝袋外觀專利成功獲權!寶潔公司對此認為,若該專利投入使用,定會使消費者造成混淆,進而影響品牌髮展,於是在2018年10月10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這場“專利與商標”權大戰,法院會如何判?專利複審委員會根據《專利法》第23條第3款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包括商標權、著作權、企業名稱權等)相沖突,認為:1.該專利未經商標所有人認可,不但使用了與在先商標相同的設計(文字“舒膚佳”),且專利實施會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2.該專利所獲專利權與在先商標權相沖突。於是,宣告此包裝外觀設計專利權全部無效。

「飈塵知識產權有話說」

我們見過商標對商標侵權,專利對專利侵權,在平時也容易將商標和專利歸類為兩種不同的存在,然後對其進行分類保護。

但寶潔公司這件事告訴我們,對企業進行監控和防禦保護,有時也需要打破常規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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