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11日)凌晨2時左右,漳平一小區安置房內的一處樓梯間起火,火災將樓梯間內停放的電動車、自行車燒成了骨架。樓梯間內的電錶箱也存在明顯的過火痕跡。
1、看一下火災現場照片
(此處便是起火的樓梯間)
火災還造成:
2、火災的基本情況
(1)火災時間:4月11日2時許
(2)地點:漳平市和平北路780號的福滿小區安置房一樓梯間(漳平市宏都酒店正門對面)
(3)火災傷亡:火被及時撲滅,無較大人員財產損失
(4)網傳今天凌晨福滿小區安置房電動車火災消防隊未出警:這裡我們要普及一下:火警119由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並派警,以本次火災為例,接報後110指揮中心調派派出所民警出警。到場後,民警第一時間將火勢撲滅,並反饋至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無需調派119出動。
3、火災帶給我們的思考:電動車停放樓梯間“脫不了干係”
不管是什麼原因引發的火災,住戶將電動車停放在樓梯間內是導致火災迅速蔓延並形成上述煙氣灌滿樓層的“真兇“。
這裡我們再解釋一下:由於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停放在樓梯間內,一旦樓梯間內有火種(大家逃生是不是基本得從樓梯間這裡跑出去)容易導致起火(其實電動車自身因為電池、維護不到位等問題也容易產生自燃),它燃燒速度快,併產生大量有毒煙氣(沒有遭遇過這類火災的民眾可能很難想象這種煙氣蔓延的可怕程度,據電動車車主介紹,事發時,他想下樓來救火但是根本下不來),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
4、我們將依法我們將依法追究違規停放電動車人員的責任
在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並充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該行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屬違法行為。該案已造成火災的事實和不良後果,我們將依法追究違規停放電動車人員的責任。
最後,提醒廣大市民:
網絡上發表視頻等評論
需核實客觀事實,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發表不當言論或詆譭、
歪曲事實,
將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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