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案獄故事—袁滋斷縣令藏金案

古代案獄故事—袁滋斷縣令藏金案

李勉圖像

唐朝的李勉鎮守鳳翔的時候,轄境中一個縣城裡有個農夫得到了一甕馬蹄金送交給縣府,縣令擔心公家倉庫主管官吏不謹慎,就把這一甕馬蹄金放在自己的家裡。第二天打開甕看時,都是土塊兒。縣令把情況報告給鳳翔府。府裡就派官吏審問縣令。縣令說不清楚原因,就蒙冤承認自己用土塊兒換下了黃全。開始他說把黃金藏在了糞土裡後被別人偷走了,後來說把黃金扔到了河裡,找不到扔的地方了。雖然沒有徹底查問清楚那些黃全易於花用、藏匿的地方,卻都認為縣令用土塊兒換下了黃金是毫無疑問的。鳳翔府裡官吏們召開宴會時說到這件事,就都為之嘆息。當時袁滋在李勉的幕府裡供職,只有他懷疑縣令是冤枉的。李勉就把案子轉到府裡審理,讓袁滋審訊縣令。袁滋察看甕裡面能放二百五十多塊馬蹄金,問當初得到它的農夫,說是兩個人用粗竹槓抬到縣裡的。袁滋就派人到市上各個店鋪裡取來金子,熔化後鑄成馬蹄的形狀並稱出分量。剛稱了它們的一半,已經達到了三百斤,算計它們的總分量,不是兩個人用竹扁擔就能抬起來的,也就是說,在路上的時侯,馬蹄金就已經被換成土塊兒了。縣令才得到昭雪。

——源自於南宋鄭克所著的《折獄龜鑑》中《袁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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